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 |||||||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 |||||||
工程 类别 | 工程规模 | 总人数 | 岗位及人数 | 备 注 | |||
建 筑 工 程 、 装 修 工 程 |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 | 5 |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 1、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2、建筑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的工程,岗位人员总人数可减少至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 |||
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5万平方米 | 11 |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 |||||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 | 15 |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 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5万平方米,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各增加1人。 | ||||
土 木 工 程 、 线 路 管 道 、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 工程合同价≤5000万元 | 5 |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 1、其它岗位职责可以兼任。2、造价低于100万元的工程,岗位人员总人数可减少至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 |||
5000万<工程合同价≤1亿元 | 11 |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 城市桥梁、地下交通中的隧道工程、轻轨交通中的桥涵工程,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 ||||
工程合同价>1亿元 | 15 |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 1、工程合同价在1亿元以上时,每增加5000万元,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各增加1人。2、城市桥梁、地下交通中的隧道工程、轻轨交通中的桥涵工程,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附件2: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工程
类别 | 工程规模 | 施工准备阶段 | 施工阶段(人) | 竣工阶段 | ||
基础阶段 | 主体阶段 | 安装、装修阶段 | ||||
建 筑 工 程 、 装 修 工 程 |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 | 2人 | 3人 | 3人 | 3人 | 3人 |
总监1人、专监1人 | 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1人 | 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1人 | 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1人 | 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1人 | ||
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5万平方米 | 2人 | 3人 | 4人 | 4人 | 3人 | |
总监1人、专监1人 | 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1人 | 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2人 | 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2人 | 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1人 | ||
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10万平方米 | 3人 | 4人 | 6人 | 6人 | 3人 | |
总监1人、专监3人、监理员1人 | 总监1人、专监2人、监理员1人 | 总监1人、专监2人、监理员3人 | 总监1人、专监2人、监理员3人 | 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1人 | ||
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 | 4人 | 7人 | 10人 | 11人 | 6人 | |
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2人 | 总监1人,专监2人,监理员4人 | 总监1人,专监4人,监理员5人 | 总监1人,专监5人,监理员5人 | 总监1人,专监2人,监理员3人 | ||
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 工程合同价≤5000万元 | 2人 | 3人 | 4人 | 4人 | 3人 |
总监1人、专监1人 | 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1人 | 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2人 | 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2人 | 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1人 | ||
5000万<工程合同价≤1亿元 | 3人 | 4人 | 5人 | 5人 | 3人 | |
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1人 | 总监1人、专监2人、监理员1人 | 总监1人、专监2人、监理员2人 | 总监1人、专监2人、 监理员2人 | 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1人 | ||
工程合同价>1亿元 | 4人 | 6人 | 9人 | 10人 | 5人 | |
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2人 | 总监1人,专监2人,监理员3人 | 总监1人,专监3人,监理员5人 | 总监1人,专监4人,监理员5人 | 总监1人,专监2人,监理员2人 |
2.标准中总监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专监仅包括项目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包括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
3.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每增加5万平方米,各阶段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各增加1人。
4.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