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保密守则
全体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十条保密守则》: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启示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6)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
10)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经管人员保密守则
经管国家秘密事项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保密工作守则:
1)严禁泄露自己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
2)严禁擅自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3)严禁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4)严禁携带国家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时,应严格保管;
5)严禁使用无保密措施的有线、无线通信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秘密;
6)严禁在亲属、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秘密;
7)严禁私自将无关人员带入涉密机房、保密室、档案室、秘密文件阅览室等涉密场所;
8)严禁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演讲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三、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根据《保密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1)签收或产生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包括涉密计算机磁介质)严格按照国家秘密产生、传递、储存、使用、登记、消毁等合法手续办理,不得擅自改变程序或违反有关规定擅自扩大范围。
2)收文。收文要及时,不得影响工作开展。收到上下级业务文件后,文件管理员要及时拆封,认真核对份数,发现差错要及时与发文单位联系,无错时要立即做好登记,包括文件编号、信封号、文件标题、收文日期等;收到上级文件,文件管理员要及时核对并签收,如文件管理员不在,其他同志代收时,要及时如数转交管理员,并做好移交登记手续。
3)传阅。收文后首先要填好文件传阅清单,根据文件的缓急轻重和各人的工作职责,及时分发给有关人员处理,全县性的工作文件及国家秘密资料、文件或物品要及时送、镇长阅看,根据领导的签批进行传阅和办理。送出传阅的密级文件要当天及时收回,严防丢失。凡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物品不得横传、因工作需要需借阅留用的应严格履行借阅手续,拟写借据。未经领导批准,密级文件一律不得翻印,密级复印件要做好登记并按原件管理。
4)发文。行文前必须先拟好文件,认真核对,统一编号,填写发文签发单,报送领导修改和签发,签发好的文件要及时印发,不得影响工作开展。按本单位人员分工职责,由文件管理员及时寄发,寄发时要认真核对,密级文件要做好统一编号,签好认领手续或登记好信封编号。
5)存档。收发文件办理完毕时,保密管理员必须及时做好存档。凡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必须保存在有安全保密防护设施的房间和铁柜、保险柜中,严禁私自将国家秘密携带出去;本单位的所有文件由文件管理员统一存档,统一办理借阅手续。各科室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文件资料复印存档,但必须向文件管理员办理借阅、复印手续,并严格按照文件管理规定存放于科室的文件柜中,密级文件资料和物品要严格经主要领导批准,并存放于科室的保险柜中,按原件严格管理。
文件管理员年底前要及时对本单位的文件及时进行清理、清讨、登记、汇编和销毁,该进档案局的要做好及时入库。
三十、有
人背叛你,你却想挽回。有人不爱你,你却讨好他。何必为爱委屈自己。一个人如真心爱你,绝不会对你忽冷忽热;一个人如真心想追你,绝不会跟你玩暧昧。与其卑微的恋爱,不如选择单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