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FT钢结构加层工程
施
工
内
部
承
包
合
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约时间:2012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建设方将其座标2020小区6#楼LOFT钢结构加层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名称
3、施工面积(暂定):
4、结构形式及施工内容:详见乙方出具的、经建设方确认的施工图纸。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1、钢构件的制作、运输和现场安装。
2、钢构件刷红丹防锈漆(二遍)。
3、水泥压力板(厚度24㎜)的供应、运输和现场安装。
4、膨胀螺栓、化学螺栓的供应和现场安装。
第三条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单价包干,按实际制作钢结构面积和约定的相应单价结算。
第四条 合同价款:(含税)
| 序号 | 名 称 | 单位 | 面积(㎡) | 单价(元/㎡) | 价款(元) | |
| 1 | ㎡ | |||||
| 合同价款(暂控) | (大写) | |||||
| 备注:1、本表所列施工面积为暂定量,施工完毕,双方按实际施工面积和约定的固定单价结算。 2、若在承包范围之外增加施工项目,其费用由双方议定并在合同价款之外另行追加。 | ||||||
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形式,本合同一经签订,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不因性原因或市场原因做任何调整。本合同单价的构成如下:
1、钢构件的制作费、运输费和现场安装费;
2、水泥压力板(厚度24㎜)的材料费、运输费和现场安装费,压力板按建设方指定厂家、品牌;并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要求并完成有关检测。
3、钢构件刷红丹防锈漆(二遍)的油漆材料费和人工费;
4、膨胀螺栓、化学螺栓等预埋钢板的材料费和现场安装费;
5、现场安装所需设备、机械、材料、器具的费用;
6、施工现场所有的水平运输费和垂直运输费;
7、安全措施费;
8、不含税金;
9、施工所用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10、现场垃圾清理费用自理;
第六条 合同价款的支付及结算办法:
1、合同签订后,乙方向建设方、甲方出具有资质的设计院设计并加盖施工图专用章的施工兰图及设计计算书后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备料款;
2、施工过程中,每三层为一个支付节点,乙方向建设方、甲方申报已完成的工作量。甲方接收到工作量报表后五日内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量的50%;
3、LOFT钢结构夹层工程全部完工,经建设方、监理方、甲方、施工方、设计方、专业钢结构质量验收中介部门等共同验收合格,并签署合格证书之日起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到本合同总价款的 80 %;
4、在乙方提交所有合格的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后,对乙方实际施工的面积进行确认,根据双方确认的实际施工面积和合同约定的相应单价进行结算。 建设方在结算完成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将结算价款向乙方付至95%。
5、留结算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不计息)。质量保证期限为壹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限届满,工程无质量问题后,甲方在十日内将质保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6、乙方同意在甲方支付第一笔预付款时扣除2万元,作为前期设计费用,由建设方直接支付给前期设计单位,费用乙方承担。后期的深化设计由乙方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院设计完善,并加盖施工图专用章,提供设计计算书。同时给建设方提供经审核认可的正式设计蓝图三套,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及行业规定标准。
第 施工图纸:
1、乙方向建设方方出具有资质的设计院设计并加盖施工图专用章的施工兰图及设计计算书。
2、最终的施工图纸须经建设方确认后方可施工,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第九条 工期:
现场施工工期与整体工程进度同步,保证在2012年12月20日验收完毕。
第十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建设方指派: 工程师为甲方委派 驻工地全权代表,负责进行质量监督、分项工程的验收、建设方、甲方指令的下达、接收乙方提交的报告及其他文件以及与有关各方的协调。
2、按合同约定时间组织验收、办理结算。
3、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备料款、进度款及质保金。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经建设方确认的图纸进行材料采购、制作和现场施工。如需进行变更,必须经建设方批准方可实施。
乙方提供的施工材料进场时需接受建设方及监理公司的检验方能使用。
2、乙方对其施工人员、设备、物资的安全负责;对施工中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人员或财产造成损害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施工地内外的成品、半成品、材料、机具、工具等由其自行采取必要措施负责保管、保护。 因乙方原因对成品、半成品和已完工序等造成损害的,乙方承担修复、更换等费用,对相关工期造成影响的,乙方自担损失。
3、严格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建筑设施损坏的需照价赔偿。
4、精心组织,确保按合同规定按时交付工程;
5、乙方施工及生活用水、电,乙方自备合格水表、电表计量,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和实际用量向甲方缴纳水电费,
6、乙方负责完成所承包工程的资料的准备、收集整理,并按时将完整的工程资料送交甲方。
7、施工地点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丢在施工场地的砂浆、垃圾要及时清理。未清理的垃圾造成甲方施工不便的,按合同总款的2‰予以罚款。
8、乙方必须具有下列证书,并将复印件(加盖乙方单位印章)交由甲方存档备案:
1、营业执照;2、资质等级证书;3、施工企业进疆许可证4、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5、安全生产许可证;6、发包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9、乙方指派: (电话: )工程师为乙方驻工地全权代表,(乙方驻工地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做为本合同的附件附后)。
第十二条 验收:
1、隐蔽工程隐蔽前,须报建设方、甲方及监理公司验收,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竣工验收:甲方应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十日内,组织建设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专业钢结构质量验收中介部门,对乙方完工工程进行最终验收。
3、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方投入使用。
4、验收依据:经建设方确认的图纸、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本合同有关的质量要求。
第十三条 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同本合同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2、保修期限:贰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在保修期内,凡因乙方选材、制作、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乙方无偿保修。在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于不合理使用及超过设计荷载的外力破坏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进行维修,但费用由使用方承担,甲方协调。
4、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应在当日派技术人员进行查看,制定维修措施,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三 日内完成维修,以保证正常使用。
5、如乙方未能及时解决质量问题,每迟延一天,按 总合同款的2‰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三 日内仍不来维修(或未能解决问题),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进行维修,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及 合同总款的 2‰ 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甲方有权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若质保金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补足差额。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
1、乙方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无偿返修至合格为止。返修耽误的时间,不得顺延,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以本条第一款计)。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乙方须向建设方提供有资质的设计院设计并加盖施工图专用章的施工蓝图叁份。若因设计问题致使乙方无法施工的,由乙方自行解决。
2、乙方施工的该夹层工程,必须确保整体工程在质量监督站工程验收时不受影响。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 甲方所在地 人民诉讼解决。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江苏天虹建设集团分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签订时间:2012年 月 日 签订时间:2012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