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黔东南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文件精神,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抓好学校饮食安全工作的精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食药监办文件要求,切实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放在工作重心突出位置,初步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坚持治理整顿与自查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切实保证学生健康和饮食安全。要求每月举行一次对学校食堂、早餐店等食品安全的检查与监管落实工作,保证食品健康保质安全。
2、检查部位及检查方式
部位:学校食堂、学校早餐点
方式:每月一次,由保卫处、总务处、分管安全校长同行。
三、检查内容
重点就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集中检查:
(1)食堂操作间、早餐点、存放、橱窗模式情况。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组织机构。
(2)食品保质情况。保质期情况,是否存在劣质或低于0.5元/袋的食品。
(3) 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认真核查学校是否持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以及擅自改变经营方式等问题。
(三)从业人员个人健康及培训情况。认真核查食堂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从业人员是否定期工作服帽是否整洁,是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且建立培训档案。
(四)食堂环境卫生情况。认真核查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且数量满足实际需要,是否有专用的餐饮具保洁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加工工具、容器是否标志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食品是否炸熟煮透,是否存在食物中毒安全隐患。
(五)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落实情况。认真核查食堂采购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进货查验,是否具有进货记录台账,食品及原料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六)严查加工制作等相关管理制度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制作等相关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等。
四、时间安排与材料收集
检查时间:每月一次。
模式:列表针对性检查。
检查材料收集:学校自查结束后,要形成自查报告或者简报于3月底上报教科局;责任部门:保卫处。
集中整治,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进行全面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食堂坚决取缔。
长效机制:抽查验收、长效督导。责任督导:保卫处与总务处。
5、监管与职责
强化监管,尽职尽责 。要按照检查标准,逐条落实,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于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要重点检查,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方案整治内容中明确的分工及职能职责,扎实开展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等六个环节的整治。强化监管,确保不出问题。
6、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保卫处与总务处都要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7、及时上报,畅通信息。学校当食堂、早餐点就餐学生在就餐后同时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时,应怀疑食毒。并立即封存食物样品及工具,此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学校食物中毒领导小组长、校长报告,组长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教科局、卫生局、食药监管部门报告,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即到岗,安全事故紧急预案马上启动。
八、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各学校食堂食品和早餐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现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石文昌(党支部、校长)
副组长:刘定泽(分管安全副校长)
杨文芳(分管后勤副校长)
成 员:李世明(保卫处主任)
潘天杰(总务处主任)
陈光德(食堂负责人)
杨敏江(德育处主任)
杨仁芬(校医务人员)
朱允强(保卫处副主任)
张齐彪(保卫处副主任)
王秀华(办公室主任)
吴德光(德育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保卫处,由李世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齐彪、朱允强任副主任并负责日常事务和资料收集整理。
榕江五中保卫处
2019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