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 文件名称: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 编号: 2010-13 | |
| 起草人: | 起草日期:2010年12月1日 | |
| 批准人: | 批准日期:2010年12月4日 | 执行日期:2010年12月4日 |
一、卫生管理责任到人,办公场所应明亮、整洁、无环境污染物。
二、办公及营业场所地面、墙壁平整;地面光洁,无垃圾、尘土与污水。
三、办公场所地面、桌面等每天清洁,每月进行一次彻底清洁。
四、库区内不得种植易生虫的草木,地面平整、光洁,无积水、垃圾,排水设施正常使用。
五、库房内墙壁、顶棚光洁,地面平坦无缝隙。
六、库房门窗结构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安全防火、清洁供水、防虫、防鼠等设施。
七、库内设施设备及兽药包装不得积尘污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