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
| 主送 | 深圳岗隆实业有限公司 | ||||
| 抄送 | 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 主题 | 主控制点的测量复核 | ||||
| 性质 | 通知□建议□备忘□联系□其他□ | 一般□特殊□重大□ | |||
| 事由:2016年2月20日由贵公司工程部签发的控制点成果表,我方对该成果表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如下: 控制点成果表 点号 | 标石类型 | 纵坐标X(m) | 横坐标Y(m) | 高程(m) | 备注 |
| S1 | 钢钉 | 39885.280 | 100598.725 | 22.18 | |
| S2 | 钢钉 | 39822.931 | 100318.512 | 20.50 | |
| S3 | 钢钉 | 39568.795 | 100270.840 | 21.47 | |
| 深圳市坐标系,1956黄海高程系 | |||||
1、S2为测站点,S3点为后视点,测量S3点坐标为X=39568.795,Y=100270.840,高程为21.456(高程误差14mm)。测量S1坐标为X=39885.244,Y=100598.733(X坐标误差36mm,Y坐标误差8mm),高程为22.18。
2、S2为测站点,S1点为后视点,测量S1点坐标为X=39885.282,Y=100598.726(X坐标误差2mm,Y坐标误差1mm),高程为22.18。测量S3坐标为X=39568.792,Y=100270.860(X坐标误差3mm,Y坐标误差20mm),高程为21.453(高程误差17mm)。
3、因S1点和S3点不能通视,无法再设测站进行测量。
4、建议坐标以S2点、S3点为主控点进行测量引点,高程以S2点20.50m为基准高程进行测量引点。
需贵公司确认并请回复的以下问题:
1、对以上的控制点成果表中的数字进行确认对否。
2、对以上复核结论1、2的实测结果进行确认。
3、能否采用以上复核结论4的建议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测量人: 项目经理: 日期: | |||
| 监理单位回复: 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工程师: 日期: | 建设单位回复: 深圳岗隆实业有限公司 工程师: 日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