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南京合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合兴”)与溧水经济开发区南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水经济开发区”)于2011年1月21日签署《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该《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相关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一、协议主体
甲方:溧水经济开发区南区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南京合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无关联关系。
二、协议内容
1、项目名称:南京合兴包装一体化项目。
2、主要产品:各种包装印刷制品;投资规模:2亿元;预计年销售:3亿元。
3、项目用地及面积:该项目用地约101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具体四至边界及面积以国土、规划部门测定为准)。
4、建设周期:为保证国有土地的充分及时利用,乙方承诺在甲方交地后三个月内开工,项目建设周期1.5年。
三、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协议签订人及未来实施主体均为南京合兴,南京合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自2006年6月成立以来采用租赁方式经营,如上述协议实施后,采用公司自建的方式经营,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南京地区市场规模,提升生产能力,提高市场占有率,更好的满足当地客户的需求。同时,有利于推进公司“集团化、大客户”的发展战略,做大做强公司主业。
本协议签订后,公司拟在一周内支付不超过人民币两百万元作为土地款定金,如本协议因我司原因未能实施,公司存在被没收该土地款定金的可能性。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同时,具体实施及产生效益的需要一定时间,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备查文件:合作协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