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标导航】
1.通过研读课文,激发自己对平凡生活的热爱情怀;
2.体会课文中如何用衬托来体现对北平的感情;
3.借文章解读老舍的闲雅品性和平识。
【语言积累】
1.音形辨识
(1)字音识记
辜(gū)负 廿(niàn)七 僻(pì)静 粘(nián)合
菜圃(pǔ) 空旷(kuàng) 什刹(shí chà)海
(2)多音字辨析
粘合(nián) 什刹海(shí) 刹那(chà) 匀调(tiáo)
粘贴(zhān) 什么(shén) 刹车(shā) 调动(diào)
(3)字形辨识
廿七 部署 恩赐 连篇累牍
甘心 暑假 挑剔 翩翩起舞
惭愧 苗圃 开辟 茉莉花
槐树 匍匐 僻静 秣马厉兵
2.词语积累
寂苦:寂寞;孤单;冷落。例如:试着去了解她,找到她感兴趣的话题,你就不会因为与她没有共同语言而寂苦终生了。
匀调:协调和谐,配合得均匀合适。例如:虽说巴黎的布置比伦敦、罗马匀调得多了,可是比起北平来还差点儿。
愧杀:形容极度惭愧。例如:你这样说真是愧杀小弟了。
九牛一毛:九条牛身上的一根毛。比喻极大数量中极微小的数量,微不足道。例如:关于读书,我所知道的只是九牛一毛.
枝枝节节:形容非常细微的地方。例如:在这个枝枝节节上做文章,岂不小题大做?
杜鹃啼血:传说杜鹃昼夜悲鸣,啼至血出乃止。常用以形容哀痛之极。例如:杜鹃花相传为杜鹃血染成,后世即以杜鹃啼血来喻悲苦之情,或多用作离愁的寄托。
3.句子
(1)北平那样既复杂而又有个边际,使我能摸着——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的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
(2)我不能爱上海与天津,因为我心中有个北平。可是我说不出来!
(3)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
4.名句名篇、名人名言
一九四九年年尾,我回到故乡北京。我已经十四年没回来过了。虽然别离了这么久,我可是没有一天不想念着她。不管我在哪里,我还是拿北京作我的小说的背景,因为我闭上眼想起的北京是要比睁着眼看见的地方更亲切,更真实,更有感情的。这是真话。
(老舍《我热爱新北京》)
我的老家是北平。我可是已有廿年没在北平过年过节了。这廿年来,每逢佳节,特别是新年,我就分外地思念北平。北平的年节是多么花梢有趣呀!一闭眼,我就走回记忆中的世界,那里有百果的腊八粥、什锦糖、红白蜜供、走马灯、带琴的风筝,和多少多少别处见不到的东西。越想北平,越觉得苦闷,倒好象只有北平会过新年似的!
(老舍《新禧!新禧!》)
许多好小说是由这种追忆而写成的。我们所最熟习的社会与地方,不管是多么平凡,总是最亲切的。亲切,所以能产生好的作品。到一个新的地方,我们很能得一些印象,得到一些能写成很好的旅记的材料。但印象终归是印象,至好不过能表现出我们观察力的精确与敏锐;而不能作到信笔写来,头头是道。至于我们所熟习的地方,特别是自幼生长在那里的地方,就不止于给我们一些印象了,而是它的一切都深印在我们的生活里,我们对于它能像对于自己分析得那么详细,连那里空气中所含的一点特别味道都能一闭眼还想象的闻到。
(老舍《景物的描写》)
【文题感悟】
1.走近作者
老舍(19—1966),原名舒庆春,字舍予。北京人,满族,中国现代作家。作品有长篇小说《老张的哲学》、《赵子曰》、《骆驼祥子》、《四世同堂》等;中篇小说《月牙儿》、《我这一辈子》等;剧本《茶馆》、《龙须沟》、《春华秋实》、《西望长安》等。
2.写作背景
《想北平》是老舍先生在1936年山东济南时写下的一篇小品文。那时日本帝国主义已经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丧权辱国的“何梅协定”的签订,适应日本侵略需要的“冀察政务委员会”的成立,都说明华北危急,北京危急。作者作为一个热爱北京的爱国知识分子忧心如焚,在战乱的岁月中,更加思念他挚爱的北平,于是就创作了这篇真情流露的《想北平》。文章结尾“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这一声呼唤,充满了民族忧患意识,震人心弦。
3.文题释义
标题《想北平》的“想”为什么不换成“写”?“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想”带有浓烈的主观情感。“写”可能只是客观的描写,“想”表明作者不仅要告诉读者北平是什么样,而且还要人们分享他对北平的爱。文章开始,老舍就情不自禁地说:“我真爱北平。”但马上又说:“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说不出”三个字,在两段文字中四次出现,表明老舍难以用有限的文字道尽自己对北平的爱。
【语篇研读】
1.脉络图解
爱北平但说不出来 (1——3)
想北平
动中有静 (4) 宁静和布置匀调
人为之中显自然(5)
颂北平
花多菜多果子多(6) 物产丰富、贴近自然
景致美 (7)
再次表达对北平的思念之情(8)
2.问题释疑
(1)标题《想北平》的“想”为什么不能换成“写”或“忆”?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想”带有浓烈的主观情感。“写”可能只是客观的描写,“想”表明作者不仅要告诉读者北平是什么样,而且还要人们分享他对北平的爱。“忆”虽然也带有主观情绪,但是情感上显得过于平静和理性。
作者写作本文时,正羁旅青岛,他梦魂萦绕的是北平城。这里的“想”,不是平平常常的回想、追忆,而是动情带泪的思念、眷恋。他心中最美的景物,不是名胜古迹,而是寻常的山水、草木、街景、院落。他描绘的是一幅故都风俗画,抒发的是一个平民知识分子的闲雅而热烈的情怀。
(2)“这个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爱”, 既是“说不出”,作者用了怎样的类比来形容这种“爱”的?
老舍先生把对北平的爱比作对母亲的爱(老舍的孝母之心在文坛中也是传为佳话的),他因母亲的欢心而笑,因母亲身体不佳而欲落泪。母亲牵动他的心神,对母亲说不出的爱就在这笑、泪之中,作者用这一类比恰当地表达了他对故乡北平的爱显得那么不同寻常而又那么的深刻,从而“说也说不出”。
(3)文章第6段花费大量笔墨,写北京的物产,写北京市民的日常生活,作者是怎样写的?有什么作用?
作者选取了最具有日常生活的特点的画面和事物:一是“墙上的牵牛,墙根的靠山竹与草茉莉”;二是“韭菜叶上还往往带着雨时溅起的泥点”“青菜摊子上的红红绿绿几乎有诗似的美丽”“进了城还带着一层白霜儿”的黑枣、柿子。这些描写文字展现老舍作为“人民艺术家”的近似平民的审美情趣(这种情趣是最能引起广大读者共鸣的,是整日坐在书斋里的作家写不出的),同时也渗透着极为自然、极为深刻的喜爱与思念。结尾一句比较,带着作者极为鲜明的褒贬。在作者心目中美国的橘子并不一定不好,而是“带霜儿的玉李”产地是作者极度思念的北平。
“一枝一叶总关情”,正是这样的叙述与描写表明了作者与北京的亲密关系,他真正融进了它的生活,深入到了它的血肉肌肤之中。如果老舍是北京的一个观光客,即使对北京再喜欢,也不可能有如此细致人微的体验,当然更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
(4)《想北平》中如果增添人物描写或保持原状,你认为哪一种更好?为什么?
参考:①增添效果好:如果有,你觉得应是怎样的人物。俗话说山美水美人更美,安静自然可爱之中的北平,若有一两位身着长袍马褂的平民,更能体现北平的风俗特点,也能在宁静自然之中增添一些灵动色彩。突出作者既爱北平的自然,又爱北平的风土人情,对北平无所排斥,无所挑剔的完全的爱。
②保持原状好:本文虽然主要写景状物,但情感真挚热烈而亲切,营造一个“我的北平”,老舍个人心中的母亲似的北平,纯净、简洁的北平。
【语篇鉴赏】
老舍是一位“北京味儿”很浓的作家。他生在北京,长在北京,从19年出生到1966年去世,老舍一生中有42年是在北京度过的。他最有影响的作品,如小说《骆驼样子》、《四世同堂》,话剧《茶馆》、《龙须沟》等,都是用北京话写的,也是以北京为题材的,通过对北京人的生活方式、社会文化和心理特点真切生动的描绘,展现了丰富多彩的北京社会风情画。另外,老舍还为北京写下了不少散文,《想北平》就是其中有名的一篇,作品通过对北京的描绘,写出了作者心中的属于他的北京,表现了他对故乡真挚的情感。
第1段交代自己对如何写北京的考虑;《想北平》是一篇散文,在一篇短短的散文作品中,如何表现北京,老舍觉得很为难,“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都写什么?他又不愿只“捡着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所不知道的”,更怕挂一漏万,埋没了北京的种种好处。如果只是机械地罗列,平铺直叙,写成一篇北京地方风光的指南就更没味道了。老舍决定写出“我的北平”,通过他与故乡亲如母子的关系,写出他对北京的无限眷恋。
第2、3两段正面描写作者对北京特殊的爱。第2段一开始,老舍就情不自禁地说道:“我真爱北平。”但他马上又说:“这个爱几乎是想说而说不出的。”这“说不出”三个宇,在两段文字中4次出现,反复强调,作者解释是因为他“不是诗人”,不会“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血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实际上,并不是作者做不到,而是他不愿意照着通常的方法去写,因为即使用尽了“一切好听好看的字”也难以道尽自己对北京的爱。于是他另辟蹊径,抛开一切美好的词语,用最通俗质朴的言辞,用最能引人共鸣的表达方式,将自己对北京的爱喻为对母亲的爱。“看似平常最奇崛。”这不仅恰当地道出了作者对北京爱得真切和深沉,也很容易打动读者的心。老舍特别爱自己的母亲,是文坛佳话,他将北京喻为自己的母亲,这其中的分量,要超出常人几分。因此,他对北京表达的爱,也颇有自己的独特个性。他说,“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粘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我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个古城所赐给的”,北京的“每一细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他所表现的,是“我”和北京,“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融为一体,密不可分。这就超出了一般的客观描写,他不仅要告诉读者北京是个什么样子,而且还要人们分享他对北京的爱,他不是在“写”北京,而是在“想”北京。
第4、5、6、7段,通过对比等方法写出北京的特点,以此表达作者对北京的喜爱。前面,老舍正面道出了对北京的热爱,但这并不是说老舍对北京的爱是盲目的。这爱中有理性,有认知。写出一个地方的特点,包括一个人对某个地方的喜爱,往往要通过比较才能看得出来。在文章中,老舍声言自己“不能爱上海与天津”,又联系自己丰富的亲身经历和感受,将北京和“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相比较,从城市的整体结构、建筑格局、环境气氛、生活情趣等方面,历数北京的好处。北京之美,“不在有许多美丽的建筑,而在建筑的四周都有空闲的地方,使它们成为美景”,而且“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北京“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北京“是个都城,而能有好多自己产生的花、菜、水果,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总之,北京是大都市,却保住了乡野的幽静,让人和大自然保持着亲近。另外,作者特别说道,北京虽然也是有钱人的天堂,但“像我这样的一个贫寒”的知识分子,仍然可以尽情享受它的美。所以作者花费了大量笔墨,去写北京的物产,写北京平民的日常生活。“一枝一叶总关情”,正是这样的叙述与描写表明了作者与北京的亲密关系,他真正融进了它的生活,深入到了它的血肉肌肤之中。如果老舍是北京的一个观光客,即使对北京再喜欢,也不可能有如此细致人微的体验,当然更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难怪他在述说北京的种种好处时不禁“要落泪”,禁不住深情地呼唤:“真想念北平呀!”
最后一段虽然只有一句话,但包括的情感很复杂。这篇散文写于1936年,作者当时不在北京b那时日本帝国主义已经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丧权辱国的《何梅协定》的签订,适应日本侵略需要的“冀察政务委员会”的成立,都说明华北危急,北京危急。:作者作为一个热爱北京的爱国知识分子,忧心如焚,思念家乡之情,较平日更为强烈,这一声呼唤,充满了民族忧患意识,震撼人心。
《想北平》的语言通俗、纯净而又简洁、亲切。通俗是为了加强作品的生活气息,使它亲切感人,也是锤炼语言的结果。作者曾说:“我的文章写得那样白,那样俗,好像毫不费力,实际上,那不定改了多少遍。”(《关于文学的语言问题》)纯净、简洁同样也靠千锤百炼。比如文章写到积水滩:“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地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短短几句,文字不多,但写景、状物,营造气氛,表现人物情感,都笔笔到位,如同天成。
【卓越有成】
2007年山东高考满分作文:
故乡,我永远的梦
一日,偶读到作家莫怀威的一句话,“云海落日飘忽柔曼,美国的落日眨眼就落下,而只有故乡的落日才最能打动人的心。”是呀!只有故乡的落日才是最能打动人的心啊!为了求学,我踏上了离家的路,但是故乡的记忆却并未随时间而消褪,反而越来越清晰了。
正如一句诗所说“故乡的歌是一支清远的笛,总在有月亮的晚上响起”。身在外地,每当我仰望那轮明月,便想起我的故乡。我的故乡在鲁西南平原上,那里总有似乎望不到头的麦田。清晨,一声一声的鸡啼回荡在我的小村里;傍晚,一丝一丝的袅袅炊烟无限柔情地笼罩着它。故乡的记忆好似一个水坝,开一个小口也能决堤。如今,当我站在故乡之外,站在童年之外,我依然发现自己的身影依然飘荡在这片熟悉而又陌生的土地上。
就算时间是杀手,除掉我脑中封存的知识,它也永远不能夺走故乡的记忆。我依然记得村口的小河,弯弯曲曲载着我对亲人的思念;我依然记得父亲种的那棵歪脖子树,挂着儿时五彩斑斓的梦想;我依然记得村东边那口井,黑黑的井口装载着我的不安。时间能使绿叶枯萎,能使容颜衰老,能使沧海变桑田,但它却风化不了我对故乡的无限回忆。
故乡,我永远的梦。如果我是失根的兰花,飞舞的秋蓬,那故乡的记忆就是我重归大地的力量。时间会使水变成汽,但它不能阻止汽凝成水,重回大地。当雨点骄傲地对大地说:“我是你千万次放逐又千万次唤回的孩子。”时间只能叹息,因为在对故乡的记忆面前,它为力。时间不会风化人们对故乡的记忆,不然怎会有“家在梦中何日到,春来江上几人还”的郁郁低吟?不然怎会有“不知何处吹杨柳,一夜征人尽望乡”的痴痴哀怨?不然怎么有“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日照我还”的期盼?不然怎会有“还顾望故乡,长路漫浩浩”的惆怅?
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乡。故乡的记忆会因我们的年迈而愈加清晰。
胡马依北风,狐死必首丘。一枝一叶总关情,情到深处忆故乡。故乡,装载着我们的梦。即使树高千丈,叶落必将归根:即使时间流逝,故乡的记忆也永远不会风化,永远不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