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XX高速公路第X合同段 编号:XXXXXXXXXXXXX 共 3页
| 施工单位 | 工程名称 | ||
| 交 底 人 | 日 期 | ||
| 复 核 人 | 接受交底人 | ||
隧道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一、隧道供电电压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供电线路可采用400V/230V三相四线系统。 2、动力设备应采用三相380V。 3、照明电压:作业地段不得大于36V,成洞和不作业地段可采用220V。 4、线路末端的电压降不得大于10%。 二、变压器容量应按电气设备总用量确定。当单台电动设备容量超过变压器容量1/3时,应适当考虑增加起动附加容量。 三、洞外变电站宜设在洞口附近,并应靠近负荷集中地点和设在电源来线一侧。变电站电源线当需跨越施工地区时,其最低点距人行道和运输线路的最小高度应满足:电压35kV时7.5m,6~10kV时6.5m,400V时6m。 四、洞内电线布置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成洞地段固定的电线路,应用绝缘良好的胶皮线架设。施工地段的临时电线路宜采用橡套电缆。竖井、斜井宜使用铠装电缆。 2、照明和动力电线路安装在同一侧时,必须分层架设。电线悬挂高度应满足:400V以下不小于2m,6~10kV不小于3.5m。 3、涌水隧道的电动排水设备,瓦斯隧道的通风设备以及斜井、竖井内的电气装置应采用双回路输电,并有可靠的切换装置。 4、36V低压变压器应设在安全、干燥处,机壳接地,输电线路长度不得大于100m。 5、动力干线上的每一分支线,必须装设开关及保险装置。严禁在动力线路上加挂照明设施。 五、成洞地段用6~10kV高压电缆送电及洞内设置6~10kV变电站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洞内高压变电站,应设置在不使用的横通道内,变压器与周围及上下洞壁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300mm,同时应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2、洞内高压变电站之间的距离宜为1000m,由变电站分别向相反两方向供电,每一方供电距离宜采用500m。 3、洞内高压变电站应采用井下高压配电装置或相同电压等级的油开关柜,不宜使用跌落式熔断器。低压则宜采用成套组合电器和带负荷调压变压器,也可采用带有空气断路器的井下低压配电盘或临时装设自动空气开关。 六、隧道施工作业地段必须有足够的照明。采用普通光源照明时,其照度应满足表1的要求。 表1 隧道施工照明标准 施工作业地段 | 照度标准(lx) | ||
| 施工作业面 | 平均照度不小于30 | ||
| 开挖地段和作业地段 | 10 | ||
| 运输巷道 | 6 | ||
| 特殊作业地段或不安全因素较多地段 | 15 | ||
| 成洞地段 | 4 | ||
| 竖井内 | 8 |
在主要交通道路、洞内抽水机站或竖井等重要处所,应有安全照明。漏水地段照明应采用防水灯头和灯罩。
| 七、各种电气设备和输电线路应有专人经常进行检查维修、调整等工作,其作业要求应参照《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电力建设防护规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