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学校校门实行24小时不离人值班制度,大门开放与关闭遵照学校作息时间。
2、值班保安及值日行政、值日教师应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或不在工作现场,有事要提早请假,以便学校保卫科调配人员顶班。以上人员要各就各位,负责校内及校园周边的安全防范工作,一旦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制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不能处理的,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3、任何时间(除上级相关部门必须的视察外——亦应按门禁制度管理),原则上不允许非学校人员进入学校,确需进入校园的校外人员,实行来访预约,经门卫询问来访人,并通过电话征得被访人的同意和到门卫室确认后,凭理登记手续,才能允许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所有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的工作流程是:提交身份证明——告知办理事项——保安电话联系确认——登记相关信息——放行。
4、上课期间概不会客,如学生家长、教职员工家属及子女确有要事,在门卫经与班主任或科任教师联系,下课后一律前移到门卫室登记签字接待,特殊情况经保安人员同意方可放行。
5、学生在校如因病因事需离开学校,须持本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签准的假条,并与电话通知家长由其家长或本班教师陪同方可离校。
6、家长接送孩子,应在校门口指定位置,不得进入校园,并保持有序。
7、严禁商贩和各种传销人员进入校园。
8、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经批准后进入校园的车辆,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9、夜间谢绝校外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
10、校门钥匙不得私自配制,凡由此造成不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