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一、项目背景
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MDI改扩建项目于2007年6月18日经国家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07〕223号文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07年9月27日经国家核准通过,项目包括扩建一套30万吨/年的MDI装置,并配套建设40万吨/年氯乙烯装置及其他配套工程。为解决氯乙烯的出路,宁波万华引进韩国韩华石油化学株式会社,在万华工业园区内就近生产聚氯乙烯。韩华石油设立了韩华石化(宁波)有限公司。为真正实现优势互补,经友好协商,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决定将氯乙烯装置主办单位变更为韩华石化(宁波)有限公司,变更后产量为30万吨/年氯乙烯。
二、评价内容
本项目为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MDI技术改造扩能项目配套工程及一期MDI技改项目的投资主体变更项目,原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07年6月18日经国家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07〕223号文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报告书中对周边环境概况及工程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论证,故本次变更报告书,将根据变更内容重点评价以下主要内容:
(1)VCM生产工艺变更前后工艺技术路线均是采用不平衡氧氯化法生产VCM但装置规模由40万吨/年变更为30万吨/年,故对变更后工程分析和清洁生产水平进行重点分析;
(2)利用现有监测资料,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3)对变更前后工艺技术路线、生产设备、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量、污染物处置措施进行对比分析;
(4)根据变更前后污染物排放量及排放特征比较,有组织排放大气污染预测引用原报告书评价结论,对无组织排放源重新核定卫生防护距离,并对变更后大气防治措施进行可行性论证;
(5)变更前后废水均经场内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大榭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水环境影响分析只对变更后污水达标排放进行分析,不进行预测,主要对变更前后污水处理设施比较分析,对变更后废水处理效果重点分析;
(6)考虑到变更前后平面布置也略有不同,对变更后噪声影响重新进行预测;
(7)项目变更前后其危险源、项目周边环境、人口分布、储存特征均未发生变化,故其环境风险评价章节主要引用变更前评价结论。由于建设单位发生了变化,本次评价针对此,主要提出风险管理对策、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8)根据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措施、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故本变更环境评价重新进行了较小范围的公众参与调查。
(9)针对投资主体变更,提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另外,以免重复介绍,本次变更报告书将不涉及以下章节:区域社会环境概况;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影响评价;选址合理性分析,可详见《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MDI技术改造扩能项目配套工程及一期MDI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章节。
三、项目概况
| 名称 | 内容 | 备注 |
| 项目名称 | 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MDI改扩建项目配套氯乙烯生产项目投资主体变更项目暨韩华石化(宁波)有限公司30万吨/年氯乙烯项目 | |
| 建设单位 | 韩华石化(宁波)有限公司 | |
| 建设地点 | 宁波大榭开发区万华工业园区 | |
| 项目性质 | 外商独资新建项目 | |
| 建设规模 | 30万吨/年氯乙烯(VCM) 50万吨/年二氯乙烷(EDC) 4万吨/年盐酸 | |
| 年操作时数 | 8000小时 | |
| 占地面积 | 126923m2 | |
| 项目投资 | 26545.14万美元 | 其中建设投资23410.12万美元 |
| 环保投资 | 2704.6万美元 |
| 变更内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投资主体 | 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 | 韩华石化(宁波)有限公司 |
| 生产规模 | 40万吨/年氯乙烯装置 | 30万吨/年氯乙烯装置 |
| 采用的工艺技术专利商 | 比利时SOLVAY技术 | 美国Oxy-Vinyls技术 |
| 总投资 | 约13亿元 | 18.21亿元 |
| 原料乙烯来源 | 镇海炼化及外购 | 韩国丽川NCC |
| 原辅材料消耗 | 乙烯 184800t/a | 乙烯 146944 t/a |
| 氯化氢 249600 t/a | 氯化氢 208336 t/a | |
| 氧气 114565 t/a | 氧气 952 t/a | |
| 公用工程消耗 | 新鲜水 2.43×106m3/a | 新鲜水 87200 m3/a |
| 电 4.4×107 kWh | 电 5.36×107 kWh | |
| 蒸汽 46.8t/h | 蒸汽-16.5t/h(自产蒸汽中、低压111.7 t/h) | |
| 污染物排放量 | 废气中VCM排放量 8.19t/a | 废气中VCM排放量 0.83t/a |
| 废气中HCl排放量 7.18t/a | 废气中HCl排放量 2.62t/a | |
| 废水中CODcr排放量44.2t/a | 废水中CODcr排放量 12.95t/a | |
| 污染物防治措施 | 详见5.7 | 详见5.7 |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8.3% | 9.05% |
因变更前污染物排放统计中包括MDI装置、VCM装置、CO装置和热电装置,所以SO2、NOx和烟尘排放量无法与项目变更后进行比较。本次评价仅就变更前后VCM装置产生的主要废气污染物VCM、HCl以及主要废水污染物CODCr的排放量进行比较。
变更前后污染物排放比较表
| 比较项目 | 比较内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废气 | VCM排放量 | 8.19t/a | 0.828 t/a |
| HCl排放量 | 7.18 t/a | 2.622 t/a | |
| 废水 | VCM装置工艺废水产生量 | 24.07m3/h | 21.62 m3/h |
| CODcr排放量 | 44.2 t/a | 12.95 t/a |
六、变更前后污染物处理处置措施比较
1.废气处理措施分析
VCM装置有组织废气排放源主要包括:裂解炉废气;氯化氢回收工段HCl吸收塔(洗涤段)废气;清焦洗涤塔烟气。在有组织废气处理措施上,变更前后均采用了相同的处理流程。根据其生产流程可以分成两单元,废物处理单元和氯化氢回收单元。
变更前后废气污染物排放的达标情况比较表
| 排放源 | 污染物 | 实际排放 | 排放高度m | 排放标准限值 | 执行标准 | 达标情况 | ||
| 速率kg/h | 浓度mg/m3 | 速率kg/h | 浓度mg/m3 | |||||
VCM裂解炉烟气 | SO2 | 变更前3.07 | 变更前50.0 | 变更前 25 | / | 850 | 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达标 |
| 变更后 0.10 | 变更后 4.99 | 变更后 40 | ||||||
焚烧炉尾气 | HCl | 变更前0.29 | 变更前8.05 | 变更前 30 | 变更前 1.4 | 100 |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 | 达标 |
| 变更后 0.019 | 变更后 1.1 | 变更后 45 | 变更后 3.2 | |||||
| VCM | 变更后 0.001 | 变更后 0.55 | 变更后 45 | 变更后 9.75 | 36 | 达标 | ||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VCM | 变更前0.54 | 变更前30.0 | 变更前 20 | 变更前 1.3 | 变更前 36 | ||
变更后根据VCM工程排水特征,新建40m3/h的污水预处理站。主要通过废水气提塔和生物好氧处理来保证出水水质。针对水中NaCl浓度高的特点,计划选用日本生产SANA微生物,根据实际运行,该微生物当水中氯离子浓度20,000mg/l时也可以分解废水中的有机物,所以较变更前的不确定性,更可以保证出水水质中有机物的达标。其处理后废水中CODcr的含量低于70mg/l,完全可以达到大榭开发区生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接收标准。大榭开发区生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设计处理能力40000m3/d,本工程排水为5m3/d,与其他排入大榭开发区生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废水混合后,其盐的浓度会降低到1000mg/l以下,完全不会影响大榭开发区生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效率。
七、清洁生产指标比较
表1 变更前后原料及能源消耗比较表
| 生产工艺 | 原 料 | 公 用 工 程 | |||||
| 乙烯 | 氯化氢 | 氧 | 电 (kwh) | 冷却水(m3) | 燃料气 (MM,Btu) | 蒸汽 (1.37MPa) | |
| 变更前 | 0.462 | 0.607 | 0.286 | 0.11 | 1.266 | 0.65 | - |
| 变更后 | 0.462 | 0.623 | 0.283 | 0.178 | 0.258 | - | -0.293 |
| 比较对象 | 废气 | 废水 | ||
| VCM | HCl | 废水 | COD | |
| kg/tVCM | kg/tVCM | m3/t VCM | kg/t VCM | |
| 变更前 | 0.088 | 0.14 | 0.52 | 0.2 |
| 变更后 | 0.158 | 0.119 | 0.342 | 0.41 |
| 装置 | 工艺技术 | 清洁生产指标 | |||||
| 工艺技术 | 水平 | 物耗 | 能耗 | 水耗 | 单排水 | 单排COD | |
| 变更前 | 氧氯化法 | 国内先进 | 等同于国内先进水平 | 等同于国内先进水平 | 等同于国内先进水平 | 等同于国内先进水平 | 等同于国内先进水平 |
| 变更后 | 氧氯化法 | 国内先进 | 等同于国内先进水平 | 等同于国内先进水平 | 等同于国内先进水平 | 等同于国内先进水平 | 等同于国内先进水平 |
八、评价结论
1.符合产业
本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先进,乙烯氧氯化法技术具有适合规模化生产、资源配置合理、能耗低、产品质量高、环境污染小等优点,是目前世界公认的先进、合理、清洁的VCM(PVC)生产工艺。国家产业明确鼓励建设乙烯法VCM(PVC)项目,国家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征求意见稿)》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均将“年产20万吨及以上乙烯法聚氯乙烯树脂生产”列为鼓励类产业,并且符合《氯碱(烧碱、聚氯乙烯)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74号公告,2007年)要求。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要求。
本项目采用国际普遍采用的乙烯法路线生产VCM,与国内常用的电石法路线相比,具有能耗低、污染小、适宜大规模生产等优点。本项目选择的美国Oxy Vinyls工艺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三废”排放量少且有可靠的治理措施,因此工艺是可行的。
本项目以万华MDI装置副产氯化氢为原料,与开发区内的东港电化烧碱、万华MDI和韩华PVC一起构成上下游一体化的产品链,资源配置合理,实现了氯的综合高效利用,达到最佳综合经济效益。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MDI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明显的支持和促进作用,符合当地的产业发展规划。
2.符合发展规划和环境规划
本项目建设不新征土地,充分利用园区辅助设施、公用设施及贮运系统,节省投资,厂区平面布置及总图运输布置合理,满足国家有关工程技术规范要求,厂址选择符合区域发展规划要求。
3.符合清洁生产原则
本项目VCM装置采用当今国际上先进的工艺技术,注重物料的循环和回用,从源头减少废物产生量,并最大限度回收热能,其能耗、物耗、水耗、废水量、排污量等清洁生产设计指标,与当前代表性的生产厂的清洁水平相当。本项目总体上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4.实现达标排放
本项目生产装置对“三废”治理从设计上做了较全面考虑,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9.05%,污染治理措施对减少环境污染是必要的,技术上是可行的。
5.废气治理
VCM装置脱水、倾析、精制时产生的不凝气经废物处理工段气提后送氯化氢回收工段处理;EDC裂解炉烟道气通过36.6m高烟囱排放;废物焚烧氯化氢吸收塔吸收洗涤后的尾气通过45m高烟囱排放。上述工艺废气经相应措施治理后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可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裂解炉废气排放浓度符合《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6.废水治理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含工艺废水和污染雨水)、生活污水和清净下水三类。生产废水约22m3/h,排入厂内污水污水预处理装置处理后进入大榭开发区生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活污水1.5 m3/h,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大榭开发区生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新建40m3/h污水预处理装置。主要通过废水气提塔和生物好氧处理来保证出水水质,该处理设施在能力和效率上均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7.固体废物治理
固体废物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不外排环境。
EDC精馏塔低沸物(残液)、VCM装置EDC回收塔高沸物(残液)送氯化氢回收工段焚烧处理,裂解炉焦、急冷吸收塔过滤器碳渣、污水处理场脱水器污泥等危险废物均委托北仑区固体废弃物处理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8.噪声治理
本项目在设计中按《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机泵、压缩机选用低噪音电机,并对高噪声电机加隔声罩,电机、压缩机等加消音器,机房内用隔声墙,预计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
9.变更内容比较结论
与变更前相比较,投资主体由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变更为韩华石化(宁波)有限公司,生产规模由40万吨/年氯乙烯装置变更为30万吨/年,工艺技术路线基本一致,只是采用了不同的工艺技术专利商。
变更后优于变更前表现在:变更后在原辅材料和公用工程消耗方面基本与变更前持平或略优;由于变更后采取了专门针对VCM废水的预处理工艺,优于变更前针对MDI废水的预处理工艺,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浓度均低于变更前;在原料乙烯来源上,变更前乙烯来源主要考虑镇海炼化乙烯装置以及国际采购,但存在的问题是镇海炼化乙烯数量不能满足要求,同时跨海铺设管道存在环境和安全风险,施工难度较大,另一方面国际市场大量采购乙烯并稳定供应难于实现。变更后乙烯来源于韩华集团丽川NCC,韩国韩华年产乙烯180万吨,拥有充足的乙烯资源,可保证稳定的资源供应。
10.总结论
本变更项目所选工艺先进,清洁生产水平较高,符合产业和发展规划、环保规划,符合清洁生产原则,实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使地区环境质量不变。并可做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由此可见,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来看基本上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