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执业药师报名流程 |
| 执业药师报名时间 |
| 执业药师报名时间各地区不同,一般集中在4月-7月进行执业药师报名,由各省人事考试中心自行组织报名。2013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尚未开始,考生可先参考2012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 |
| 执业药师考试时间 | |
| 2013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为2013年10月19、20日。 | 点击查看具体考试时间安排>> |
| 执业药师报名条件 |
|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
| 执业药师免试条件 |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医.学.敎育|罔搜.集整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10-11月份左右。
2013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在10月19、20日两天进行。具体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2013年10月19日 | 上午 09:00 - 11:3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 2013年10月19日 | 下午 14:00 - 16:3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 2013年10月20日 | 上午 09:00 - 11:30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 2013年10月20日 | 下午 14:00 - 16:30 |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分为:
药学类: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一)含药理学部分和药物分析部分
药学专业知识(二)含药剂学部分和药物化学部分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含中药学部分和中药药剂学部分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中药鉴定学部分和中药化学部分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各科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每科试卷满分为100分,其中: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部分和中药药剂学部分卷面分值比例为6:4;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中药鉴定学部分与中药化学部分卷面分值比例为6:4;
药学专业知识(一):药理学部分与药物分析部分卷面分值比例为6:4;
药学专业知识(二):药剂学部分与药物化学部分卷面分值比例为6:4.
通过标准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例如:应试人员于当年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两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第二年须参加另外两个科目的考试,若成绩合格则视为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若其中有一个科目考试成绩不合格,则第三年只承认第二年考试中合格科目的成绩,另外三个科目须重新参加考试,如此滚动。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