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 01月 12日 至 2015年 01月 17日
| 作业单位 | 天津中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施工负责人 | 刘国保 | ||||||
| 工程名称 | 津港高速公路35kV海盐海浴线57#-58#杆塔涨高工程 | ||||||||
| 工作地点 |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盐场 | ||||||||
| 作业人员 | 柏勇、何宇、胡应全、吉木尔古、吉伟古哈、吉伟洛莫、姜伟、李艮有、马黑尔机等34人 | ||||||||
| 工作内容 分工情况 | 拆除原35kV海盐、海浴线#57塔、#58塔; 新#N1塔、#N2塔铁塔组立, 原35kV海盐、海浴线#56塔--#59塔导线架设(涨高部分)。 (专职监护人: 赵兵 ) | ||||||||
| 危险点分析 | 1、不明工作内容,擅自作业危险。 2、挂绝缘子及放线滑车(机械伤害) 3、进出场公路车多,有交通事故发生危险(交通事故) 4、未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高处坠落) 5、主要机具未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机械伤害) 6、架设及拆除导地线时下方不得有人(高空坠物) 7、交叉作业人员配合不密切(高处坠落) 8、架设及拆除导地线、铁塔组立时不满足与临近带电线路的安全距离。(触电) 9、吊车作业(机械伤害、临近带电) | ||||||||
| 危险点控制措施 | 1、施工人员进场前由技术及安全负责人做技术、安全交底,明确施工任务、施工技术要点、施工人员职责等,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2、安全监护人随时提醒作业人员不得在吊物下方停留或通过,防止物体打击。 3、防止作业过程中有行人及车辆通过,设专人持旗指挥,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围栏内。 4、高空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给作业人员配备安全防护用具和工具袋,塔上设安全监护人,提醒高空人员使用安全用具。 5、施工用机械、设备、工器具经试运行、检查性能完好,满足使用要求,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6、安全监护人随时提醒工作人员不得在导地线下方停留或通过,防止导线及器物脱落伤人。紧线时施工人员不准站在受力钢丝绳和导线内角侧和垂直下方,以防意外伤人。 7、避免上下交叉作业,上下交叉作业或多人在一处作业时,应相互照应,应密切配合。 8、紧、撤线施工中,注意临近带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必须确保足够安全距离,并设专人监护。新建N1#、N2#塔在带电运行线路下,施工作业距离带电线路必须保持3米的安全距离,施工中设专人监护、专人指挥,做到有危险立即制止。 9、吊车作业时,设专人指挥作业,信号畅通、明确,吊车臂下严禁站人,工作人员与机械设备保持一定距离,吊车臂与临近带电35kV海盐线路保持3米安全距离。 | ||||||||
| 项目负责人 | 监理签名 | 技术员签名 | 安全员签名 | ||||||
| 作业人员对以上内容确认并签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