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强险保费计算:
保费=基础保费×(1+A)×(1+V)
A为交通事故浮动率;V为交通违章浮动率。
2、交强险赔偿计算:
有责任赔偿限额:死亡伤残限额110000元;医疗费限额10000元;财产限额2000元;
无责任赔偿限额:死亡伤残限额11000元;医疗费限额1000元;财产限额100元;
二、第三者责任险
1、第三者的概念:
保险人是第一方;被保险人或致害人是第二方;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而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是第三方
2、保费计算:
可直接查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费率表:
3、赔偿计算:
当被保险人应负赔偿金额超过赔偿限额时:
赔款=赔偿限额×(1-免赔率)-免赔额
当被保险人应负赔偿金额低于赔偿限额时:
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
负全部责任免赔率为20%;负主要责任免赔率为15%;
负同等责任免赔率为10%;负次要责任免赔率为5%。
三、车辆损失险
1、保险金额的确定
(1)按照新车购置价确定
(2)按照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
实际价值=新车购置价×(1-折旧率)
不足一年不计折旧,最高折旧率不得超过80%
(3)协商确定
2、保费计算
足额保险时:
标准保费=基础保费+(新车购置价-费率表下限)×费率
不足额保险时:
保费=(0.05+0.95×保险金额 / 新车购置价)×标准保费
3、赔偿计算
(1)全部损失计算
A、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
赔款=(实际价值-残值)×事故责任比例×(1-事故责任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B、保险金额低于实际价值时:
赔款=(保险金额-残值)×事故责任比例×(1-事故责任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2)部分损失计算
A、保险金额等于新车购置价时
赔款=(实际修复费用-残值)×事故责任比例×(1-事故责任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B、保险金额低于新车购置价时
赔款=(实际修复费用-残值)×(保险金额 / 新车购置价)×事故责任比例×(1-事故责任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3)施救费用计算
A、保险金额等于新车购置价时
赔款=(实际施救费用×保险车辆实际价值 / 施救财产总价值)×事故责任比例×(1-事故责任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B、保险金额小于新车购置价时
赔款=(实际施救费用×保险车辆实际价值/ 施救财产总价值)×(保险金额 / 新车购置价)×事故责任比例×(1-事故责任免赔率)-绝对免赔额
四、退保处理
短期月费率表
保险期间/月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短期月费率(%) | 10 | 20 | 30 | 40 | 50 | 60 | 70 | 80 | 85 | 90 | 95 | 100 |
退保费=已交保费-应交全年保费×5%
2、保险责任已开始:
退保费=已交保费-应交全年保费×短期费率
不足1月的按1月算
五、案例分析
1、于某于2008年6月16日到保险公司为其2006年花费28万元购买的重型卡车办理保险业务,该保险公司一律实行10%的绝对免赔率。2008年时该车价格已降为22万元。办理保险时是以实际价值办理了车辆损失险和10万元责任限额的第三者责任险。不幸于2008年9月20日下午,在某二级公路上为躲避对向骑自行车的李某而发生坠落交通事故,致使该车及价值6万元的货物全部翻入路边的河中,并导致路旁骑车人受重伤,为了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赵某及时请求施救公司进行了施救,共花费施救费用1.5万元。车辆拖离水沟后发现损失严重必须拖到修理厂进行修理。拖车又花费了2000元。经修理厂核定,该车的修理费用共1.4万元,骑车人在医院进行了治疗,共花费11.8万元。事后,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了责任认定,认为于某负主要责任。计算该保险公司应该赔付的金额是多少?计算时应说明理由。
2、王某于2006年4月6日以21万元购买了一辆大众牌小轿车,当日就在太平洋保险公司购买了相关的保险险种,于2007年8月曾发生了一起较小的交通事故,损失大约为346元,王某嫌麻烦未向保险公司索赔。一直到2008年4月6日止,王某的车辆保险都是在太平洋保险公司办理的,且再未发生索赔案例。2008年该车型市场价格降为16万元,王某于2008年4月10日继续到太平洋保险公司办理了以车辆实际价值计算保险金额的车辆损失险和10万元责任限额的第三者责任险。太平洋保险公司统一实行无赔款优待10%。计算王某一共要交纳多少保费?计算时应说明理由。
3、赵某在2009年2月15日购买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总和为3268元,并约定分两次付清保险费,第一次为2009年2月15日,第二次为2009年8月15日,保险期限为2009年2月20日~2010年2月20日,但由于特殊情况,于2009年2月18日提出解除合同,计算保险公司应退给赵某的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