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医疗类:
(1)工作量超基础值10%得1分,超20%得2分,超30%以上得4分。
(2)三四级手术按主刀计算,超基础值10%得1分,超20%得2分,超30%以上得4分,第一助手超基础值10%得0.1分,超20%得0.2分,超30%以上得0.4分。
(3)多学科疑难病例会诊、经医务科组织的远程会诊(包括向上级医院申请的及为基层医院会诊),年参与会诊量至少5例,超1例得0.1分,最多得4分。
(4)新技术或新项目经医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后,开展一项得2分,最多得4分。
(5)参加指令性服务、公益活动,年参加次数为5次(限于医院及上级统一组织的),多1次得0.1分,最多得4分。
(6)院内健康教育大讲堂0.05分/次,院外健康教育讲座(包括媒体、社区、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等)0.1分/次。
扣分项
不良事件上报,漏报、迟报、瞒报1例扣0.1分。
2.护理类:加分项目
工作时间:设基数分为1分。担任主管护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工作时间总计不少于40周,年平均每超过基数(40周)1周加0.025分。(所有岗位)
责任护士和质控护士记录:设基础分为2分。担任主管护师期间,病历首页责任护士和质控护士记录累计不少于480条(急诊、重症、手术室、血透、导管室等科室从相应记录单提取护士记录),记录超过基础数(480条)者,按均值计算。(所有岗位)
护理人数或参与临床工作量:设基础分2分。A、护理患者人数不少于2400人次,超出基础数(2400人次)者,按均值计算(有病房科室护士)。B、配合医师诊疗患者人数不少于2400人次,超出基础数(2400人次)者,按均值计算(无病房科室护士)。C、配合手术次数不少于600台次(四级手术不少于6台次)者,超出基数按均值计算(手术室护士)。
星级护士加0.05分/次。
院内健康教育大讲堂0.05分/次,院外健康教育讲座(包括媒体、社区、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等)0.1分/次。
扣分项目
不良事件上报,漏报、迟报、瞒报1例扣0.1分,发生可避免不良事件扣0.05分/次。
收到患者或其他人员投诉经核实属实的扣0.05分/次。
3.药学类:
(1)能够制订药物治疗方案,对临床用药结果做出准确分析,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处方和医嘱中出现的各种不合理用药现象,及时临床用药调整意见。
(2)药学每实际解决问题处方50例和问题医嘱50例,增加0.1分。每完成20份药历分析,并有药事委员会认定合格的,增加0.1。(以上均须附原始材料)。
(3)不良事件上报工作,每年上报12例以上者(含12例),当事人员加分0.1分。(由当事人提供原始材料,主管职能部门出具证明书)。不良事件上报,漏报、迟报、瞒报1例扣0.1分。
(4)晋升职称工作量基数已有文件规定,超出部分,处方点评每超出1200张或医嘱点评每超出600份(点评结果以院内公示为准),加分0.1分。
院内健康教育大讲堂0.05分/次,院外健康教育讲座(包括媒体、社区、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等)0.1分/次。
4.技术类:
(1)关于不良事件,每年上报5例以上者(含5例),当事人员加分0.1分。每5例加0.1分。如漏报、迟报、瞒报,对当事值班人员每1例减分0.2分。(2019年以来,由当事人提供自己的病人,主管职能部门出具证明书)。
晋升职称工作量基数已有文件规定,超出部分,每超出500人份加分0.1分。
需个人提供值班时接诊的病人材料在科室进行疑难病例讨论的,每5例(含 5例)加分0.1分。
(2)关于个人申请的疑难病例远程会诊,每5例(含 5例)加分0.1分。(2019年以来,由当事人提供材料,需自己值班接诊申请的病人)。对乡镇卫生院进行对口支援会诊诊断的,每100例病人(含 100例)加分0.1分。(2019年以来,由当事人提供材料,需自己值班接诊会诊的病人)。
(3)院内健康教育大讲堂0.05分/次,院外健康教育讲座(包括媒体、社区、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等)0.1分/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