为了提升公司形象,增强管理力度,展示员工的精神面貌。
2.工服管理
2.1适用范围:除保安制服外之所有工服
2.2分类、使用期限与发放数量(工服的款式目前可按职别分类,具体分类及发放标准如下):
种类 | 工 服 形 式 | 发放标准 | 使用期限 | 发放数量 |
春、夏装 | 制造系列工服(兰色短袖套装) | 制造中心操作工、搬运工、仓管、后勤清洁、木工、泥工等一线员工 | 1年 | 1套 |
品质系列工服(橙色短袖套装) | 品质检验员工 | 1年 | 1套 | |
管理系列衬衣(白色短袖上衣) | 制造中心经理、其它管理人员 | 1年 | 1件 | |
冬、秋装 | 制造系列夹克(兰色长袖套装) | 制造中心操作工、仓管、后勤清洁、木工、泥工等一线员工 | 1年 | 1套 |
品质系列夹克(橙色长袖套装) | 品质检验员工 | 1年 | 1套 | |
管理系列夹克(兰色长袖上衣) | 制造中心经理、其它管理人员 | 1年 | 1件 | |
管理系列西装(西服一套、衬衫两件、领带一条) | 海外营销中心人员、各中心主任人员 | 4年 | 1套 |
2.3工服发放与使用规定
2.3.1工服应按季节发放。通常夏季工服的发放季节为5月至10月;秋季工服的发放季节为11月至4月。
2.3.2新进员工入职时至后勤部领取工服,第一次领工服,一次性可领二件(套),以后每年可至后勤部领取一件(套)。
2.3.3管理人员西服根据系列公司需要,统一订制。
2.3.4如遗失或损坏未足使用年限之工服者,应按工服成本价至后勤部自购补领,员工也可自行按成本价购买相应系列工服。
2.3.5员工离职时,工服按上表所述各类工服的使用期限折价扣除应付款后,员工可带走工服。
3.厂牌管理规定
3.1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2厂牌仅作公司内员工识别之用,不作其他身份之证明。
3.3在上班时间内,员工必须按规定佩戴厂牌以资识别。
3.4厂牌一律挂在胸前指定位置上,不得挂于腰际或以外衣遮蔽。
3.5厂牌由人事部统一制作,员工不得在厂牌内外粘贴卡通粘纸、艺术大头贴、他人照片等。
3.6若有遗失或损坏厂牌,应即到人事部申请补办。
3.7离职时,员工应将厂牌交还财务部注销。
4.员工上班着装规定
4.1在厂区工作的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工服、佩戴厂牌,员工应保持工服整洁。
4.2换季时间
夏秋装:5月1日至10月31日
冬装: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4.3管理人员着装要求
4.3.1正常工作时间必须穿着工服上班。
4.3.2男士一般可不系领带,但遇有接待任务或公司重要活动时,可视具体情况系领带。司机接客户时必须穿着工服(衬衫)、下身穿西裤。男士领带与服装颜色相称,要系得紧凑并保持笔挺。
4.3.3员工穿着工服(衬衫)时需将衣扣系至衣领下方第二个衣扣处;建议女士下穿身着职业短裙、西裤、体闲西裤,男士下身穿着西裤、体闲西裤,但均应协调、美观大方为佳。男士需将衬衫塞在裤腰内,长袖袖子不要卷起,长裤系腰带或背带。
4.4车间人员着装要求
4.4.1正常工作时间必须穿着工服上班,一线员工必须穿着全套工裤上班。
4.4.2员工穿着工服(衬衫)时需将衣扣系至衣领下方第二个衣扣处。
4.5男士皮鞋以深色为好,要擦亮,配暗色袜子。
4.6商务活动和重要会议中,男士穿着西服套装系领带,女士根据不同场合穿着带袖职业套装、套裙、时装,但不宜太袒露。
4.7工作时间男女员工均不允许穿拖鞋(包括女士凉拖),不穿夸张前卫的牛仔裤、休闲裤、和超短裙。
5.罚则
5.1 各部门负责人应督促员工执行着装规定,后勤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如发现未着工服或不符合以上标准者,每次罚款50元;未按规定佩戴厂牌或不戴厂牌者,每次予处罚款50元;同时违反并罚。部门负责人疏于管理的,给予通报批评乃至经济处罚。
5.2在公司内转借、冒用他人厂牌的,对双方各予以警告处分,并处罚款20元。
5.3故意损坏厂牌的,予以记过处分,并处罚款50元。
5.4利用厂牌在公司外从事不正当事情,或将厂牌借给非本公司员工,予以记大过以上处分,并处罚款200元;若导致不良后果,将酌情加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附则
6.1本规定解释权归后勤部。
6.2 若本规定与公司奖惩制度或员工手册相冲突,以公司制度为准。
6.3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首次发布日期 | 08-08-1 | 实施日期 | 08-08-01 | 制订 | 审核 | 批准 | |||
第一次修订日期 | 实施日期 | 制订 | 审核 | 批准 | |||||
第一次修订日期 | 实施日期 | 制订 | 审核 | 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