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级)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促进公司安全健康发展。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与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签订《2015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以下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1、不发生人身重伤、死亡或群伤事故;
2、不发生本单位责任的重大及以上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生产构、建筑物垮塌事故;
4、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5、不发生本单位责任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
6、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的施工机械事故(仅限于工程施工类业务)。
7、不发生影响重大或性质恶劣的责任事故或治安事件。
二、工作职责
1、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国电集团、国电科环集团及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和规章制度;
3、监督、检查分管系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参与分管工作范围内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工作任务
1、加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重视、支持、关心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国电及科环集团、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文件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重大安全生产活动亲自部署和参加。
3、把安全生产作为经济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做到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和考核经济工作中,对安全工作同时计划、部署、检查、总结和考核。
4、负责分管部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督促检查分管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5、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项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所分管领域的各项安全工作。会议情况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6、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时亲临现场调查和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采取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公司。
四、考核和奖惩
1、年度结束时,公司将对上述目标进行考核,并根据完成情况进行相应的奖惩。
2、因管理不力或玩忽职守致使分管工作范围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整改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处事故,追究责任。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总经理(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签字):
二O一五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