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标 题 | 空气净化系统管理规程 | ||||||
| 文 件 号 | SMP-SB-002-02 | 起草人 | 起草日期 | ||||
| 审阅人 | 日 期 | 批准人 | 日 期 | ||||
| 分发部门 | 质量部( )生产部( )物资部( )工程部( )销售部( )办公室( ) | ||||||
| 变更记录: 按2010版GMP要求修订 实施日期: | |||||||
范围:适用于空气净化系统的管理。
责任:空调操作工、设备部经理。
内容:
1.检查有无完好证、若无完好证,不允许启动设备。
2.对设备实行定机、定人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做到正确使用设备,操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散热良好。
4.使用中必须检查初中效过滤器,做到初效1个月,中效3个月清洗一次,表冷器、加热器、送风机进行维护、保养、调整,使其保持清洁,处在良好状态。
5.要保养表冷器、加热器清除管表污垢,可用毛刷清除,如内管积垢后,传热效果不能满足时需更换。
6.通风机启动前,进风阀必须关闭,待风机运转正常后再将风阀打开,使用中注意查听有无异声。
7.每月检查一次轴承润滑脂,运行5000小时更换里基3# 润滑脂,每周检查一次皮带松紧程度、磨损情况,紧固或更换。
8.设备操作工上机前要进行设备结构、性能、技术规范、维护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理论教育和技能培训,做到三懂、四会,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并及时、完整、清楚地填写各种运行记录,做到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