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电力试验研究院
2007年9月
目 录
一、绝缘监督(含直流监督)……………………………………………………………………………………………………………………附表一
二、电测监督………………………………………………………………………………………………………………………………………附表四
三、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监督………………………………………………………………………………………………………………附表八
四、励磁系统及电压质量监督……………………………………………………………………………………………………………………附表九
十三、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附表十三
附表一:绝缘监督
| 序号 | 检 查 项 目 | 标准分 | 检查方法 | 评 分 标 准 |
| 1 | 绝缘监督管理 | 320 | ||
| 1.1 | 绝缘监督网及总体管理 | 120 | ||
| 1.1.1 | 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或归口副总)领导下的绝缘监督网,并能根据人员变化及时完善。 | 20 | 书面文件 | 没建立不得分,监督网不全扣10分 |
| 1.1.2 | 建立本单位的绝缘监督制度,各级绝缘监督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制落实。并能根据的变化及时修订。 | 20 | 书面文件;专责人查问 | 每缺一级责任制扣10分;每一级责任制不落实扣5分 |
| 1.1.3 | 组织制订本单位有关绝缘监督的规章制度、技术措施与实施细则。 | 20 | 书面文件 | 制度不全酌情扣分 |
| 1.1.4 | 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绝缘监督的指示、规定、标准及反措,对国家电力公司二十五项反措有具体实施细则。 | 20 | 会议记录和相关文件 | 酌情得分 |
| 1.1.5 | 组织召开本单位绝缘监督会议 | 20 | 会议记录 | 会议缺一次扣10分 |
| 1.1.6 | 对本单位电气设备的重大事故和缺陷组织分析原因制定对策 | 20 | 会议记录 | 没有记录不得分,缺一次扣2分 |
| 1.1.7 | 完善防污闪管理体系,明确防污闪主管领导和专责人的具体职责; | 20 | 书面文件 | 制度不全酌情扣分 |
| 1.2 | 绝缘监督专责工程师 | 100 | ||
| 1.2.1 | 熟悉电气一次设备及相关知识 | 10 | 专责人查问 | 回答不全面的酌情扣分。 |
| 1.2.2 | 制定或参加制订本单位年度绝缘监督工作计划、预试计划,内容符合相关规程,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 | 20 | 书面资料 | 没有计划不得分,内容不全面扣5分,不符合规程扣10分 |
| 1.2.3 | 编写本单位的绝缘监督年度总结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 | 20 | 书面资料 | 没有总结不得分,内容不全面扣5—10分 |
| 1.2.4 | 按时上报绝缘监督季报或月报,内容全面真实 | 20 | 书面资料 | 有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0分 |
| 1.2.5 | 及时上报重大事故、缺陷情况和总结 | 20 | 书面资料 | 不上报每件扣10,不及时扣5分 |
| 1.2.6 | 定期对预试报告进行分析,判断设备状况 | 10 | 活动记录 | 无记录不得分 |
| 1.3 | 绝缘监督常用相关标准(见附件1)齐全 | 40 | 资料见证 | 每缺一份标准扣10分,过期一份扣5分 |
| 1.4 | 应具备的绝缘监督资料(见附件2) | 40 | 资料见证 | 每缺一种资料扣5分 |
| 2 | 专业技术工作 | 700 | ||
| 2.1 | 绝缘监督考核 | 180 | ||
| 2.1.1 | 不发生由于监督不到位造成的电气设备损坏 | 100 | 缺陷记录 | 甲类发电机变压器每一件扣50分,其余甲类设备扣30分,乙类设备每一件扣10分 |
| 2.1.2 | 预试完成率 100% | 50 | 预试报告 | 未完成甲类设备一件扣5分,未完成乙类设备一件扣3分;缺项一件扣2分,降低标准一项扣2分 |
| 2.1.3 | 缺陷消除率 100% | 30 | 缺陷记录 | 遗留甲类设备一件扣10分,遗留乙类设备一件扣5分 |
| 2.2 | 高压试验部门 | 200 | ||
| 2.2.1 | 预试情况: | 110 | ||
| 预试报告内容应全面,包括:试验日期,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及编号,环境情况;试验数据无涂改,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正确,无漏项、降低标准情况;试验结论与试验结果相符;试验报告摆放整齐,便于查找 | 70 | 试验报告 | 每一不符合项扣5分。 | |
| 试验报告实行审核制度 | 10 | 书面资料及试验报告 | 每一份不符合报告扣2分 | |
| 根据试验情况,认真分析设备绝缘状况;试验中发现的电气设备缺陷和异常情况向上一级绝缘监督负责人作出书面汇报,对重大缺陷立即报告 | 30 | 试验报告及书面汇报 | 每一件不符合要求扣10分 | |
| 2.2.2 | 试验设备: | 70 | ||
| 应有足够的试验场地,能够进行直流、工频电压试验。 | 20 | |||
| 试验设备清洁、摆放整齐 | 5 | 现场查证 | 摆放不整齐扣5分 | |
| 有准确度要求的试验设备定期校验,并标识 | 40 | 校验报告,查设备 | 每一件不符合要求扣5分 | |
| 建立试验设备台帐,具有使用说明书 | 5 | 书面资料 | 无台帐不得分,每一件不符合要求扣2分 | |
| 2.2.3 | 技术培训: | 20 | ||
| 制定培训计划 | 5 | 书面资料 | 无计划不得分 | |
| 有培训记录,内容全面 | 5 | 查记录 | 无记录不得分,记录内容不全面酌情扣分 | |
| 定期(一般每月一次)开展技术问答,技术交流 | 10 | 查记录 | 酌情扣分 | |
| 2.3 | 电气运行部门 | 30 | ||
| 2.3.1 | 按现场规程定期巡视、检查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定期分析设备绝缘状况 | 20 | 运行表单及分析报告等 | 发现一件不符合要求扣10分 |
| 2.3.2 | 发现设备异常情况,按规程采取措施,必要时上报有关领导和绝缘监督专责人 | 10 | 书面报告 | 发现有未上报酌情扣分 |
| 2.4 | 电气检修部门 | 40 | ||
| 2.4.1 | 按照检修规程进行电气设备的检修工作、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超期未修,应上报有关领导和绝缘监督专责人备案。 | 15 | 检修记录 | 发现一件不符合要求扣10分 |
| 2.4.2 | 有发电机检修现场安全保证措施 | 5 | 书面资料 | 没有不得分,不符合要求酌情扣5—10分 |
| 2.4.3 | 电气设备检修后,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并在电气设备技术档案上详细记录检修情况 | 10 | 检修记录及相关资料 | 未进行验收不得分,不符合要求酌情扣5—10分 |
| 2.4.4 | 对于重大设备绝缘事故或缺陷,应进行解体检查,分析原因、制定对策,防止重复性事故发生。 | 10 | 检查报告 | 未进行检查不得分 |
| 2.5 | 重点专业工作 | 250 | ||
| 2.5.1 | 发电机: | 60 | ||
| 1.发电机运行参数按时记录分析,运行温度(绕组、铁心、集电环、冷却气体、冷却器冷却水)是否正常 | 运行记录及运行规程 | 发现有超过允许值的扣5—10分 | ||
| 2.加强发电机定子线棒各层间及引水管出水间的温差监视,运行规程及相关规定符合反措要求 | 运行记录及运行规程 | 无定子线棒各层间及引水管出水间的温差规定扣5分 | ||
| 3.氢冷发电机的氢压、氢纯、漏氢量是否符合要求,漏氢检测(油系统、封母、内冷水箱)是否完善 | 运行、缺陷记录 | 不符合要求或漏氢检测不完善扣5分 | ||
| 4.水冷发电机内冷水的水质、压力、流量是否符合要求 | 运行记录及运行规程 | 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 ||
| 5.发电机转子是否存在接地或严重的匝间短路 | 运行、检修、缺陷记录 | 有此缺陷扣5分 | ||
| 6.开展了定子绕组端部振型模态试验,发现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 试验报告 | 未进行试验扣5分 | ||
| 7.开展了定子绕组端部手包绝缘施加直流电压测量,不合格的及时消除 | 试验报告 | 未进行试验扣5分 | ||
| 8.严格控制氢冷发电机的氢气湿度在规程允许范围内(严格执行DL/T651-1998、防止向机内漏油、氢气干燥器运行良好),定期测量发电机氢气湿度(露点法)并校验氢湿仪表 | 氢气湿度测量记录及现场检查 | 经常达不到要求扣10分,有时达不到要求扣5分,氢气湿度测量结果不可信扣5分 | ||
| 9.防止发电机内冷水堵塞的反措是否健全和落实;大修时对水内冷线棒应分路做流量试验; | 运行及检修规程等 | 未落实酌情扣分 | ||
| 10.防止发电机漏水事故的反措是否健全及落实 | 运行及检修规程等 | 未落实酌情扣分 | ||
| 2.5.2 | 变压器: | 60 | ||
| 1.按规程进行变压器油的色谱分析,对色谱异常的试验结果应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提出处理和监督意见; | 试验报告. | 色谱异常未及时上报且监督措施不当的扣5—10分 | ||
| 2.按规程要求进行绕组变形试验(交接时、更换绕组后、出口短路后或多次近区故障后、不超过10年); | 试验报告 | 未进行试验扣10分、缺一次扣5分 | ||
| 3.220kV及以上变压器投产前、吊罩大修后进行局放试验; | 试验、检修报告 | 未进行扣5分 | ||
| 4.开展有载分接开关测试,有载分接开关按期检修; | 试验报告 | 未进行扣5分 | ||
| 5.运行超过20年的变压器,吊罩时应进行绝缘纸(板)聚合度测试; | 试验报告 | 未进行扣3—5分 | ||
| 6.500kV变压器和电抗器投运3—5年后进行油中糠醛含量测试; | 试验报告 | 未进行扣3—5分 | ||
| 7.110kV及以上变压器电容式套管6—10年进行油中溶解气体分析; | 试验报告 | 未进行扣3—5分 | ||
| 8.变压器温度计应进行定期校验,上层油温两支温度计读数相差4℃以上,应作为缺陷处理; | 校验报告 | 未进行扣3—5分 | ||
| 9.变压器套管油位应正常,套管无破损裂纹、无严重油污、无放电痕迹及其它异常现象。定期对套管进行清扫,引线接头无过热现象; | 现场检查 | 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 ||
| 10.变压器在新装、大修、事故检修或换油后,在施加电压前静止时间应按规定进行(110kV24h, 220kV48h, 500kV72h); | 检修记录 | 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 ||
| 11.变压器器身暴露在空气中的时间应按如下规定:相对湿度≤65%为16h,≤75%为12h; | 检修记录 | 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 ||
| 12.220kV 及以上变压器必须真空注油; | 检修记录 | 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 ||
| 13.运行中分接开关油室内绝缘油,每6个月或切换2000—4000次,应至少采样1次。 | 测试记录 | 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 ||
| 14.套管安装就位后,带电前必须静放。(500kV不少于36h,110—220kV不少于24h) | 检修记录 | 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 ||
| 15.铁心和夹件通过小套管引出接地的变压器,应将接地线引至适当位置,以便在运行中监视是否存在多点接地 | 现场检查 | 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 ||
| 16.交接及出厂试验报告及图纸齐全,有突发性短路试验报告或抗短路能力计算报告 | 有关报告 | 不齐全酌情扣分 | ||
| 2.5.3 | 断路器类: | 40 | ||
| 1.断路器的容量和性能应满足实际安装地点的短路容量要求;每年要进行相关核算; | 设备台帐及继电保护提供数据 | 不符要求扣5分 | ||
| 2.按规程要求进行开关本体机构及隔离开关的定期检修,防止由于失修造成事故或扩大事故; | 检修记录 | 有超期情况扣5分 | ||
| 3.预试项目(油、SF6气体等)是否有不合格项目,SF6气体管理纳入正轨,SF6压力表和密度继电器要定期效验;对开关的机械特性应按要求进行测量,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进行处理; | 试验报告 | 一项不合格或有漏项扣5—10分 | ||
| 4.开关柜母线室柜之间应进行有效封堵,以防止发生“火烧连营”的重大事故; | 现场检查及书面资料 | 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 ||
| 5.在潮湿、凝露及污秽比较严重的地区应对开关柜进行加强绝缘改造,如:使用大爬距绝缘元部件(爬电比距:有机绝缘≮20mm/kV,无机绝缘≮18mm/kV)、调整绝缘气隙、采用阻燃绝缘材料。 | 现场检查及书面资料 | 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 ||
| 2.5.4 | 过电压及小四器: | 40 | ||
| 1.根据地区短路容量的变化,校核接地装置(包括接地引下线)的热稳定容量,变压器中性点及重要设备有双根接地线(且每根均符合热稳定容量要求)。 | 书面资料 | 每一件不符合要求扣5分 | ||
| 2.接地网按时进行接地电阻测量,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进行改造,对设备接地导通情况按时测量,对数据偏大情况应进行开挖检查、处理。 | 测试报告 | 每一件不符合要求扣5分 | ||
| 3.开展避雷器运行中带电测试工作。对已安装在线监测仪的避雷器,每天至少巡视一次,并加强数据分析。 | 试验报告、巡视记录 | 未开展不得分,有漏测扣5分 | ||
| 4.验算CT所在地的短路电流,超过CT铭牌动热稳定电流时,应及时安排更换。 | 书面资料 | 未开展酌情扣分 | ||
| 5.对CT、PT、耦合电容器、套管等按要求开展预试和油色谱检测工作,试验结果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渗漏油情况。 | 现场检查及试验报告 | 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 ||
| 6.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互感器应进行高电压下的介损试验。 | 试验报告 | 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 ||
| 2.5.5 | 外绝缘及其它: | 40 | ||
| 1.电气设备外绝缘(包括变压器套管、断路器断口及均压电容)的爬电比距底数清楚,配置是否符合所在地区污秽等级要求,不满足要求的是否采取增爬措施 | 设备外绝缘台帐及现场检查 | 每一件设备不符合要求扣5分 | ||
| 2.瓷及玻璃绝缘开展了清扫工作,清扫周期根据地区污秽程度为每年一到二次 | 清扫记录及现场检查 | 没做到或有空白点扣5—10分 | ||
| 3.定期进行盐密测试工作,并记录完整,测试方法、侧点分布和测量时间是否符合要求, | 盐密测试记录 | 未开展不得分,测试方法不符合要求酌情扣5—10分 | ||
| 4.按照规程定时进行零值绝缘子检测 | 试验报告 | 没做到或有空白点酌情扣分 | ||
| 2.5.6 | 开展红外测试工作,对温度异常设备应及时分析、处理。 | 10 | 测试记录 | 未开展不得分 |
| 总 分: | 1000分 | 扣分不超过每小项应得分 |
| 序号 | 检 查 项 目 | 标准分 | 检查方法 | 评 分 标 准 |
| 1 | 1.直流设备档案: 设备台账、设备结线图[充电机、浮充机内部结线图]、技术说明书、充电、浮充机使用维护说明书、蓄电池组维护说明书、直流系统或网络图及直流熔断器(直流断路器)一览表。 | 30 | 检查资料 | 设备台账不清晰或缺、失扣5分,设备结线图、技术说明书缺、失扣2分,各种使用维护说明书缺、失扣10分。直流系统或网络图缺、失扣10分。直流熔断器(直流断路器)一览表缺、失扣25分。 |
| 2 | 2.各种记录: 蓄电池组浮充电压及浮充电流记录;单体蓄电池电压、比重测试记录;补充充电、均衡充电记录;定期充放电记录;维护、检修记录。 | 35 | 检查资料 | 缺少每天蓄电池组浮充电压及浮充电流记录扣2分,缺少单体蓄电池电压、比重测试周记录扣2分,缺少其它记录扣2分。 |
| 3 | 3.设备运行状态: 检查三相交流输入电压是否平衡或缺相,运行噪声有无异常,各保护信号是否正常,交流输入电压值、直流输出电压值、直流输出电流值等各表计显示是否正确,正对地和负对地的绝缘状态是否良好。 检查固定型防酸蓄电池的液位;极板是否弯曲; 充电、浮充电机的浮充电压是否满足蓄电池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具体要求。 | 35 | 检查设备 | 一项参数异常扣1分。 液位线低于最低液位标记的扣5分,极板有弯曲的扣5分。 充电、浮充电机的浮充电压不满足蓄电池的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的扣25分,并督促及时调整浮充电压。 |
| 总 分: | 100分 | 扣分不超过每小项应得分 |
1.DL/T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2.GB 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3.DL/T 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和绝缘配合
4.DL/T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5.GB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及验收规范
6.GB/T 5582-93 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
7.DL/T 573-95 电力变压器检修导则
8.DL/T 595-1996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气体监督导则
9.DL/T 651-1998 氢冷发电机氢气湿度的技术要求
10. 《电气绝缘技术监督制度》
11. 《汽轮发电机运行规程》
12. 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附件二:应具备的绝缘监督资料
1.符合实际情况的电气设备一次系统图、防雷保护与接地网图纸
2.电气设备台帐安装使用说明书、出厂试验报告、产品证明书和随设备供应的图纸资料
3.设备安装检查记录、交接试验报告、验收记录
4.设备的运行、检修、干燥、技术改造记录和有关运行、检修、技改的专题总结
5.设备缺陷统计资料和缺陷处理记录,事故分析报告和采取的措施
6.反映预试情况的图表或卡片或微机记录
附表四:电测监督
| 序号 | 检 查 项 目 | 标准分 | 检查方法 | 评 分 标 准 | |
| 监督管理 | 300 | ||||
| 1 | 技术监督三级管理体系(40分) | ||||
| 1.1 | 电测监督网组织机构 | 25 | 检查落实情况 | 不健全扣分,厂生产管理部门(5)、车间或公司(5)、专业班组(10) | |
| 1.2 | 本单位技术监督联系图表 | 15 | 检查图表 | 监督息不全,每缺少一项扣5分 | |
| 2 | 技术管理(180分) | ||||
| 2.1 | 制度(40分) | ||||
| 2.1.1 | 技术监督制度和技术管理制度(见附件二) | 40 | 检查资料 | 没有正式版本扣20分,制定不完善扣10。 | |
| 2.2 | 法规、规程(见附件三) | 30 | 检查资料 | 没有正式版本扣20分。检定规程未做到检定人员人手一册扣10分。 | |
| 2.3 | 标准装置状况表 | 10 | 检查状况表 | 没有扣10分,不规范酌情扣分 | |
| 2.4 | 人员状况表 | 10 | 检查状况表 | 没有扣10分,不规范酌情扣分 | |
| 2.5 | 仪器仪表送检计划 | 20 | 检查送检计划 | 没有扣20分,不规范酌情扣分 | |
| 2.6 | 仪器仪表周检计划(70分) | ||||
| 2.6.1 | 0.5级标准表周检计划 | 20 | 检查周检计划 | 没有扣20分,不规范酌情扣分 | |
| 2.6.2 | 配电盘表周检计划 | 40 | 检查周检计划 | 没有扣40分,不规范酌情扣分 | |
| 2.6.3 | 电量变送器周检计划 | 10 | 检查周检计划 | 没有扣10分,不规范酌情扣分 | |
| 3 | 关口电能表管理(40分) | ||||
| 3.1 | 关口计量用PT、CT检定报告 | 10 | 检查有效报告 | 发现有报告不齐全扣10分 | |
| 3.2 | 关口电能表检定报告 | 10 | 检查有效报告 | 发现有报告不齐全、超有效期扣10分 | |
| 3.3 | 关口电能表现场试验报告 | 10 | 检查有效报告 | 发现有报告不齐全、超有效期扣10分,每季度应有一次试验报告 | |
| 3.4 | 关口电能表用二次回路导线压降测试报告 | 10 | 检查有效报告 | 发现有报告不齐全、超有效期扣10分 | |
| 4 | 报表管理(40分) | ||||
| 4.1 | 年度报表 | 20 | 检查电科院版本 | 2000 – 2002年只要缺少一个年度扣10分 | |
| 4.2 | 技术监督会纪要 | 20 | 检查电科院版本 | 2002年,专业班组没有扣20分 | |
| 专业技术工作 | 700 | ||||
| 1 | 标准实验室(40分) | ||||
| 1.1 | 试验室温度、湿度(要求见附件一) | 10 | 现场检查 | 不满足规程规定,扣10分 | |
| 1.2 | 试验室卫生状况 | 10 | 现场检查 | 干净,不满足酌情扣分 | |
| 1.3 | 试验室布局 | 10 | 现场检查 | 整齐、合理,不满足酌情扣分 | |
| 1.4 | 仪表备品库 | 10 | 现场检查 | 干净、整齐、合理,不满足酌情扣分 | |
| 2 | 标准装置(90分) | ||||
| 2.1 | 标准传递系统图 | 10 | 现场检查 | 不规范酌情扣分 | |
| 2.2 | 交流电压.电流.功率检定装置;直流电压、电流检定装置;变送器检定装置;绝缘电阻表检定装置;电能表检定装置及其他试验设备的工作状态 | 80 | 现场检查 | 有装置或设备的工作状态不健全,扣30分 | |
| 3 | 原始记录管理(170分) | ||||
| 3.1 | 最高标准表 | 50 | 查看报告 | 3年内,不齐全扣30分/每套装置 | |
| 3.2 | 0.5级表 | 30 | 查看原始记录 | 超期扣10分/每表,项目不规范酌情扣分 | |
| 3.3 | 配电盘表 | 30 | 查看原始记录 | 超期扣10分/每表,项目不规范酌情扣分 | |
| 3.4 | 电量变送器 | 30 | 查看原始记录 | 超期扣10分/每表,项目不规范酌情扣分 | |
| 3.5 | 其他仪器仪表 | 30 | 查看原始记录 | 超期扣10分/每表,项目不规范酌情扣分 | |
| 4 | 台帐管理(200分) | ||||
| 4.1 | 最高标准表 | 40 | 查看台帐 | 没有扣10分/每表,项目不规范酌情扣分 | |
| 4.2 | 0.5级表 | 40 | 查看台帐 | 没有扣10分/每表,项目不规范酌情扣分 | |
| 4.3 | 配电盘表 | 40 | 查看台帐 | 没有扣10分/每表,项目不规范酌情扣分 | |
| 4.4 | 电量变送器 | 40 | 查看台帐 | 没有扣10分/每表,项目不规范酌情扣分 | |
| 4.5 | 其它仪器仪表 | 40 | 查看台帐 | 没有扣10分/每表,项目不规范酌情扣分 | |
| 5 | 现场检定(120分) | ||||
| 5.1 | 实验室仪器仪表抽查 | 40 | 现场试验 | 发现一块表不合格扣20分 | |
| 5.2 | 运行仪器仪表状况 | ||||
| 5.2.1 | 运行情况 | 20 | 检查运行设备 | 现场检查酌情扣分 | |
| 5.2.2 | 有否检定标志 | 20 | 检查运行设备 | 现场检查酌情扣分 | |
| 5.2.3 | 是否在有效期 | 20 | 检查运行设备 | 现场检查酌情扣分 | |
| 5.2.4 | 粘贴规范 | 20 | 检查运行设备 | 现场检查酌情扣分 | |
| 6 | 标准装置比对记录 | 80 | 查看记录 | 没有扣60分、不规范扣30分 | |
| 总 分: | 1000分 | 扣分不超过每小项应得分 | |||
| 专业名称 | 试验室温度 | 试验室湿度 | 环境状况 | 说 明 |
| 电 能 表 | 20℃±2℃ | 45 %-- 75% (注一) | 干净.整洁.布局合理 | JJG307-2006,JJG596-1999 |
| 互 感 器 | 10℃ -- 35℃ | 不大于80% | 干净.整洁.布局合理 | JJG313-1994,JJG314-1994 |
| 指示仪表 | 20℃±2℃ | 40% - 60% | 干净.整洁.布局合理 | JJG124-2005 |
| 电量变送器 | 20℃±2℃ | ----- | 干净.整洁.布局合理 | JJG(电力)01-1994 |
| 交流采样测量装置 | 15℃~30℃ | ≤80% | 干净.整洁.布局合理 | 国家电网公司--2005 |
附件二: 电测专业应持有的制度
1.关口计量装置管理制度
2.仪器仪表送检及周检制度
3.标准装置管理制度
4.仪器仪表检定报告与原始记录保管制度
5.试验室管理制度
6.检验报告审批制度
7.仪器仪表台帐管理制度
8.仪器仪表标志管理制度
9.事故分析制度
10.技术培训制度
附件三: 电测专业应持有的计量法规及检定规程
一、计量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二、检定规程
若有新规程颁布执行, 则新规程应取代下列对应的规程。
1.JJG 124 -- 2005 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及电阻表
2.JJG (电力)01 --1994 交流电量变送器
3.JJG 307 -- 2006 机电式交流电能表(未开展此项工作不考核)
4.JJG 596 -- 1999 电子式电能表(未开展此项工作不考核)
5.JJG 597 -- 2005 交流电能表检定装置(未开展此项工作不考核)
6.SD 110 -- 1983 电测量指示仪表
7.SD 111 -- 1983 交流仪表检验装置
8.JJG 598 -- 19 直流数字电流表
9.JJG 315 -- 1983 直流数字电压表
10.JJG 780 -- 1992 交流数字功率表
11.JJG 622 -- 1997 绝缘电阻表
12.JJG 366 -- 2004 接地电阻表
13.JJF1059 — 1999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14.JJF1033 — 2001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15. JJF1075--2001 钳形电流表校验规范
16. JJG(航天)34--1999 交流数字电压表检定规程
17. JJG(航天)35--1999 交流数字电流表检定规程
18.JJG125—2004 直流电桥检定规程
19.JJG123—2004 直流电位差计检定规程
20.DL/T448-200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21.国家电网营销[2005]347号 交流采样测量装置校验规范和作业指导书
附表八: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 序号 | 检 查 项 目 | 标准分 | 检查方法 | 评 分 标 准 |
| 1 | 监督管理 | 300 | ||
| 1.1 | 监督机构与职责 | 80 | ||
| 1.1.1 | 有健全的,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监督三级管理的继电保护技术监督机构。 | 30 | 查看网络图及相关文件 | 没有监督机构的不得分,监督机构不健全的扣20分。 |
| 1.1.2 | 结合本厂情况,制定本厂的《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制度》 | 50 | 查看相关资料 | 没有不得分,制定内容不完善扣10分。各类人员有未按规定职责开展工作的扣20分。 |
| 1.2 | 继电保护监督技术管理 | 220 | ||
| 1.2.1 | 认真贯彻执行技术监督报告、签字验收和责任处理制度。按规定格式和时间如实上报继电保护技术监督指标完成情况,重要问题应及时上报。建立和健全继电保护设备质量全过程监督的签字验收制度。 | 30 | 该项制度不健全扣20分,监督不力引起设备损坏、报废的,本项不得分。 | |
| 1.2.2 |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各电厂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规程、制度。 | 190 | ||
| 1.2.2.1 | 主要规程: 1.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修规程; 2.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维护规程; 5.安全工作规程; 结合各电厂设备情况,应备有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标准、规程和国家电力公司近期发布的反事故措施。 | 40 | 检查资料 | 上述必备资料不齐全,酌情扣5-20分,电厂编制的主要规程没有,缺一项扣6分,内容不全、不规范,酌情扣5-15分,运行检修规程无审批手续扣10分。 |
| 1.2.2.2 | 主要制度: 1.继电保护定值单管理制度; 2.继电保护装置投退管理制度; 3.岗位责任制度; 4.检修工作票制度及安全措施票制度; 5.现场定期校验制度; 6.现场巡回检查制度; 7.试验用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8.继电保护设备缺陷和事故统计管理制度; 9.技术资料、图纸管理制度; 10.技术考核培训制度; 11.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 | 60 | 检查资料 | 前两项制度每缺一项扣40分; 第制度没有或不健全扣10-20分; 其它制度没有,缺一项扣5-8分。 |
| 1.2.2.3 | 继电保护装置应具备的技术资料: 1.二次回路(包括控制及信号回路)原理图; 2.一次设备主接线图及主设备参数; 3.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控制屏的端子排图; 4.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的原理说明书、原理逻辑图; 5.程序框图、分板图、装焊图及元器件参数; 6.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投产试验报告及历次校验报告,校验报告应包括试验项目数据、结果、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方法、试验负责人、试验参加人、试验使用的仪器仪表、设备和试验日期等内容; 7.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二次回路改进说明,包括改进原因,批准人、执行人和改进日期; 8.年度综合电抗; 9.继电保护整定、校核方案。 | 30 | 检查资料 | 主要资料没有,缺一项扣5分; 继电保护图纸有遗失或不符合实际扣10分,如为主设备保护每缺一张扣5分,无竣工图纸扣10分; 第7项没有或不完整扣5-10分; 第没有或不完整扣10分; 每年未对保护定值进行校核扣10分。 |
| 1.2.2.4 | 各种记录: 1.继电保护设备运行、检修日志; 2.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设备缺陷、异常、障碍、事故记录及处理记录; 3.设备技术改造或改进的详细说明,是否有专人负责,并签字验收; 4.试验用仪器仪表维修、检测报告; 5.计算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备份; 6.微机保护装置软件版本文字档案; 7.事故通报学习记录; 8.保护动作情况记录。 | 60 | 检查资料 | 主要资料没有,缺一项扣8分; 每月应对继电保护压板投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防止漏投、错投压板。在运行检修日志中无相关记录扣10-15分; 缺陷处理不及时扣10分; 仪器仪表配置不符合要求扣10分,未定期检测或无检测报告,发现一台扣10分,未贴标签扣5分; 事故通报学习记录不完整或漏项扣10分; 保护动作情况记录不完整或漏项扣10分; |
| 2 |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专业技术工作 | 700 | ||
| 2.1 |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主要考核指标 | 140 | ||
| 2.1.1 | 继电保护设备年检完成率是否达到100%。 | 70 | 查看试验报告 | 每低于1%扣5分,系统原因除外。 |
| 2.1.2 | 1、保护装置投入率应达100%。 2、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率应大于98%,是否存在原因不明的保护不正确事故。 3、每月是否按时填报监督报表(包括保护动作统计分析、装置缺陷情况统计及检验完成情况统计等内容)。 | 70 | 检查运行记录 | 保护装置投入率及正确动作率,每减少0.1%扣10分,主保护扣20分。 由于继电保护造成系统和设备事故,发生一次不得分,存在原因不明的保护不正确事故不得分。 报表有漏报情况扣20分,填报有误扣20分,内容不全或上报不及时扣10-15分。 |
| 2.2 |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 360 | ||
| 2.2.1 | 发电机、主变压器、高压厂用变压器(含高压厂用备用变压器)、母线、断路器失灵。非全相、500千伏电抗器和110千伏及以上线路保护装置的配置要符合部颁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及有关规程规定并能正常投入运行,运行人员应掌握情况。 | 60 | 对照设备查阅有关台帐、记录、规程等现场考问。 | 存在严重问题加扣40分。存在重要问题(包括考问成绩很差),扣30分。 现场若发现电机转子温度缺少监测手段的扣20分。 |
| 2.2.2 | 按期编制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年度校验计划,按规程及校验计划对2.2.1条所列各元件的保护及自动装置进行了定期校验与回路传动。定期检查线路高频阻波器、结合滤波器等设备的工作特性。 | 50 | 查阅计划文本、校验报告及有关记录。 | 未编制年度校验计划不得分,未进行全部校验,本条不得分。校验记录有缺漏扣15-25分。 |
| 2.2.3 | 2.2.1条所列各元件的保护装置应全面落实部颁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及部、网局反措要求。 | 50 | 现场检查及查阅缺陷记录。 | 任一需要检查的设备未检查扣10分,任一元件、保护装置的反事故措施未全面落实,不得分。存在严重问题不得分。 |
| 2.2.4 | 微机型差动保护相量测试应符合规定、正确无误,差电流或电压应在正常范围内。建立定期检查和记录差电流的制度。 | 50 | 查阅测试记录。装设此种保护的变压器、发变组全数查评 | 任一台未测量或数值异常原因未查明,或缺陷未消除者,不得分。 |
| 2.2.5 | 故障录波器、厂用电备自投、低频、低压、解列、同期等装置等应正常投入。 故障录波器录波量应能满足要求。200MW及以上发变组应配置专用故障录波器。 厂用电备自投装置至少每季度试验一次,并随机组大小修进行实际传动试验。 | 50 | 现场检查,对照设备查阅有关记录。 | 有1台未投入或评价期内发生应记录未记录(含记录不完整或不清),隐患未消除,不得分; 故障录波器不满足要求扣20分; 厂用电备自投装置未进行相关试验扣20分。 |
| 2.2.6 | 继电保护定值变动应认真执行定值通知单制度,各保护定值与整定单应相符。所有保护定值单应经过审批。 | 50 | 对照检查通知单、记录和台帐卡片,抽查5台主设备和5台主要辅助设备 | 发现1处未执行,属于动作于主设备跳闸的保护,本条不得分。 |
| 2.2.7 | 保护盘柜的继电器、压板、试验端子、操作电源熔断器、小空开、端子排等应符合安全要求(包括名称、标志是否齐全、清晰),室外保护端子箱是否整洁严密。 查找直流接地时是否退出相应的保护装置并将其写入运行规程。 | 50 | 对照实物与安装图进行现场抽查。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存在严重问题,不得分。 |
| 2.3 | 反措执行情况 | 200 | ||
| 2.3.1 | 保护装置 | 120 | ||
| 2.3.1.1 | 直流额定电压为220V的直流继电器线圈线径不得小于0.09mm。 | 20 | 现场检查装置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未完成的酌情扣分。 |
| 2.3.1.2 | 1.线路-变压器和线路-发变组的线路和主设备电气量保护均应启动失灵保护。启动失灵的变压器保护,非电量出口必须与电气量保护分开,非电量保护不启动失灵。直接接于220kV及以上系统的发变组保护启动失灵,应遵循以下原则: 考虑单相拒分,零序电流做判据; 发变组失灵保护启动时,应解除电压闭锁回路。 2.双母线接线形式的变电站,母差及失灵保护的出口必须加装复合电压闭锁接点。同时该双母线接线形式的变电站,母差及失灵保护的出口必须加装复合电压闭锁接点。同时该接点应分别串接在各断路器的跳闸回路中,不得共用。 | 60 | 现场检查 查看图纸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2.3.1.3 | 新安装的瓦斯继电器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本体、有载分接开关的重瓦斯保护应投跳闸。瓦斯继电器和端子箱应加装防雨罩。定期清除瓦斯继电器里面的积水和污物。有变压器重瓦斯保护退出的安全措施。 | 40 | 现场检查 | 未加装防雨罩的不得分。防雨罩安装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
| 2.3.2 | 二次回路与抗干扰 | 80 | ||
| 2.3.2.1 | 检查PT二次回路,保证3U0极性正确性,并保证PT二次仅一点接地。星形及开口三角接线的“N”必须分开。 | 20 | 现场检查 |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2.3.2.2 | 1.按要求敷设了保护专用接地铜排网。 2.微机型继电保护装置所有二次回路的电缆均应使用屏蔽电缆,严禁使用电缆内的空线替代屏蔽层接地。 3.重视继电保护二次回路的接地问题,并定期检查这些接地点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4.保护装置实施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的抗干扰措施。 | 60 | 现场检查 | 保护专用接地铜排网未敷设不得分。敷设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微机保护二次电缆未使用屏蔽电缆不得分,接地不满足要求酌情扣分。 二次回路接地有问题不得分。 抗干扰措施执行不力造成保护装置误动不得分。 |
| 总 分: | 1000分 | 扣分不超过每小项应得分 |
1.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规定汇编》(第二版)
2.GB/T 14285—200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3.GB/T 15145—2001 微机线路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4.DL/T 428—91 电力系统自动低频减载负荷技术规定
5.DL/T 584—95 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6.DL/T 559—94 220—500 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7.DL/T 408—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8.DL/T 78—92 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9.DL/T 553—94 220—500 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技术准则
10.DL/T 524—2002 继电保护专用电力线载波收发信机技术条件
11.NDGJ 8—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定
12. 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业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13.DL/T 5043—95 火力发电厂电气实验室设计标准
14.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电气装置篇)
15.DL/T 995-2006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附表九:励磁系统及电压质量
| 序号 | 检 查 项 目 | 标准分 | 检查方法 | 评 分 标 准 | |
| 1 | 监督管理 | 300 | |||
| 1.1 | 监督机构与职责 | 50 | |||
| 1.1.1 | 检查电厂是否有健全的电压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发电机励磁系统有专人负责,并配合电能质量工程师工作。 | 20 | 检查资料 | 电厂应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监督三级管理网络。生技部以上为一级网,生技部、电气车间为二级网,各班组为三级网。没有监督机构的不得分,监督机构不健全的扣20分。 | |
| 1.1.2 | 各级电压质量技术监督专责人明确,按无功电压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 30 | 检查资料 | 总工职责5分,生技部电压监督专责工程师职责5分,电气车间监督专责人职责15分,各班组监督专责人5分。 | |
| 1.2 | 电压质量监督技术管理 | 250 | |||
| 1.2.1 | 1.按规定作好运行电压记录。 2.定期进行调压设备(变压器、励磁系统、仪器仪表等)的检查校验。 3.设备台帐、运行档案、消缺记录齐全准确。 4.励磁系统应制定有年度检验计划 | 100 | 检查有关记录等 | 任一项存在问题酌情扣30-50分。按规定的时间、规定的要求完成每项工作,重要问题应及时上报。 | |
| 1.2.2 | 有关电压监督的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规程、制度,应齐全、完善、合理。 | 150 | 没有不得分,不完善扣50-100分。 | ||
| 1.2.2.1 | 主要资料: 有关电压质量、励磁系统的国家及行业标准 本地区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励磁及电压技术监督制度 本地区电网调度局下达的季度电压曲线 | 50 | 检查资料 | 主要规程没有,缺一项扣10分。 | |
| 1.2.2.2 | 本厂有关的规程规定。 根据系统要求及本厂运行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与电网调整要求相符合的规程、规定。其中应包括无功电压控制、进相运行、本厂变压器分接头协调及关于运行人员调整电压、电压异常处理的具体办法或实施细则。 具有励磁系统运行规程及检验规程 | 100 | 检查资料 | 每项内容25分。 | |
| 2 | 专业技术工作 | 700 | |||
| 2.1 | 电压质量技术监督主要考核指标 | 400 | |||
| 2.1.1 | 发电厂考核母线电压合格率≥98%,应达到发电机励磁系统可靠性指标考核。 | 200 | 按电压曲线考核,每降低1%扣100分。 若发挥了机组最大调压能力后仍不满足要求的,可酌情考虑少扣或不扣。励磁系统可靠性考核不合格扣50分。 | ||
| 2.1.2 | 电压调整: 1、运行人员电压调整要适当。 2、运行人员掌握电网的调压要求。 3、电网下达的关于节日、大负荷或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调压要求现场运行人员掌握。 4、运行人员是否熟练掌握励磁系统的运行规程及紧急事故状况下(如发电机失磁、过励及转速下降等)的处理方法, | 200 | 抽查有关运行值班人员,查一线岗位是否有具体规定 | 按电压曲线及有关规定、通知的要求及时进行调整,例如高峰负荷时要求按电压曲线上限运行调压,低估负荷时要求按电压曲线下限运行调压。未按要求调整或对要求掌握不够,扣50-100分。 | |
| 2.2 | 发电机组保证最大调压能力(额定铭牌或系统规定)。 | 100 | |||
| 2.2.1 | 发电机应进行进相试验,运行中发电机的无功出力及进相运行能力应能达到制造厂规定的额定值,并经主管部门核定,订入运行规程。 | 50 | 查现场运行规程或规定 | 未进行进相试验扣20分,未达到要求,酌情扣30-50分。 | |
| 2.2.2 | 自动调整励磁装置应具有强励、低励、V/Hz、调差、PT断线等环节,并投入运行。 PSS应能正常投入。 失磁保护应投入运行。 励磁变应配置过流保护并投入运行 强励顶值倍数应符合国家规定。 应具备励磁系统传递函数图并上报,并进行了实测验证试验。 | 50 | 现场检查 | 任一元件装置存在严重问题扣20分。 | |
| 2.3 | 励磁系统中自动励磁调节器、励磁变、灭磁开关、转子滑环等应按规定进行检查。 励磁系统工作电源应采用交直流双路电源供电,在电源电压偏差为+10%—-15%、频率偏差+4%—-6%时,励磁控制系统及其继电器、开关等操作系统应均能正常工作。 | 50 | 现场检查及查阅缺陷记录 | 任一需要检查的设备未检查扣10分,存在严重问题不得分。 | |
| 2.4 | 励磁盘柜的继电器、压板、试验端子、操作电源熔断器、端子排等应符合安全要求。(包括名称、标志是否齐全、清晰) | 50 | 对照实物与安装图进行现场抽查 | 不符合要求及存在严重问题不得分。 | |
| 2.5 | 励磁系统的可控硅整流器或硅整流器应进行过均流均压检查,运行中是否发生过过热现象,功率柜应采用N+1方式配置。电压调节范围应达到要求,在调节范围内能稳定平滑调节。 | 50 | 查阅测试和运行记录 | 整流器未进行均流、均压检查扣20分,运行中出现超温报警情况扣30分。 | |
| 2.6 | 1、按规定上报有关电压质量、励磁系统的统计报表。 2、对运行设备出现的故障及设备缺陷及时上报 | 50 | 查有关资料 | 未按规定上报扣30分,上报情况不真实扣30分,上报不及时扣30分。 | |
1.《大、中型同步发电机励磁系统基本技术条件》GB 7409-1994
2.《大型汽轮发电机交流励磁机励磁系统技术条件》DL/T 843-2003
3.《大型汽轮发电机自并励静止励磁系统技术条件》DL/T 650-1998
4.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定 NDGJ 8—
5.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业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6.火力发电厂电气实验室设计标准 DL/T 5043—95
7.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电气装置篇)
8.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DL 408—91
9.《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管理条例》
10.《汽轮发电机技术条件》SD 270-88
11.《汽轮发电机通用技术条件》SD GB 70-86
12.《汽轮发电机通用技术条件》
13.《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14. 《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
附件二: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管理执行机构应具备的技术资料
1.二次回路(包括控制及信号回路)原理图。
2.一次设备主接线图及主设备参数。
3.装置及控制屏的端子排图。
4.装置的原理说明书、原理逻辑图、程序框图、分板图、装焊图及元件参数。
5.装置的最新整定定值单及执行情况。
6.装置的校验大纲。
7.发电机励磁系统传递函数总框图及参数说明。
8.发电机励磁系统的投产试验报告及历校验报告,校验报告应包括试验项目数据、结果、试验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方法、试验负责人、试验使用的仪器、仪表、设备和试验日期等内容。
9.装置及二次回路改进说明,包括改进原因、批准人、执行人和改进日期。
10.发电机励磁系统现场运行规程。
11.发电机励磁装置动作信号的含义说明。
12.经安监部门备案的励磁装置典型安全措施表。
13.励磁装置及二次回路的缺陷及处理情况的详细记录;励磁系统保护及发电机强励、失磁等动作情况统计和原因分析。
14.上级单位颁发的规程、规定制度、专业技术文件的反措及执行情况记录。
15.励磁系统的校验计划及执行情况。
16.仪器、仪表设备使用说明书。
17.当地调度部门要求的各种参数及运行记录。
附件三:励磁系统试验仪器设备及仪表配置最低标准(暂定)
1.微机型继电保护综合试验装置(具备同期试验功能)
2.可做励磁系统自动电压调节器的静态试验装置(多功能信号发生器)
3.记忆示波器
4.数字毫秒计
5.数字式电流电压相位表 0.05-5A,0-220V
6.指针式万用表
7.数字式万用表 4-1/2位
8.相序表
9.1000V摇表(或数字式兆欧表)
10.交流电压表 0.5级
11.交流电流表 0.5级
12.滑线变阻器 若干
13.单相调压器 >5kVA
14.用于发电机励磁系统动态试验的参数记录仪(录波器)
15.红外测温仪
附表十三、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
| 序号 | 检 查 项 目 | 标准分 | 检查方法 | 评 分 标 准 |
| 1 | 安全监督管理网络 | 100 | ||
| 1.1 | 安全管理网络体系 | 30 | 查证相关文件和记录并与专责工程师座谈 | 应设特种设备专责工程师,建立总工程师、特种设备专责工程师、使用维护部门、设备负责人管理网络体系; 没设专责扣20分;没建立网络扣20分;监督网络不完整,扣10分。 |
| 1.2 | 管理网络活动制度和活动记录 | 20 | 无活动制度扣20分;制度不完善扣10分;制度不落实扣10分;无活动记录扣10分. | |
| 1.3 | 专责工程师应全面参与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 30 | 专责工程师应全面参与特种设备及其主要零部件的购置、大修、改造、检验、停用、起用、报废的调研论证、资质审查、项目制订、协调和事故调查、处理、上报等相关工作。 无相关制度扣30分; 制度不完善扣20分;制度不落实扣30分。 | |
| 1.4 |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 20 | 没制订细则扣20分. | |
| 2 | 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见附件1) | 50 | 审查资料 | 根据设备类型评定,有短缺、过期情况,每册扣10分。 |
| 3 | 档案管理 | 350 | ||
| 3.1 | 特种设备档案,应一机一档,统一目录 | 20 | 随机抽查 | 多机同档扣10分;无目录扣10分. |
| 3.2 | 建立档案室(柜),设立档案员(专职或兼职), 配备计算机等办公自动化器具 | 10 | 实际检查 | 无档案员扣10分;无计算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扣5分. |
| 3.3 |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保管、定期收集、整理、 复制、借用、发放登记等),档案员责任制度 (考核、奖罚等) | 10 | 审查资料 | 无相关制度扣10分;制度不全扣5分;制度不落实扣5分. |
| 3.4 | 特种设备台帐 | 10 | 审查、抽查资料 | 无设备台帐扣10分;台帐不全扣5分. |
| 3.5 |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档案 | 10 | 无注册登记档案扣10分;注册登记内容不全扣5分。 | |
| 3.6 | 特种设备定检档案(含定期检验报告和检验合格证) | 50 | 无档案扣50分;无报告或报告不全扣30分;合格证不全扣50分;过期未检每台次扣50分。 | |
| 3.7 | 相关人员培训考核取证档案(含外委单位) | 30 | 特种设备专责工程师、安全管理员、起重指挥、操作司机、检修维护人员等必须经相应的培训考核合格,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持证上岗,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无档案扣30分;档案不全扣20分;证件过期每人次扣30分。 | |
| 3.8 | 安全学习记录档案(含外委单位) | 10 | 无学习记录扣10分;学习内容短缺扣5分;学习次数短缺扣5分。 | |
| 3.9 | 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和演习记录(每年一次、含外委单位) | 20 | 无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扣20分;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内容不全扣10分;无演习记录扣10分。 | |
| 3.10 | 缺陷处理记录档案(整改通知单和整改报告或 反馈单) | 10 | 无档案扣10分;档案内容不全扣5分。 | |
| 3.11 | 事故记录档案(事故调查报告、处理意见等) | 10 | 无档案扣10分; 档案内容不全扣5分。 | |
| 3.12 | 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拆卸、维护、改 造单位的许可资质审查及委托合同或协议 | 50 | 无档案扣50分;未资质审查每次扣50分;无委托合同或协议每次扣50分;资质不符合要求每次扣50分。 | |
| 3.13 | 特种设备相关注册登记、许可、核准、注销、定期检 验等申请、报批材料 | 20 | 无档案扣20分;未按要求进行每次扣20分. | |
| 3.14 |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运行使用、维 护保养和常规检查(日、月、年)记录档案 | 20 | 审查、抽查资料 | 无档案扣20分;档案不全扣10分;内容不符合要求扣5分。 |
| 3.15 | 设备停用/启用档案、设备或零部件报废档案 | 20 | 审查、抽查资料 | 无档案扣20分;档案不全扣10分。 |
| 3.16 | 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和监控行动计划 | 20 | 无总结扣10分;无监控计划扣10分. | |
| 3.17 |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1.设计制造技术资料档案; 2.安装、拆卸技术资料档案; 3.大小修记录、复检验收资料记录档案; 4.改造方案(附申请、批复、验收、评价结论)。 | 30 | 审查、抽查资料 | 1.设计制造技术资料档案包括:a.产品设计、制造资质(监督检验证明);b.产品合格证.c.质量证明书及服务承诺等;d.技术图纸;e.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f.配件手册及易损件清册;g.其它有关资料。 2.安装、拆卸技术资料档案包括:a.安装、拆卸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b.试验测试数据记录;c.负荷试验方案和记录报告;d.安装验收记录和报告。 无档案扣30分,档案不全每台次扣5分;存放资料室的要有目录,无目录每份扣5分。 |
| 4 | 规章制度 | 300 | ||
| 4.1 | 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 20 | 审查、抽查资料 | 没建立制度扣20分;制度不完善扣10分;制度不落实扣10分。 |
| 4.2 | 各级岗位应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制 | 20 | 未建立岗位责任制扣20分。 | |
| 4.3 | 各类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20 | 无操作规程扣20分;内容不全每类设备扣10分. | |
| 4.4 |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制度 | 10 | 没建立制度扣10分 | |
| 4.5 | 特种设备及其重要零部件的更换、购置、报废程序 | 20 | 没建立制度扣20分 | |
| 4.6 | 委单位特种设备和作业队伍入厂的资质审查和管理制度 | 50 | 没建立制度扣50分;内容不全每项扣10分. | |
| 4.7 | 特种设备重大作业制度(方案编写、报批、作业票、技术交底、实施及记录报告等)。 | 20 | 审查、抽查资料 | 没建立制度扣20分 |
| 4.8 | 设备维护、检修制度 | 10 | 审查、抽查资料 | 没建立制度扣10分 |
| 4.9 | 各类特种设备维护、检修技术大纲 | 50 | 未编制扣50分;种类不全每类扣10分. | |
| 4.10 | 特种设备常规定期(年检、月检、日检)检查制度 | 20 | 没建立制度扣20分 | |
| 4.11 | 特种设备管理员和操作员培训考核取证上岗制度 和安全考核及安全教育制度 | 20 | 审查、抽查资料 | 没建立制度扣20分 |
| 4.12 |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 | 20 | 没建立制度扣20分 | |
| 4.13 | 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 20 | 没建立制度扣20分 | |
| 总 分: | 800 | 扣分不超过每小项应得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73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国家质检总局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释义》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57号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附件一:相关文件、法规、标准
一、特种设备类
1.令(第373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释义》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3号令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57号令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5.国质检锅[2001]202号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则》
6.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号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7.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号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
8.国质检法〔2003〕206号 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9.GB6720-86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10.GB5036-85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二、电梯、升降机类
1.国质检锅(2002)1号 《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2.GB7588-95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3.GB/T10058-97 电梯技术条件
4.GB/T10059-97 电梯试验条件
5.GB/T13435-92 电梯曳引机
6.GB10060-93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7.JG5072..3-96 电梯对重用空心导轨
8.JG5072.1-96 电梯T型导轨
9.JG5072.2-96 电梯T型导轨检验规则
10.GB50182-9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11.GB/T10054-96 施工升降机技术条件
12.GB/T10053-96 施工升降机检验规则
13.GB/T10055-96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14.JG5058-95 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
15.GB/T10056-96 施工升降机试验方法
16.JGJ88-92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三、起重机械类
1.国质检锅(2002)296号 《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
2.GB6067-19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3.GB3811-1983 起重机设计规范
4.GB5905-86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5.GB50278-98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GB5972-86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7.GB12602-90 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安全技术规范
8.GB50256-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
9.GB5016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10.GB/T14405-93 通用桥式起重机
11.GB/T14406-93 通用门式起重机
12.JB/T2603-94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13.JB/T1306-94 电动单梁起重机
14.JB2100-84 电动葫芦技术条件(CD,MD)
15.JB3695-84 LH 电动葫芦双梁起重机
16.JB5663.2-91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17.JB/T5663.1-91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技术条件
18.GB10183-88 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及轨道安装公差
19.JB/T50103-1998 通用桥式起重机可靠性考核评定验收规范
20.GB6068.1-85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一般要求
21.GB6068.2-85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合格试验
22.GB6068.3-85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稳定性的确定
23.GB6068.4-85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结构试验
24.JB/T5242-91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回转机构试验规范
25.JB/T8715-1998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回转机构验收规范
26.ZBJ80001-86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维修与保养
27.JB8716-98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安全规程
28.JB/T9738-2000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技术要求
29.GB5082-85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30.GB15052-94 起重机械危险部位与标志
31.GB3426-82 起重机械钢轨
32.GB10051.3-88 起重吊钩,直柄吊钩使用检查
33.LD48-93 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