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项目
预算编报指南
科学技术部
二○一一年十月
前 言
项目预算编制是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的重要环节,是项目预算评估评审和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为便于有关单位了解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项目预算编报的要求,提高预算编报的质量,我们在充分听取并分析有关方面对预算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根据《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预算编制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本指南。
各有关单位在编制专项经费项目预算时,请认真阅读本指南。
一、预算申报材料要求
| 必须提交的预算申报材料 |
(1)预算申报书正式书面文件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 预算申报书内容及装订顺序: ◆项目预算申报书封面 ◆承诺书 ◆项目基本情况表B1 ◆项目预算表B2-B6 ◆项目预算说明书 ◆配套经费证明* ◆大型设备申请书 |
(2)其他相关预算材料 ◆三家以上设备报价单及其联系电话的详细资料(单价≥10万元的设备须提交此材料)* |
二、预算编报原则及总体要求
1、预算编报原则
预算编报应当根据项目经费概算,结合项目研究开发任务的实际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目标相关性原则:项目预算应与项目研究开发任务密切相关,预算的提出应该围绕项目目标、任务及技术路线等内容进行测算;
相符性原则:项目预算应符合有关财政预算管理、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预算中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应严格按照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规定进行测算;
经济合理性原则:项目预算需求应当结合项目研究开发的现有基础、前期投入和支撑条件,本着实事求是、经济合理、提高效益的原则测算提出。
2、预算编报的总体要求
(1)项目预算的组织编报: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组织,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会同项目负责人共同编制项目预算申报书,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预算编制的真实性负责。
(2)项目预算编报准备工作:在编制项目预算之前,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应确认完成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项目研究目标、内容、技术路线、研究周期、参加单位、参加人员及任务分解等内容已明确。
◆认真阅读《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并了解其它相关制度的要求与规定。
(3)项目预算编制的任务依据:编制项目预算必须以其申报的研究任务为依据。
(4)项目预算期间:项目预算期间应当与项目实施周期一致,项目预算需求测算的周期不得超过项目实施周期。
(5)支出预算和来源预算必须同时编制:采用支出预算和来源预算同时编制的方法编制项目预算。平衡公式为:
项目经费支出预算合计=项目经费来源预算合计
项目支出预算不得编报不可预见费,也不得列入项目实施前发生的各项经费支出。
(6)预算编制的规范性要求:
◆金额单位和数据精度:预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各类标准或单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外币需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编码与数据平衡关系:预算申报书中有关编号和代码应填写准确,数据之间满足有关的平衡关系,书面文件必须由单机版申报软件打印输出。
◆名称的规范性:所有项目和项目承担单位的名称,应填写正式全称,项目承担单位名称、单位开户名称与单位公章必须一致,如有开户名称不一致的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提供证明文件。
项目预算申报书中不同地方出现的相同设备、材料等实物信息应填写规范和统一的名称。
◆签字盖章:项目预算申报书必须经项目承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项目承担单位公章。
(7)预算申报书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表B1、项目参加人员基本情况表B2、项目预算表B3~B6,预算编制说明材料(预算说明书和各种补充说明材料)。
(8)对预算编制说明材料的要求:
◆预算说明书是项目经费预算的一部分,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内容等要求详细编写预算说明书。
◆对出资证明的要求:除申请专项经费外,若存在自筹经费、外方投入经费的,需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自筹经费包括单位的自有货币资金、专项用于合作研发与交流的其他货币资金等。外方投入经费是指外方投入的由中方支配和使用的货币资金。外方投入中不由中方支配、使用的货币资金、以及设备、人员、技术等非货币资金投入不列入来源预算。原则上,谁出资谁证明,所有出资证明均应说明经费的来源、金额及具体用途等。
三、项目预算申报书格式
◆项目预算申报书封面
◆承诺书
◆项目基本情况表B1
◆项目参加人员基本情况表B2
◆项目预算表B3
◆设备费—购置/试制设备预算明细表B4
◆测试化验加工费预算明细表B5
◆承担单位研究经费支出预算明细表B6
◆项目预算说明书
◆项目自筹经费来源证明
◆购置(试制)大型设备申请书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预算
申报书
计划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公章):
项目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章):
预算编制人(签章):
项目组织(推荐)部门(签章):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
承 诺 书
本项目预算申报书的编制是在认真阅读理解相关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基础上,按程序和规定编制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本项目负责人保证预算申报书各项内容真实、客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项目基本情况表
表B1
填表说明: 1. 组织机构代码指企事业单位国家标准代码,无组织机构代码的单位填写“00000000—0”;
2.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名称及单位开户名称必须一致,如有开户名称不一致等特殊情况,
| 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提供证明文件。 | |||||||||
| 项目编号 | 项目执行周期(月) | ||||||||
| 项目名称 | |||||||||
| 项目承担单位 | 单位名称 | ||||||||
| 单位性质 | □事业单位: 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其他事业单位 □企业:转制院所\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 □其他机构: 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其他 | ||||||||
| 单位主管部门 | 隶属关系 | /地方 | |||||||
|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 | ||||||||
| 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单位开户名称 | |||||||||
| 开户银行(全称) | |||||||||
| 银行账号 | |||||||||
| 单位所属地区 | 省、直辖市、自治区等 | 地市 (市、自治州、盟) | 县市(区、旗) | ||||||
| 电子邮箱 | |||||||||
| 通信地址 | |||||||||
| 邮政编码 | |||||||||
| 相关责任人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 身份证号码 | |||||||||
| 工作单位 | |||||||||
| 电话号码 | 手机号码 | ||||||||
| 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 ||||||||
| 通信地址 | |||||||||
| 项目联系人 | 姓名 | ||||||||
| 电话号码 | 手机号码 | ||||||||
| 传真号码 | |||||||||
| 电子邮箱 | |||||||||
| 财务部门负责人 | 姓名 | ||||||||
| 身份证号码 | |||||||||
| 电话号码 | 手机号码 | ||||||||
| 电子邮箱 | |||||||||
表B2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填表说明:1. 技术职称:A.正高级 B.副高级 C.中级 D.初级 E.其他;
2. 人员分类:A.项目负责人 B.项目骨干 C.其他研究人员;
3. 是否有工资性收入:Y.是 N.否;
| 4.项目固定研究人员需填写人员明细。 |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士官证、护照) | 工作单位 | 技术职称 | 投入本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 (人月) | 是否有工资性收入 | 人员 分类 |
| (1) | (2) | (3) | (4) | (5) | (6) | (7) | |
| 固定研究人员合计 | / | / | |||||
| 流动人员或临时聘用人员合计 | / | / | |||||
| 累计 | / | / | |||||
表B3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金额单位:万元
| 序号 | 预算科目名称 | 合计 | 专项经费 | 自筹经费 | 外方投入经费 (中方可支配、使用的) |
| (1) | (2) | (3) | (4) | (5) | |
| 1 | 一、经费支出 | ||||
| 2 | (一)直接费用 | ||||
| 3 | 1、设备费 | ||||
| 4 | (1)购置设备费 | ||||
| 5 | (2)试制设备费 | ||||
| 6 | (3)设备改造与租赁费 | ||||
| 7 | 2、材料费 | ||||
| 8 | 3、测试化验加工费 | ||||
| 9 | 4、燃料动力费 | ||||
| 10 | 5、差旅费 | ||||
| 11 | 6、会议费 | ||||
| 12 | 7、合作交流费 | ||||
| 13 |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 ||||
| 14 | 9、劳务费 | ||||
| 15 | 10、专家咨询费 | ||||
| 16 | 11、技术引进费 | ||||
| 17 | 12、其他支出 | ||||
| 18 | (二)间接费用 |
| 19 | 其中:绩效支出 | ||||
| 20 | 二、经费来源 | ||||
| 21 | (一)申请从专项经费获得的资助 | / | / | ||
| 22 | (二)自筹经费来源 | / | / | ||
| 23 | 1、其他财政拨款 | / | / | ||
| 24 | 2、单位自有货币资金 | / | / | ||
| 25 | 3、其他资金 | / | / | ||
| 26 | (三)外方投入经费(中方可支配、使用的) | / | / |
表B4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金额单位:万元
填表说明:1、设备分类:A.购置、B.试制;
2、试制设备不需填列本表(7)列、(8)列;
3、单价≥10万元的设备需填写明细,并需提供三家以上产品报价单及其联系电话的详细资料;
4、单价≥100万元的设备需编制“大型设备申请书”;
| 5、单价≥100万元的试制设备需提交大型设备试制方案和成本分析。 |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 分类 | 单价 (元/台件) | 数量 (台件) | 金额 | 设备类别 | 购置设备 型号 | 购置设备生产 国别与地区 | 主要技术 性能指标 | 用途 (与项目研究任务的关系)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 单价10万元以上购置设备合计 | / | / | / | / | / | / | ||||
| 单价10万元以上试制设备合计 | / | / | / | / | / | / | ||||
| 单价10万元以下购置设备 | / | / | / | / | / | / | ||||
| 单价10万元以下试制设备 | / | / | / | / | / | / | ||||
| 累计 | / | / | / | / | / | / | ||||
表B5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金额单位:万元
| 填表说明:量大及价高测试化验,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需测试化验加工的数量过多或单位价格较高、总费用在5万元及以上的测试化验加工,需填写明细。 | ||||||
| 序号 | 测试化验加工的内容 | 测试化验加工单位 | 计量单位 | 单价 (元/单位数量) | 数量 | 金额 |
| (1) | (2) | (3) | (4) | (5) | (6) | |
| 量大及价高测试化验费合计 | / | / | / | / | ||
| 其他测试化验费 | / | / | / | / | ||
| 累计 | / | / | / | / | ||
表B6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金额单位:万元
| 填表说明:承担单位类型分为,A.第一承担单位 B.其他承担单位。 |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承担单位类型 | 任务分工 | 研究任务 负责人 | 合计 | 专项经费 | 自筹经费 | 外方投入经费 (中方可支配、使用的) | |
| 小计 | 其中:间接费用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 累 计 | ||||||||||
| 一、对承担单位和相关部门承诺提供的支撑条件进行详细说明,并针对项目实施可能形成的科技条件资源和成果,提出社会共享的方案。 |
| 二、对各承担单位经费安排进行详细说明,应包括现有支撑条件、在项目中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来源、经费需求、测算理由及各科目预算分配等方面内容。 |
| 三、对该项目各科目支出的主要用途、与项目研究的相关性及测算方法、测算依据进行详细分析说明。 1.设备费:请说明购置或试制单台价值10万元以上设备与项目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现有同样设备的利用情况、设备用途、设备与现有设备的配套情况、设备使用率、设备拟安置单位、购置设备的开放共享方案、试制设备的方案和成本构成等等,另外,购置单价10万元以上的进口设备需提供三家以上产品报价单及其联系电话的详细资料;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购置和试制设备需填写“大型设备申请表”;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试制设备还需提交单独的试制方案和成本分析;当单价10万元以下设备的购置或试制总量较大时,需提供说明。 2.材料费:请说明购置的各种材料与项目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所需数量的测算依据,并详细列示各种材料的名称、购买单价、购买数量以及总金额。 3.测试化验加工费:请说明预算的各种测试化验与加工项目与项目研究任务的相关性和必要性、测试化验加工次数的测算依据以及委托该单位的理由等。 4.燃料动力费:请说明预算的各种燃料与项目研究任务的相关性和必要性、所需数量、单价的测算依据等。 5.差旅费:请说明预算的各项出差任务与项目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以及出差次数、出差标准的预算依据。 6.会议费:请说明预算的各种会议与项目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以及预算的会议次数、会议标准的预算依据。 7.合作交流费:请说明预算的各项国际合作与交流与项目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并详细列示出访或邀请来华专家的国家或地区名称、机构名称、人数、天数、标准的预算依据。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请说明各项预算与项目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以及数量、单价的预算依据。 9.劳务费:请说明各种聘用人员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任务,以及聘用人数、支付标准的预算依据。 10.专家咨询费:请说明预算的咨询专家与项目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以及咨询专家人次数、支付标准的预算依据。 11.技术引进费:请说明引进的国外先进适用技术与项目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并详细说明引进技术的国别及预算依据。 12.其他支出:请说明预算的其他支出的各项支出与项目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并详细列示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及预算依据。 |
| 四、除申请专项经费资助以外其他渠道来源经费情况说明(需说明经费的来源、用途以及落实和到位情况)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全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提供__________万元的配套资金,资金来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国家其他财政拨款 2、地方财政拨款 3、从承担单位获得的资助 4、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助)。
配套资金主要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写具体预算支出科目)
特此证明!
出资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购置(试制)大型设备申请书
当申请的单台设备价值达到或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时,必须编制大型设备申请书。大型设备申请书内容要求如下:
一、设备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 设备名称: 购置□ 试制□ |
| 设备型号: 生产国别: |
| 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
| 单价: (万元) 设备数量: 设备总价: (万元) |
| 申请专项经费: (万元) 自筹经费: (万元) 注明来源渠道: |
| 设备安置单位: |
| 设备共享范围: 全国共享□ 设备安置单位内部共享□ 项目内部共享□ 课题内部共享□ |
包括所申请购置/试制的大型设备的用途;设备与项目研究任务的关系;该类设备在国内外的分布和应用情况以及近年来的发展趋势;项目承担单位的现有设备条件及与所申请设备的关系、设备使用率、与国内其他单位共享的可能性等需要说明的问题;试制设备还必须说明试制方法、技术路线、试制周期、参加人员以及试制成功的可能性。
三、设备使用计划
包括与该购置/试制设备相关的项目和单位的情况、设备安置地点和管理运行单位的情况、安装运行条件、管理方式和设备共享的范围及可能性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设备选型和配置以及经费预算
包括所申请购置/试制设备及其部件的名称、型号、性能指标、生产国别或地区、价格、专项经费申请额度、自筹经费的来源渠道及保证性(如果有)、设备及部件在同类设备部件中的档次及理由、从国外进口的理由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试制设备还必须对完成整台设备试制所需要的全部成本进行分析说明。
五、设备主要生产厂家的情况
说明购置设备/试制设备部件的生产厂家及试制设备加工厂家的情况。
四、《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编制说明
1、封面
(1)“计划名称”
填报所申请的科技计划、专项名称,应写全称。
(2)“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应根据科技计划管理程序确定填报。与确定的项目申请书中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一致,项目名称应写全称。
(3)“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应填写全称,必须与单位公章以及项目申请书中的承担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4)“项目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应该签字或盖章。
(5)“项目预算期间”及“编制日期”
项目预算期间按相关规定填报,应与项目实施周期一致;编制日期按预算编制完成时的实际日期填报。
2、承诺书
项目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需对项目预算申报书各项内容的真实、客观负责,并在承诺书上签字或盖章。
3、表B1:项目基本情况表
(1)“单位开户名称”
原则上,单位开户名称应与项目承担单位公章一致,如有特殊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提供证明文件。
(2)“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的信息必须填写全面,必须写明银行所在省、市等信息。填写顺序为:××银行××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支行(分行)××分理处(营业部等)。如: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支行新街口分理处。
(3)“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必须经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确认。凡中国工商银行的账号位数必须填写19位完整账号。
4、表B2:项目参加人员基本情况表
本表按参加项目研究的各类人员分别填列,一个研究人员投入本项目的累计全时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本项目的预算期。
(1)“固定研究人员”
项目固定研究人员按技术职称分为:A、正高级;B、副高级;C、中级;D、初级;E、其他。按所承担的任务分为:A、项目负责人;B、项目骨干;C、其他研究人员。项目固定研究人员需按本表所列要求填写明细。
(2)“流动人员以及临时聘用人员”
在读研究生(包括硕士、博士)等流动人员以及临时聘用人员不需要填写明细,只需填写该类人员的投入本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
5、表B3: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预算表
项目经费是指财政专项资金、自筹经费和外方投入经费(中方可支配、使用的)用于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不在表内列示。项目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1.
(1)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合作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技术引进费和其他支出等。
(2)间接费用是指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其中绩效支出是指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
项目经费预算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支出预算应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
6、设备费
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购置或试制的单台设备价值达到或超过10万元人民币时(包括用自筹经费购置或试制的设备),应在“表B4:购置/试制设备预算明细表”中填列清单。
表B4中“设备分类”是指将设备费分为:A、购置设备,B、试制设备。购置(试制)的单台设备价值达到或超过10万元人民币时,除需在表B4中列出设备明细清单外,还需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拟购置(试制)设备与承担单位现有设备的配套情况及组合配套后对本项目研究水平和能力的影响情况等。同时还需提供三家以上代理商的CIF(到岸价)报价单及其联系电话等详细资料。购置(试制)的单台设备价值达到或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时,还应按照“大型设备申请书格式”的要求,编制大型设备申请书。
表B4中“设备类别”预算申报软件提供了设备分类信息的下拉式菜单,可根据不同设备情况选择填报。
7、材料费
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材料费只需在表B3中按不同经费来源填列,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加以说明。
8、测试化验加工费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量大及价高测试化验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需测试化验加工的数量过多或单位价格较高、总费用在5万元及以上的测试化验加工。量大及价高测试化验需按 “表B5:测试化验加工费预算明细表” 的要求填列清单,其他测试化验费需在表B5中填列预算总数,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加以说明。
9、燃料动力费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燃料动力费只需在表B3中按不同经费来源填列,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加以说明。
10、技术引进费
技术引进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用于引进必要的国外先进适用技术经费。技术引进费只需在表B3中按不同经费来源填列,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引进技术的必要性、技术来源、该技术的测算费用及依据等加以详细说明。
11、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差旅费只需在表B3中按不同经费来源填列,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加以说明。
12、会议费
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会议费只需在表B3中按不同经费来源填列,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加以说明。
13、合作交流费
合作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合作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合作交流费只需在表B3中按不同经费来源填列,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加以说明。
14、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打印、复印、彩扩、照相、印刷、描晒图、制版及购买书籍、文献检索入网等各项费用可在该预算科目列支。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只需在表B3中按不同经费来源填列,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加以说明。
15、劳务费
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支付给没有工资性收入的项目组成员(如在校研究生)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以及聘请海外专家来华进行合作研发、技术培训、业务指导、讲学等支出的劳务性费用。支付给海外专家的劳务费标准应当与国内同等水平人员的标准相一致。劳务费只需在表B3中按不同经费来源填列,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加以说明。
16、专家咨询费以及支出标准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组织实施及其管理相关的人员。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17、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围绕关键技术引进和优秀人才引进,且无法在上述科目列支的费用。项目确有需要的,原则上采用后补助的方式资助,按照预算调整的有关程序报批,在预算申报书中不体现该项费用。
18、间接费用以及核定原则
间接费用使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并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项目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
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不超过20%;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3%;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0%。
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
间接费用按项目统一核定,由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合作单位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和经费额度,协商提出分配方案,在项目预算(书)中明确,并分别纳入各自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其中绩效支出,应当在对科研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结合科研人员实绩,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统筹安排。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合作单位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项目经费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
19、经费来源
项目经费按来源渠道的不同分为:获得的国家科技计划资助的专项经费、自筹经费、外方投入经费(中方可支配、使用的)。自筹经费是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专项经费以外的各种渠道来源资金,包括:其它财政拨款、单位自有货币资金和其他资金。外方投入经费是指外方投入的由中方支配和使用的货币资金。外方投入中不由中方支配、使用的货币资金、以及设备、人员、技术等非货币资金投入不列入来源预算,但应在来源预算说明中予以明确,包括外方各种投入的主要用途、使用方案,以及外方投入与合作研发成果、知识产权分享的关系。
自筹经费应当提供出资证明以及依托单位证明。
项目经费来源只需在表B3中填列专项经费预算、自筹经费预算以及外方投入经费(中方可支配、使用的)预算,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加以说明。
20、对多家单位共同参与完成项目的编报说明
对于多家单位共同参与任务研究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需按要求填写“表B6:承担单位研究经费支出预算明细表”,并在预算说明书中详细说明所有参加单位分别承担的任务和经费安排。各承担单位名称、承担的任务及任务负责人等信息应与确定的项目申请书保持一致。所有参加单位都需填入表B6中,项目承担单位不得随意增加或删减项目参加单位,不得向未填列的单位转拨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