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医院感染病例监测:
1.临床科室感控员负责对科室医院感染病人监测,发现有院内感染病人24小时报告院感办,由院感办核实逐级上报,院感办每月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统计分析上报主管院长、;每季度向院感委员会书面汇报,特殊情况随时汇报和反馈。
2.每年对监测资料进行分析评估。
3.根据医院感染评估结果,风险评估选择适合实际情况的项目进行前瞻性监测。
4.医院感染病例漏报率应低于10%。
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1.灭菌物品合格率100%,灭菌物品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2.消毒物品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3.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 生物监测每季度1次,消毒剂细菌含<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含氯消毒剂化学监测:每天使用前监测一次。
4.空气循环风消毒机:按照空消机规范使用,每半年厂家进行紫外线强度监测及保养一次。
5.紫外线消毒:每半年监测紫外灯管强度一次;新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不得低于90μW/cm2,使用中的灯管不得低于70μW/cm2。
6.灭菌后的内窥镜(如腹腔镜等)监测:每季度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7.环境卫生学监测(空气、物体表面、手卫生):
7.1每季度对手术室、供应室、产房、检验科等重点部门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1次。
7.2手卫生监测 :科室感控员每月督查本科室医务人员次月3日前汇总监测结果至院感办; 8.院感办每季对重点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手细菌监测,发现不合格者立即反馈科室护长,由科室进行再培训,院感办每季汇总手卫生统计、分析,报告主管院长并向全院公布结果。
各类环境物体表面、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学标准:
| 环境类别 | 空气平均菌落数Cfu/皿 | 物体表面平均菌落数cfu/m2 |
| Ⅰ类: | GB50333-2002(30min) | ≦5.0 |
| Ⅱ类: | ≦4.0(15min) ━ | ≦5.0 |
| Ⅲ类: | ≦4.0(5min) ━ | ≦10.0 |
| Ⅳ类: | ≦4.0(5min) ━ | ≦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