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条 总则:
(1)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合理装备,安全使用,服务生产,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生产效益创造条件。
(2)搞好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尊重科学,规范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二条 机械设备台帐的管理
(1)根据建设集团以及本公司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由项目部设备机具管理员建立相应的设备台帐、机具及周转材料台帐、三联租赁台帐。
(2)机械设备台帐应包括以下的内容:
①设备的名称。
②规格型号。
③设备原值。
④数量、单位
⑤设备所有权单位 。
⑥设备的购买日期。
⑦设备生产厂家。
⑧设备的使用地点。
⑨设备完好情况。
第三条 机械设备的组织
(1)凡属新开工工程,项目部应先根据该工程实际情况编写《施工设备需求计划》报主管领导和设备主管部门备案,以合理调配机械设备。
(2)项目部设备的来源可分为新购、调配、自有、租赁。
(3)项目部需购置大中型设备时,需按公司有关设备管理规定要求填写《设备购置申请表》,报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主管部门审批。
(4)凡由项目部自行制作、改制、并评定合格可投入使用的设备、机具也应在建账管理范围内。
(5)新购大中型设备必须有:机械设备购置合同、产品合格证、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等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第四条 机械设备的租赁
(1)所有租赁设备的管理应纳入项目部设备的统一管理中。
(2)租赁的设备进场使用前,项目部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验收。验收主要内容有:
①设备的外观是否符合文明施工的要求,设备的机械性能是否满足施工需要。
②验设备的相关内容: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购买的日期,检查钢结构部分是否有大的修改,是否有大修记录等。评定合格后才可投入安装使用,并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
(3)所有租赁的设备、机具及三钢需签订《租赁合同》,双方承担的责任必须明确。每月需将合同和一并报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租赁公司审批备案。
第五条 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
(1)机械设备使用的日常管理由项目部经理部负责,贯彻“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
(2)各项目部的机械设备员应具备机械设备基础知识和一定的设备管理经验,熟悉所使用设备的性能和维护、保养的要求,做好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3)机械设备的使用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及维修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①主要设备应实行包机制,设备使用要实行定人、定机持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
②单人使用的设备,维护、保养由操作者负责,并填写设备运转记录和维修记录。
③多人操作的设备实行机长负责制,日常维护、保养由机长负责,必须认真填写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交记录。
④共用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
(4)设备操作与维护人员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合理使用设备严禁违章指挥和超负荷运行。
(5)设备的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的“五定”制度,即:定点、定质、定时、定量、定人的科学管理,使设备能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充分发挥设备的使用效能,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6)项目部机械设备应有清晰的标识牌,主要内容有: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设备的状态(完好机械、待修机械、停用机械)、设备负责人、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
(7)使用中的设备要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灵敏可靠,并定期检查、试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8)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由设备管理员、设备维修人员及操作人员参加的设备机械检查,把检查结果纳入考核奖惩办法中。
第六条 设备的安装拆卸
(1)小型施工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项目部应严格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2)大、中型施工设备的安装、拆除工作应由具有施工资质的专业队伍来完成,并事先由选定的队伍制定安装、拆卸方案,报技术监督局审批后,方可承担安装、拆除工作。属租赁公司自有设备的安装、拆卸其方案需报公司工程部技术负责人审批,再报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签字后方可施工。
(3)外租和分包单位自带的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纳入项目部统一管理中,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保持作业区整洁和安全设施的完好,听从指挥人员指挥。
第七条 机械设备的停用管理
(1)中途停工或其它原因暂时不用的设备、机具、三钢和周转材料,应有相应的保护工作,有防腐、防盗措施。
(2)工程结束后,根据设备的状况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3)停滞半年以上的大型设备,恢复使用前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 机械设备的报废批准
(1)机械设备凡是属下列情况之一,应于报废:
①主要机构部件已严重损坏,既使修理,其工作能力仍然达不到技术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②修理费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③因意外灾害或事故,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已无法修复的。
④技术性能落后、能耗高、没有改造价值的。
⑤国家规定淘汰机型或超过使用年限,且无配件来源的。
(2)应予报废的机械设备,项目部应填写《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按本公司有关规定及程序执行。
(3)报废了的机械设备不得再投入使用。
第九条 奖 惩 办 法
(1)项目部根据每月机械设备检查验收的评分结果,对在施工中表现突出,工作优秀的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予以奖励。
(2)项目部对在修旧利废,合理化建议、增收节支方面成绩显著的维修、操作人员,参照维修记录给予奖励。
(3)对在平时机械设备维修保养中表现差,因机械设备故障影响生产进度或因机械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项目部给予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