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
关于在全县开展“思想道德·民主法制
进万家”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县属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突出学习实践活动特色,创新学习实践活动载体,县委决定在全县开展“思想道德·民主法制进万家”活动,着力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提高公民的文明素质和思想觉悟。根据县委十一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的要求,现将开展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开展“思想道德·民主法制进万家”活动,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突出思想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三项重点,最终达到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广大公民思想觉悟和法制观念明显提高,城乡文明程度明显提升,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目的,为构建和谐宁洱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的基本原则
开展“思想道德·民主法制进万家”活动,必须坚持八个结合:一是要与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二是要与转变干部工作作风相结合;三是要与提高公民素质相结合;四是要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五是要与征求群众意见相结合;六是要与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相结合;七是要与完善村规民约相结合;八是要与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
三、活动范围和对象
开展“思想道德·民主法制进万家”活动的主要范围和对象是:全县社区、村组和学校的居民、村民和青少年。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思想道德·民主法制进万家”活动得以顺利开展,成立“思想道德·民主法制进万家”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师 跃(县委)
第一副组长:饶明勇(县委副、)
常务副组长:张 军(县委副、县委委)
副 组 长:黄 健(县主任)
杨发春(县政协)
张兆伦(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
县委部)
胡其武(县委常委、县纪委)
陈 奇(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罗 舜(县委常委、常务副)
杨春高(县副)
雷启勇(县副、县)
成 员: 肖 伟(县政委)
李发祥(县办公室主任)
胡学鸣(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佘 娅(县纪委副)
谢振强(县委组织部副)
张树彦(县委宣传部副、县文明办主任)
罗 林(县委专职副)
张学闻(县委政研室副主任)
周 晴(县关工委秘书长)
董树康(县副院长)
米思波(县副检察长)
黄钰评(县司法局)
李永华(县教育局)
黄 洪(县财政局)
傅稳宾(县卫生局)
杜益雄(县民政局党总支、副)
李发宝(县科技局)
唐策明(县民宗局)
王彩萍(县文体局副)
许 江(团县委)
张旭宁(县妇联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由张兆伦兼任,副主任由张树彦、黄钰评兼任;督查组组长由胡其武兼任,副组长由佘娅、谢振强兼任。办公室和督查组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
五、方法步骤
全县“思想道德·民主法制进万家”活动,分宣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于今年四月正式启动实施,年底基本结束,集中九个月左右时间,扎扎实实深入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5月)
1、召开动员会。县委将于4月召开全县动员会,进行广泛动员部署。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组织召开动员会,认真宣传发动,深刻领会开展“思想道德·民主法制进万家”活动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基本原则、重点内容和方法步骤,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并作出活动的具体安排。
2、组织开展宣讲。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等单位要派出宣讲团,对各乡(镇)进行广泛宣讲,强化基层干部对开展“思想道德·民主法制进万家”活动重大意义的深刻认识,增强新时期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和民主法制建设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各乡(镇)、各部门也要相应派出宣讲团,深入挂钩联系的村组、社区和学校广泛开展宣讲,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强化媒体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标语、宣传栏、板报等阵地,多角度、多层次、多侧面地宣传活动进展情况,广泛报道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实践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推动活动不断深入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0月)
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联系挂钩点实际,创新方式、丰富内容,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好“思想道德·民主法制进万家”活动。
1、深入开展培训活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和县委党校要组织举办以思想道德、民主法制教育为主题的骨干培训班。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社区、村组和学校,对广大居民、农村村民和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行为规范和法律法规知识、信访知识等专题培训。要采取专家报告会、座谈会、文艺展演等形式,对广大群众进行教育培训,从而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思想觉悟,使人民群众能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2、深入开展机关干部“进万家”活动。各乡(镇)、各部门要以“进万家”实践活动为主题,大力倡导一线工作法,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挂钩联系点,进社区、进村组、进学校、进居民和农户家中,开展思想道德和民主法制宣传教育、民情恳谈、调查、扶贫帮困等系列活动,真正做到领导在一线服务,干部在一线工作,作风在一线转变,问题在一线解决。以勤政为民、务实苦干的作风,赢得群众信赖,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3、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社区和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集中解决调处一批因恢复重建、征地拆迁、产业建设、企业改制等引发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
4、深入开展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体察民情,广泛征求群众对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干部作风建设等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针对社区、农村存在的问题,帮助村、社区委员会认真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制定符合社情、村情实际,体现居民、村愿的思想道德行为规范及相关制度,使广大群众在生产生活中有法可依、依规而行。
5、深入开展办实事送温暖促发展活动。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带着对群众的深情厚意,按照群众所盼、所想、所需,以贫困群众为重点,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带信息,深入贫困居民和农户家中,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着力解决一批关系民生的人畜饮水、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问题,完善一批教育、卫生等民生项目建设,推进一批能带动农村脱贫致富的林业、茶叶、畜牧、烤烟、咖啡、蚕桑、冬季农业等产业发展项目,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6、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认真组织指导社区、农村、学校强化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文明社区、文明村组、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学校、文明班级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广大群众的文明素质,推动社区、农村、学校的文明程度明显提升。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2月)
1、自检自查。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思想道德·民主法制进万家”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自检自查,做好查缺补漏,努力使此项活动取得扎实效果。
2、工作总结。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分析总结开展“思想道德·民主法制进万家”活动的工作情况,写出总结报告。同时,认真做好相关痕迹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将工作总结于12月3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考核验收。“思想道德·民主法制进万家”活动结束后,县领导小组将派出考核验收组,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考核验收,对完不成任务、工作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要进行行政问责,对成绩突出的乡(镇)和部门将给予表彰。
六、活动方式
全县要以机关干部进万家为载体,深入居民、农户家中,深入学校,开展思想道德和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听取群众意见、解决群众困难、集中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对社区居民:要以“法律进社区”活动为契机,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向社区居民发放《宁洱县“思想道德·民主法制进万家”活动宣传手册》等宣传材料,每月结合公民道德建设的一个方面,开展各种有益宣传活动,并不断更新活动方式,在社区居民中开展巡回展演活动,确保广大居民知法、懂法、守法。开展社区“三服务”活动:一是服务青少年,开展青少年及家长思想道德和法制讲座,每个季度给社区居民和青少年上一堂法制课,促进社区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律素质的提高;二是服务特困群体,倡导为孤寡患病老人、残疾人、军烈属提供义务服务;三是服务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开展送法上门等活动,激励他们守法诚信,热爱宁洱,做有道德、讲文明的好公民。(责任单位:由县文明办牵头,县普法办、宁洱镇、磨黑镇、各社区负责落实)
对农村村民:要充分利用“法律进农村”宣传平台,建立“法律明白人”制度。一是明确农村每户有“法律明白人”,法律明白人有责任对其家庭成员进行法律法规宣传。二是采取集中和分散学习的方式组织群众学习《普洱市农村法律知识手册》和《宁洱县“思想道德·民主法制进万家”活动宣传手册》等法律法规。三是积极开展好“尊老爱幼传美德”、“团结互助讲礼让”、“移风易俗兴科学”等一系列传承中华民族美德的活动。四是创建“法治宣传中心示范点”,由点到线、由线到面、整体推进,从而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意识、思想道德觉悟,营造全社会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由县普法办牵头,各乡<镇>、负责落实)
对青少年:要以开展和谐校园及争做文明青少年活动为主题,引导中小学生尊敬师长、热爱集体、知礼仪、重礼节。倡导城乡学生之间结对互助,养成关爱他人、乐于助人的品德。组织中小学生走进敬老院和老龄家庭,为孤寡老人、残疾人和军烈属提供服务,争做“爱心小天使”。动员中小学生积极参与社区卫生保洁、公益宣传和文化活动,做“社区日义工”。引导中小学生广泛参与“创建文明县城、村组”活动,学习宣传礼仪知识,做“文明小使者”。引导学生开展“孝敬父母、体验亲情”活动,尊敬长辈、培养孝心,不盲目攀比,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好习惯,主动分担家务,培养自立、自强能力。(责任单位:由教育局牵头,团县委、各乡(镇)、、各学校负责落实)
七、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制。要建立以乡(镇)为主体、村(社区)为核心、机关干部为主导的责任制。县“思想道德·民主法制进万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和指导活动的全面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工作开展。各乡(镇)要建立领导包村、包社区工作责任制,确保每个村、社区都有1名乡(镇)科级领导包干负责;县教育局负责各学校工作开展。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干部工作职责。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县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好具体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干部职工的工作职责。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和各下派的新农村指导员要肩负起“思想道德·民主法制进万家”活动的责任,切实做好思想道德教育,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矛盾纠纷化解,完善村规民约,加强扶贫帮困等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明确干部进万家具体要求。县级联系领导在所联系的乡(镇)、社区、村、组走访居民、农户不少于30户;各乡(镇)科级领导走访居民、农户不少于50户;各单位科级领导在所挂钩联系的社区、村、组走访居民、农户不少于20户;一般干部职工走访居民、农户5—10户。每个单位要为挂钩联系的村、社区办1—2件实事。每位干部要写出一篇1000字左右的进村入户情况调查报告。各级干部要对走访群众情况进行登记,记录走访时间、被走访户基本情况、入访次数、反映的问题及解决处理情况等,并把所登记的情况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考核验收的主要依据之一。各单位要将机关干部走访居民、农户宣传培训、群众受教育、征求到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和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情况汇总上报。
(三)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宣传群众,发动群众,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思想道德·民主法制进万家”活动中来,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群众广泛参与的活动氛围,力求使群众的参与面和群众的受教育面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
附件:1、县级领导联系挂钩乡(镇)、村(社区)名单
2、各单位、部门联系挂钩乡(镇)、村(社区)名单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
2009年3月31日
主题词:思想道德建设 民主法制进万家 通知
送:县、县、县政协、县纪委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2009年3月31日印发
(共印160份)
县级领导联系挂钩乡(镇)、村(社区)、学校名单
姓 名 | 职 务 | 挂钩乡镇 | 钩挂村(社区) |
师 跃 | 县委 | 勐先乡 | 竹山村 |
李 华 | 县副主任 | 边区村 | |
饶明勇 | 县委副、 | 德安乡 | 永顺村 |
胡其武 | 县委常委、县纪委 | 曼达村 | |
张 军 | 县委副、县委委 | 宁洱镇 | 西城社区 |
黄 健 | 县主任 | 东城社区 | |
陈 奇 |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 细石头村 | |
罗 舜 | 县委常委、常务副 | 新民村 | |
雷启勇 | 县副、县 | 民安村 | |
黄稚奇 | 县副 | 凤阳社区 | |
白凤芝 | 县副 | 曼连村 | |
李仕琼 | 县政协副 | 裕和村 | |
马清蓉 | 县人民院长 | 太达村 | |
谢鸿宾 | 县人民检察长 | 新平村 | |
肖 伟 | 县政委 | 民主村 | |
付映有 | 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 民政村 | |
杨发春 | 县政协 | 磨黑镇 | 磨黑城镇社区 |
雷雁钦 | 县副 | 江西村 | |
张兆伦 |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 | 梅子乡 | 宽裕村 |
危海舰 | 县政协副、县发展和改革局 | 永胜村 |
李世武 | 县委常委、县副 | 德化乡 | 勐泗村 |
杨定华 | 县副主任 | 星火村 | |
任永清 | 县委常委、县人武部政委 | 普义乡 | 三丘田村 |
周映德 | 县政协副 | 田头寨村 | |
李正昌 |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 | 黎明乡 | 团山村 |
郭朝康 | 县副主任 | 兴乐村 | |
付 强 | 县政协副 | 窑房村 | |
吴泓波 | 县委常委、县妇联、同心乡 | 同心乡 | 同心村 |
周培友 | 县副主任 | 那柯里村 | |
杨春高 | 县副 |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 |
乡(镇)
名 称 | 村委会名称 | 挂钩单位(部门) |
宁洱镇 | 曼连村 | 财政局、地税局、电力公司 |
新平村 | 办 | |
新塘村 | 运政管理所、地震局 | |
细石头村 | 县委办 | |
新民村 | 国土资源局 | |
裕和村 | 司法局 | |
太达村 | 旅游局 | |
化良村 | 畜牧局 | |
宽宏村 | 老干局 | |
昆汤村 | 宁洱镇 | |
硝井村 | 直属机关 | |
金鸡村 | 森林分局 | |
西萨村 | 妇联 | |
谦岗村 | 文联 | |
民主村 | 委、水务局 | |
政合村 | 宁洱镇 | |
温泉村 | 总工会 | |
民安村 | 交通局、消防大队 | |
民政村 | 、林业局、人民财产保险公司 | |
般海村 | 烟草公司 |
宁洱镇 | 东城社区 | 建设局 |
西城社区 | 民政局、经济与商务局 | |
凤阳社区 | 610办、科协 | |
磨黑镇 | 磨黑社区 | 磨黑镇 |
下胜村 | 政协机关 | |
江西村 | ||
芭蕉林村 | 审计局 | |
秀柏村 | 移民局 | |
团结村 | 农发办 | |
把边村 | 人武部 | |
上胜村 |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曼见村 | 中医院 | |
庆明村 | 磨黑中学 | |
星光村 | 环保局 | |
同心乡 | 马鞍山村 | 文体局 |
那柯里村 | 工商局 | |
石膏井村 | 普洱中学 | |
漫海村 | 粮食局 | |
那勐勐村 | 烟办 | |
大凹子村 | 教育局 | |
锅底塘村 | 卫生局 | |
会连村 | 质量技术监督局 | |
富强村 | 人寿保险公司 | |
同心村 | 招商引资局 |
德化乡 | 勐泗村 | 史志办、档案局 |
那迁村 | 宣传部 | |
干田村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德化乡 | 窝拖村 | 人事局(含社保局、劳动就业局) |
龙树村 | 团县委 | |
顺安村 | 卫国林业局 | |
星火村 | 县委党校 | |
荒田村 | 科技局 | |
普义乡 | 普义村 | 农行 |
干塘村 | 供销社 | |
田头寨村 | ||
端金村 | 广电局 | |
普治村 | 气象局 | |
曼芽村 | 残联 | |
三丘田村 | 政研室 | |
普胜村 | 建行 | |
勐先乡 | 黑泥箐村 | 机关 |
安宁村 | 宁洱公路管理段 | |
雅鹿村 | 民宗局 | |
黄寨村 | 勐先乡 | |
谦乐村 | 农机局 | |
竹山村 | 安监局 | |
宣德村 | 农村信用社 | |
上寺村 | 广电网络支公司、职业中学 | |
边区村 | 教师进修学校 | |
先胜村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和平村 | 蚕桑办 |
黎明乡 | 汪街村 | 宁洱电信分公司 |
窑房村 | 邮政局 | |
仙人村 | 部 | |
兴乐村 | 工行 | |
岔河村 | 调查队 | |
团山村 | 组织部 | |
德安乡 | 石中村 | 统计局 |
永顺村 | 人行 | |
兰庆村 | 扶贫办 | |
文化村 | 工商联 | |
恩永村 | 计生局 | |
曼达村 | 县纪委(含监察局) | |
梅子乡 | 民乐村 | 梅子乡 |
永胜村 | 发展和改革局 | |
枧河村 | 人民医院 | |
民胜村 | 茶办 | |
建设村 | 国税局 | |
宽裕村 | 农业局 | |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 | 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