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请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 |
单位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申请表
| 住房公积金表201 | |
| 单位网上申请登记开户确认单 | |
| : 您单位网上申请登记开户业务编号是: ,请于20日内携带本表及相关材料到: 管理部办理单位登记开户确认手续,逾期不办该项申请自动失效。 | |
| 单位提交材料 | |
| □ 载有统一信用代码的单位证件原件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请注明) | |
| 缴存单位委托经办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 |
| 我单位 ,授权 (身份证号: )为我单位经办人,代我单位及所属职工办理下列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 □变更单位或职工信息 □住房公积金汇(补)缴 □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 □住房公积金封存、销户 我单位授权 (身份证号: )使用CA证书。
单位盖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
| 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告知单 | |
| 托收业务编号: 1.单位同意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以下简称银行托收)缴存住房公积金,包括汇缴、补缴业务。 2.单位选择每月 日为托收日,并保证银行账户余额足以支付当月应缴额。如果有汇缴人员增减变化、人员补缴等业务,同意在托收日提前三个工作日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 3.对于当月银行托收失败的,单位同意采用支票等方式缴存,次月继续采用银行托收方式。 4.单位应在首次托收日之前与付款单位的开户银行签订《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 5.为确保银行托收到账成功,委托收款单位名称填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不填。 | |
| 审核意见,由审核人员填写 | |
| 单位登记号: | |
| 初审意见 经审核,符合登记开户条件的,在□内打“√”,否则打“×”: □符合登记开户条件 □不符合登记开户条件(请注明原因): 初审人员名章: 初审时间: 年 月 日 | 复审意见 经审核,符合登记开户条件的,在□内打“√”,否则打“×”: □符合登记开户条件 □不符合登记开户条件(请注明原因): 复审人员名章: 复审时间: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