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序号 | 佐证材料目录 | 页码 |
| 1 | 校企合作工作室管理制度 | 2-3 |
| 2 | 校企合作工作室工作实施方案 | 4-5 |
上海市城市科技学校
校企合作工作室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1、校企合作工作室接受学校的领导,组织开展校企合作相关工作。
2、工作室成员由相关行业企业专家、学者以及学校的有关领导和专业教师等人员组成。每届任期三年。
3、工作室成员由15名本专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组成,成员应尽可能包括本行业涉及到的各个技术领域,并能熟悉和预见专业发展趋势。
4、工作室成员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秘书1人,委员若干人。工作室主任委员为会议召集人。
5、校企合作工作室的办事机构设在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
二、主要内容
1、人才培养模式调研、专业教学标准的修订、课程体系的优化、课程标准完善、教学模式的改革、教师的专业教学实践和技能的提升、教学质量评价与保障体系、顶岗实习管理、校外教学实践基地的拓展。
2、校企合作服务功能的对外开放与拓展、校企合作能级的提升。
3、校企合作联席会议、恳谈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等相关会议。
三、工作制度
1、校企合作工作室原则上每学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原则上由主任委员召集,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召集的,可委托副主任委员召集。委员原则上必须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必须事先向主任委员请假,也可委派代表出席会议。
2、根据工作需要,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可适当扩大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
3、校企合作工作室负责学校校企合作的日常事务。由秘书负责相关日常事务工作。
4、校企合作工作室负责定期召开校企联席会议、校企恳谈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
5、校企合作工作室负责与校企合作单位保持联系,并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积极拓展新的合作单位。
2011年8月修订
上海市城市科技学校
“校企合作工作室”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体现中等职业学校办学特色,加强校企合作和产学研结合,加快专业建设,培养区域经济相适应的应用型技能人才,学校特设立校企合作工作室。
校企合作工作室的成立旨在进一步加强学校校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拓展校企合作教学实践基地,提升校企合作服务功能,聚焦专业建设,建立校企合作质量评价与保障体系,从而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二、实施原则
1、贯彻学校“校企合作”指导思想,围绕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实现校企双方互赢。
2、遵照学校“校企合作工作室”工作制度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方案的各项任务。
3、根据学校“校企合作工作室”实施方案的内容和要求,组织开展校企合作相关工作。
三、主要内容
1、人才培养模式调研、专业教学标准的修订、课程体系的优化、课程标准完善、教学模式的改革、教师的专业教学实践和技能的提升、教学质量评价与保障体系、顶岗实习管理、校外教学实践基地的拓展。
2、校企合作服务功能的对外开放与拓展、校企合作能级的提升。
3、校企合作联席会议、恳谈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等相关会议。
四、具体措施
1、聚焦专业建设,组织人才培养模式研讨。为推进专业建设,在对接上海市专业教学标准的基础上,全面考虑区域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对人才的需求,组织行业、企业专家、专业部相关教师对人才培养模式进行研讨。具体涵盖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专业教学标准修订、课程体系优化、课程标准完善、教学模式改革等方面。
2、搭建合作平台,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每年派送3-4名教师到对口企业参加顶岗实践,以提高教师的专业教学能力和实践技能操作水平。同时聘请部分企业技术人员作为兼职教师,参与学校的专业教学指导和对专业教师的专业化培训培养。
3、建立多方评价,保障专业教学质量。建立学校、企业、社区、家长、学生多方参与的评价机制,特别是鼓励企业作为第三方评价主体,对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专业建设、课程体系、教学模式、社会服务与培训、学生就业质量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督导与评价。
4、推进工学结合,拓展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对接企业人才要求,在学生具备基本专业能力的基础上,安排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以熟悉真实的岗位操作流程,掌握相应岗位技术要求,提升专业职业能力。此外,积极拓展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顶岗实习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
5、开放服务功能,促进能级提升。除了正规学历教育外,协助发展社会培训、服务社区、服务普教的功能,以充分发挥职业教育的服务功能和资源优势。同时,通过一系列的服务活动,扩大学校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和区域辐射能力,促进学校能级的提升。
五、保障机制
1、组织保障。学校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校企合作工作室的有关工作,学校办公室和各专业部负责做好协调管理工作,招生就业办公室全面负责校企合作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2、制度保障。建立校企合作联席会议制度、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章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制度等,确保学校校企合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落实。
3、经费保障。利用学校校企合作专项经费,保障专业建设、课程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培训培养等系列校企合作工作项目有序开展。
2011年8月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