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工程名称 | 大庆市萨尔图区行政服务中心环境工程 | ||
| 建筑规模 | 行车道、行车铺装、雨排、挡土墙、板涵、仓库土建、仓库电气、仓库装饰、仓库排水。 | ||
| 工程造价 | 2070.04万元 | ||
| 开工日期 | 2012年5月22日 | 竣工日期 | 2012年8月28日 |
| 建设单位 | 大庆市萨尔图区行政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指挥部 | ||
| 设计单位 |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筑设计院 | ||
| 质量监督 | 大庆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 ||
| 安全监督 | 大庆市工程安全监督站 | ||
| 施工单位 | 大庆金磊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 监理单位 | 大庆市大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 质量目标 | 合格 | ||
| 安全目标 | 创省安全文明工地 | ||
消 防 保 卫 牌
一、积极开展法制、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整治思想水平,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二、负责工地内部治安管理,做好防偷、防盗、防火、防破坏事故“四防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项目工程部反映。
三、组织以项目经理为首的义务消防队,队员不少于3—5人组成。
四、建立项目内使用明火和明火作业审批制度,严禁工棚(住宿)区使用电炉及电器取暖器等。
五、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器具、消防安全意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结合工地实际情况,制定各工种消防灭火措施。
六、加强工地值班巡逻,在本施工范围内督促检查,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在易燃易爆区域实行专人负责。
七、及时签订各级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共同管理。
八、施工现场不得打架斗殴,不得从事盗窃、窝赃、销赃、等违法犯罪活动。
九、凡在施工现场暂居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居住手续。
| 十、根据督查情况,利用黑板或其他宣传手段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强化消防保卫管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
安 全 生 产 牌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三、2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四、机操女工必须戴压发保护帽。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五、施工现场不准赤脚、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喇叭裤。高出作业不准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靴。 六、操作前不准喝酒。不准在施工现场打闹。 七、非有关操作人员不准进入危险区域。 八、不是电气和机械班组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九、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任意拆除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 十、不准从高出向下抛投任何材料工具等物件。凡违反上述纪律,按规定给予处罚。
文 明 施 工 牌 一、工地四周应按规定设置围挡,大门口处设置企业标志,悬挂“五牌一图”,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建立门卫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证上岗。 三、施工场地四周道路畅通,地面应当硬化,排水、排污设施有效,无积水现象,温暖季节有绿化布置。 四、材料、构件、机具应按总平面布局堆放,要有条有理,料堆应挂上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五、施工现场的落地灰、转头等建筑垃圾要做到天天清扫,垃圾堆放应整齐,标明名称品种。 六、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要分开,在建工程不能兼作住宿。 七、宿舍内门窗洁净,地面无垃圾,厕所卫生有专人打扫,保持地面清洁无积水。 八、生活区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应当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提供卫生健康的饮用水,有文明卫生公约,有急救措施。 九、食堂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工作时穿戴统一的工作服、工作帽,搞好食堂内部卫生。 一十、爱护公物,堆场内一切公共设施不得任意损坏,注意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 项目组织机构图
项目经理 王玉臣
施工现场十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不系安全带,不准进行高空作业。 3、不是机械操作工人,不准开动机械设备。 4、吊篮严禁载人,不准乘人上下。 5、不准擅自拆动脚手架材料及施工现场的一切防护措施。 6、搅拌机料斗下,不准站人。 7、不准高空作业者,向下抛掷杂物。 8、不准穿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9、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10、不准酒后上岗作业。 现场环保卫生管理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并必须在施工作业中组织实施。 2、防止大气污染,清理施工垃圾,应洒水减少扬尘污染,多层建筑必须搭设封闭或临时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空抛洒。 3、施工道路进行硬化处理,车辆出入采取措施,防止将泥土带入街道,搅拌站设降尘装置。 4、现场锅炉茶房大灶必须符合环境要求,茶炉大灶采用消烟、降尘型或燃油型。 5、搅拌站设沉淀池,污水除污后排入污管线。 6、工地存放材料要作防渗漏处理,防止跑冒滴漏,污染水体,食堂设隔油池,定期抽烟油。食堂经防疫部门批准,炊事员持证上岗。 7、施工防止噪声污染,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扰民。人为的噪声采取措施。 8、工地发生传染病或食物中毒及时上报,隔离病人,切断传播途径。 9、办公室要窗明几净,保持清洁,物品文件摆放整齐。 建筑领域农民工维权须知 农民工进入建筑工地,应与施工企业依法签定劳动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以及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劳动合同由双方签字,施工企业加盖公章后各持一份。 施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民工可向当地劳动保障或建设部门投诉举报。 一.未与农民工依法签定劳动合同的; 二.未按约定支付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 三.支付工资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30元/月); 四.不支付加班工资的; 五.非法使用童工的; 六.发生工伤不支付医药费或工伤赔偿金的; 七.侵犯农民工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和建设部门举报。 劳动保障部门地址:火炬新街33号高新区大厦 举报电话:8109888 建设部门地址: 火炬新街33号高新区大厦 举报电话:8109888 本企业拖欠工人工资的举报电话:6394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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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金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