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河北万隆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范围: 邢台庆华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办公楼的消防报警系统的安装(工程范围见施工图纸)。
二、工程期限:自 2011 年 4 月 5 日至 2011年 4 月 30 日止,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工程期限顺延。
三、工程总造价:大写 壹万肆千 元,小写(¥ 14000元 ),如有变更,另追加费用。
四、工程质量:调试合格,负责协助甲方消防检测、验收。
五、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施工人员进入现场,甲方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20%;2、报警电线全部穿好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再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20%;3、所有设备到施工现场,乙方安装完毕,甲方再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30%;4、系统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合格,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除5%的质保金外,剩余工程款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一年)。
六、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在施工中提供便利条件,如水、电的接通、设备材料的存放、人员住宿的安排,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甲方指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委派指定人员定期维护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如遇人为损坏,甲方负责设备、人员的费用,乙方予以维修;
3、乙方在施工中如遇到任何问题,甲方应负责为乙方协调解决,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4、乙方在施工中应倍加小心,不得损坏甲方的设备,做好现场施工安全工作,一旦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5、乙方负责填报验收资料。
6、设备安装完毕后的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终止协议,如有违约,对违约方进行适当处罚。
八、解决纠纷的方式:
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