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包方: 贵州大地联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吴江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双方就本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凯里市嘉瑞禾(白金五星)酒店商业街道亭布线工程 。
2、工程地点: 凯里市凯棉路 。
3、承包方式: 清包工 。
4、工期: 6 天,本工程自 2012 年12月29 日开工,于
2013 年1月 3 日竣工。
5、施工内容和承包范围: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 施工图和现场实际情况 工程量的内容要保质、按期完成的装修工程。
6.工程造价与付款:
(1): 综合布线按1.37元/米计算。工程总造价为:3400.00元。支付按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工程完工后按工程量的80%支付。余款在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支付完。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 3内,甲方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消除施工场地一切影响施工的障碍物,提供良好的施工场所。
2、甲方指派 何春明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等一切施工所涉及的甲方事务,并按规定进行验收。
第三条 乙方工作
1、乙方拟定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和作法说明交甲方审定。
2、乙方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乙方负责施工所涉及的各项事宜。
3、乙方要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文明施工以及环境保护的规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杜绝施工安全事故。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环保要求及垃圾处理工作。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1、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保质按期竣工并交付使用。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责任由乙方负全责。
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或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停工,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向后顺延。
4、因甲方资金。材料不到位,造成的停工,责任由甲方负全责。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和验收的约定
1、工程竣工后以《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 3日内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后在 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结算手续。
第六条 其它约定
1.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施工安全,如发生施工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现场严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施工。
3、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
4、安全必须执行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5、附件:技术要求和安全管理规定。
6.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