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我喜欢要一个丈夫,并十二分乐意地做一个母亲,没办法,就是在这样庸常的安稳生活里我“码着文字”,让别人难以忍受了。这是一件让人遗憾的事!
还让人遗憾的是:我并不认为弄着文字或弄着别的门类艺术的人有什么了不起,有时候这些行为还不如老农种出一棵稻子、主妇做出一碗饭重要。稻子做成米饭能充饥,你的艺术能做什么?
像我这样的女人,这个时候,四十岁,我更愿再养育一个孩子,因为我就是喜欢孩子,并有充足的养育经验。然而......于万般无奈之下我才来弄这破文字,我将它如同老黄溜狗、老吴打牌、老李跳健美操,从不视它高雅,也不认为它更有用!
早上醒来,忽然发现自己对迷糊先生提的“粗、俗、散”竟是满心欢喜的,并淮备一直欢喜下去,另外还要加上“色、欲”,因为这样才算齐全了我们的庸常的、普通的、然而又是结实的生命!
一顿让人浮想联翩的早饭
早上我是不应该去吃饭的。我,一个写作的女人,干嘛还要去吃饭呢?我应该喝一点晨风饮一点晨露就可以了,要么像小龙女也行。啊!我早就想像小龙女一样啦,饿了吃一点蜂蜜,渴了喝一点山泉水(金庸先生没这样写,是我这样想的),困了就睡在一根绳子上,——多好啊!那样省多少事多少钱!有一天我差点和我老公离婚,因为我特别想去寻找小龙女,执意要和小龙女住一个山洞——活死人墓,而不是在这要花好多钱买的市井小屋里!
一个写字的女人,怎么能跑到这样一个小店里来吃饭呢?她应该在家里泡一杯牛奶,翘起兰花指,用大拇指和食指捏起一块饼干,然后放在嘴里细细地咬,慢慢地嚼,哦不对,不应该咬和嚼的,那样的皓齿应该配着明眸作善睐一笑,怎么能用来咬这样会掉渣的饼干呢,应该抿,真糟糕,抿的时候红唇又该如何处理?那红,坏掉沾到饼干上怎么办?生活真是不堪,有无尽的烦忧,干脆还是不吃的好!那身段窈窕轻摇如杨柳迎风,那小小蛮腰只盈手一握,那水眼悠悠地去漾他人,让他人心神恍惚,那手臂绵绵软得你不去扶都不行!美人的手啊,这样巧的手,是能写诗样文章的手,握着酥骨、销魂啊!那美人低眉了,万般风情收到了眼角,一束余光照到了我的脚,——哈,不是美人的,是饭店老板娘的,没睡醒的眼神,疲劳的皱着的眉头,她让我将脚收到桌子底下去,免得人来去踢到。
地上丢满了废弃的卫生纸,和装一次性卫生筷的塑料袋!
“你要什么?”
“要一碗稀饭,一个茶叶蛋,一根油条。”
那一个满身油腻的老板,正在炸油条:“你要油条啊,那要等一会。”说完转过了身,他那背上“肥猪十三”印字还能看得清楚,显然是售猪饲料的店送的宣传工装。
肿胖的生过冻疮的发紫的手,将我的稀饭捧过来了,咦,怎么不是一双纤纤玉手呢?最起码不能这样胖和污糟,不讲簪花抓髻穿飘带裙装吧,也要穿一件像阿庆嫂那样的蓝印花布衣服,真是太不搭调太没品味了,真是不应该来这里吃饭,可是那些有扎着花头巾服务员的宾馆饭店自己能去得起吗?口袋里的钱真是太少了,要是嫁了一个大富翁就好了,有洋房,有花园,有许多佣人,自己清晨不用起来,近午时在白云朵一般松软的床上伸个懒腰,然后起床,在吴妈打来的洗脸水里洗个脸,从宋妈手上接过折成方形的白毛巾擦擦脸,梳好妆,轻移莲步,款摆细腰,款款地下楼,早有管家吩咐下人摆好了饭菜......
生活总难尽如人意。
稀饭很好喝,甜蜜蜜的。老板娘说米是从老家带来的,户家米,自己家人种的。茶叶蛋也好吃,煮得很透。边上的一个老年民工将稀饭喝得稀哩糊噜的,腊黄的脸被稀饭的热汽蒸得有点发红,肮脏的头发纠结着,让人疑心有不好闻的气味会随稀饭的热汽飘过来。哦,见鬼,那胖女人还叫他爸爸,莫非这米就是他种的,他怎么这样的天气跑到城里来?清明时节雨纷纷,他为什么不披上他的蓑衣戴着他的斗笠跟在他的水牛后面立在田野里......
这一顿早饭我差点没吃成,因为我差点立起身,扑上去将那老头押进那幅田园画中。
更让我难以忍受的是我付钱时,老板娘为了有大一些的钱找我,将手伸进了她丈夫的裤子口袋里,老板娘竟然妖魅地一笑,那老板也笑了.....
我真是不该来的,事实上我喝完甜甜的米稀饭,吃完喷香的油条,就着老板娘亲手腌的咸白菜和亲手煮的茶叶蛋,这样我才有了气力回到家写这样一篇文章!
2008年4月11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