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农民工务工期望值变化及特点分析
在此,笔者以农民工务工期望为标准,把农民工分为三代。
第一代农民工:目前年龄45岁至60岁,他们出现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到90年代中期,是我国改革开放后的最初几年。当时经济改革取得初步成果,市场经济体系尚不完善,但经济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农村条件远落后于城市,相当部分地区的农村温饱问题尚未解决。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第一代农民工出现了。他们文化程度较低,绝大多数只有小学文化程度,其中文盲、半文盲又占了很大一部分。他们有着多年的务农经验,具有相当的生产技术,是传统的农民,有吃苦耐劳的性格,在城市主要从事建筑、运输等脏、累、差的体力活。由于多年的农村生活,价值观、生活习惯早已形成,他们很难融入城市的生活,进城务工的期望很简单,就是“争钱养家”。加上我国农民传统的乡土情节及当时严格的户籍制度,第一代农民工基本没有留在城市的想法,对自身的定位只是城市的过客。
第二代农民工:目前年龄30岁到45岁,他们的外出时间段大致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至本世纪初,他们的成长环境相对于第一代农民工有了很大改善,在农村经济取得一定发展的情况下,他们相当一部分接受了小学、初中教育,文化水平比第一代农民工有了很大提高。他们只有较少的务农经历,平日以上学为主。他们能够比较容易地融入城市的生活,进城后发现了城乡的差距,加上他们几乎没有农业生产技术,所以不再想回到农村,决意留在城市生活。尽管不能享受城市人的福利待遇,但他们仍然选择“游离”在城市里,做实事上的城市人。
第三代农民工:第三代农民工外出时间段大致是本世纪初,他们出生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或90年代初,是所谓的“80后”或“90后”。此时我国农村的生活条件有了很大改善,温饱已基本解决,他们的生活条件优越,有着较高文化程度,多为高中或技校毕业生,获取知识途径多样,知识更新速度快。由于一直在校读书,第三代农民工基本没有从事过农业生产,对土地、对农村没有依恋,但他们对现代农业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条件允许的话他们愿意进行尝试。
多年的求学使得他们广泛的人际关系,在城市选择工作有着较多的信息来源和选择。同时,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第三代农民工有着较为强烈的自我价值实现意识,城市生活、城市务工工资对其吸引力降低,加上维权意识和接受信息、处理信息、运用信息能力的提高,他们有着强烈的创业冲动,第三代农民工的父辈可能就是农民工。“留守儿童”的亲身经历使得他们在自己有孩子时,会考虑得更多,他们会把孩子带在身边,一起在城市生活,当感受到城市的生活成本太高时,他们就会考虑回乡创业或回乡就地就业。另一方面,当他们是“留守儿童”时,他们也看到了祖父辈作为“留守老人”的生活状态,为了更好地照顾家里 的老人,他们回乡的愿望变得更加强烈了。
■ 农民工务工期望变化与民工荒关系分析
2007年6月,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表的《中国新生代农民工发展状况及代际对比研究报告》显示,我国现在的农民工大军中,1980年后出身的已经超过1亿,占到农民工总数的60%以上,体现出“三高一低”的特征:受教育程度高,工作耐受力低,他们务工期望的变化是导致“民工荒”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三代农民工工作观念变化与民工荒的关系
此次“民工荒”的特点之一就是由以往的“技工荒”转变为较为全面的“普工荒”,以往的“技工荒”出现时,只是有专长技术工人的短缺,此次的“普工荒”则是劳动力较为全面性的不足,造成此次转变的重要原因就是农民工对现有工资水平的不满。统计显示,2009年,外出农民工月平均收入为1417元,比上年增加77元,增长5.7%。外出农民工月收入在600元以下的占2.1%,600元至800元的占5.2%,800元至1200元的占31.5%,1200元至1600元的占33.9%,1600元至2400元的占19.7%,2400元以上的农民工占7.6%。
近几年珠三角经济发展迅猛,企业平均发展水平超过100%,但农民工的工资增长缓慢,甚至一线工人工资水平和10年前持平,出现“企业利润增长曲线是一条陡峭的上扬线,而农民工工资增长曲线确是一条水平线”、“农民工工资与企业利润绝缘”的现象。第三代农民工受过较好的教育,消费能力很强,对工资期望很高,在生活消费增加,企业利润增加,而工资水平不增加,或增加缓慢时,他们会对工作进行选择,造成部分企业的“缺工”。
另一方面,第三代农民工有别于第一代、第二代农民工“苦行僧”式的生活模式,对物质精神享受的要求较高,时尚的装饰、中高档的日常消费会花掉他们70%的工资。为此,他们在选择工作时,不仅会考虑工资水平,还会考虑上班地点的交通、娱乐设施等因素。对工作满意、对工资水平满意,仅仅因为工厂偏远、交通、娱乐设施不健全而放弃工作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部分企业的招工难。
第三代农民工维权意识增强与民工荒的关系
第三代农民工有着较高的学历,也有着较高的法律意识,在进城务工时更懂得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中国新生代农民工发展状况及代际对比研究报告》调查数据显示:“当合法权益受损时,青年农民工选择最多的维权方式是寻求法律援助(44.7%),找的劳动仲裁机构(33.9%)和向工会求助(41.2%)”。过去第一代甚至第二代农民工的这种维权往往是滞后和被动的。如今,第三代农民工会在与老板确定用工关系之前,不断与老板沟通工资发放方式、加班报酬、工作居住环境、社保、工伤赔偿、假期等一系列问题,当他们感觉到自己的这些权利的不到保障或保障不到位时,即使其他方面都满意,他们也有可能拒绝这份工作,从而出现研究者门所说的“用脚投票”,虽然这是一种消极的对待方式,但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代农民工的这种越来越理性的选择工作的方式,摆脱了第一代、第二代农民工“有钱就干活”的择业观念,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重要的意义,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部分保障条件较为落后的权益“用工荒”。
第三代农民工自我价值实现与民工荒的关系
第三代农民工“三高一低”的特点,使得他们个性比较,有着强烈的自我价值实现的意愿。他们没有经历过农村的艰苦时期,对他们来说城市生活和农村生活并没有太大的差别。随着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中西部地区城市工资和东南沿海城市工资仍高于中西部城市,但其生活成本也高,加上回家的路费成本、工作环境不好引起的健康成本、影响子女的教育成本等,东南沿海城市工资对他们的吸引力已经不大。他们有着较广泛的人际关系和较强的信息获取和处理能力,较强的机会把握能力,加上对方便照顾老人和子女教育的考虑,在条件成熟的时候,他们就会选择返乡创业。另一方面,他们的返乡就业或创业,会连带其他更多人随其返乡,若是创业的话,则会吸纳更多的同乡剩余劳动力,使得他们不再外出,这是“民工荒”的又一重要因素。
■ 解决“民工荒”的建议
“民工荒”给部分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但其也有积极的方面:一方面,它是劳动力资源从“无限供给”向“稀缺资源”转变的信号,可以提升农民工的议价权,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另一方面,有助于淘汰部分落后产业,有利于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企业管理制度的完善。所以,应当理性地看待这次的“民工荒”,并采取合理的措施应对。
提高工资水平,改善农民工工作环境
虽然,第三代农民工对物质、精神享受的要求很高,但毕竟是进城务工挣钱,工资水平还是他们选择工作时要考虑得重要因素。面对用工短缺,企业应完善自身的用工管理制度,建立工人工资水平与企业利润的关联关系,提高工人对企业的信任与责任感,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以满足他们维持生计、发展和再生产劳动力的需要。企业不仅要提高农民工的工资待遇,并且还要增加奖金、加班补贴、派发劳保用品等相应福利,报酬按月结算,避免拖欠,更不能无故克扣。
完善法律保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农民工进城务工多是个人自发的行为,组织化程度低,缺乏自己的“利益代言人”,即自己的维权组织,这就使得农民工成为一个容易受到权益侵害的群体,所以想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就应该提高其组织化程度,加强其维护自身权益的力量。首先,应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最大限度的将农民工吸引进来,对农民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合同、就业环境等各方面给予关注,将农民工与企业的关系从原来的“个人与企业关系”转变为“工会组织或集体企业”的关系,增强农民工的话语权。其次,应建立和完善以工资谈判为主要内容的协商机制,农民工的工资不应单方面由企业决定,应该在的介入与干预下,由企业、农民工、工会组织一起,共同协商决定,并且这种协商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定期举行,以建立工资谈判与增长的长效机制。最后,对于一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非正式组织,应做好对其的引导与监督工作,避免其为农民工维权时给农民工的权益带来次生的伤害。
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扶持工作
第三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度高,有着较强的信息接收和处理能力,学习能力也很强,在城里务工的经历使得他们学会了发达城市的管理经验,掌握了过硬的技术,他们选择返乡创业,不仅能够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而且对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就业有着重要的吸纳作用,所以,地方要积极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扶持工作。首先,应为返乡创业者提供宽松的环境,在税收、审批等方面给予上的倾斜与优惠。其次,要加强创业的培训与引导,积极做好各项产业信息的及时发布,引导返乡创业者合理选择创业项目,提高创业的成功几率。最后,应创新融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做好对创业者的资金支持。如设立农民工返乡创业基金,对不同行业的创业者及不同发展阶段的创业企业给予不同的资金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