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我县做好迎接“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期满复核的关键性一年。为进一步加强我镇中医药工作,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全力以赴抓好迎接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期满复核的各项创建工作,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在2012年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把中医先进县期满复核工作列入今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1、镇将继续重视本辖区的中医药工作,将其纳入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现在工作报告中,落实在行动上。对本辖区的中医工作倾斜,增加中医经费投入,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2、乡镇卫生院要负责本单位及辖区内中医先进县的期满复核创建工作,做到领导挂钩负责、责任到科室、到个人,乡镇分管领导要跟进落实乡镇卫生院具体创建工作,并积极帮助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3、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健康教育讲座、印发中医科普手册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医药条例》和《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等,宣传中医药宝贵遗产和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提高农村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和服务满意率,形成良好的中医药事业发展氛围。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补缺补漏,按照新标准健全完善中医先进县期满复核创建工作。
按照《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的要求,认真对照检查,抓好整改和完善,突出重点、狠抓难点,保证本辖区中医药服务网络完整通畅,乡镇卫生院、各村(居)卫生所(室)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中医药人才队伍较健全,达到新的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
1、形成较完善的中医药卫生服务体系。乡镇卫生院能开展中医、中西医结合治疗;辖区所有的卫生室能开展中医和中西医结合门诊,能运用针灸、拔火罐、按摩等中医传统方法治疗常见病、多发病。
2、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农村中医药服务队伍。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所有村卫生所(室)至少有1名中医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卫生院中医药人员至少达到中专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提高中医药人才素质,分期分批举办乡镇、村中医药人员培训班,重点对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及乡村医生进行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培训。
3、加大投入,确保中医药事业经费到位。乡镇卫生院领导要主动当好参谋,经常汇报中医药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要求,以求得财力、物力和支持,划出中医药事业专项经费,改善基层中医基础设施和中医临床科室设施建设。
三、掌握标准,明确工作任务,迎接复评,确保中医先进县期满复核如期达标。
(一)乡镇卫生院工作任务
1、在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科室,中药处方量占处方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
2、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占医药卫生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中医药人员达到中专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
3、乡镇卫生院应设立中药房、中药库和简易中药加工炮制室,使中药饮片不少于300种,提供煎药服务,中药饮片质量符合有关要求。
4、乡镇卫生院中医处方书写合格率达90%以上,中医门诊病历书写合格率达80%以上。
5、中医药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培训,培训率达100%。
6、乡镇卫生院有一名副院长分管中医药工作,建立健全各项中医药工作制度和中医药工作人员职责。
7、乡镇卫生院牵头开展辖区内中医药健康教育服务,通过每年不少于4次的中医药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健康知识讲座、科普宣传等,提高农村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和中医药服务满意率。针对辖区内重点人群制定中医药保健方案,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二)村卫生室工作任务
1、各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中医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能运用针灸、拔火罐、按摩等中医传统方法治疗常见病和多发病,运用中医药开展预防保健工作。
2、村卫生室中医处方数占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30%,做到门诊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出诊有记录,传染病有报告制度。
3、40%以上开展中医治疗的村卫生室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100种,其他村卫生室配备中成药不少于50种。
4、协助乡镇卫生院积极开展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向农村居民分发中医药预防保健和中医知识等知识手册。
5、每个乡村医生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中医药知识培训,培训率达100%。
乡镇卫生院要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对照新标准找准单位座标,进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抽调力量收集整理建档有关资料,做好建档和总结工作,迎接上级的评审复核验收。
临城镇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