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谷区政协三届二次会议
第号提案的办理报告(A1)
张书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中小学生及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过程中,我们注重正面引领,多角度、全方位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
一、开展法制校长进校园活动。聘请有专业法律知识和法制教育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各校的法制校长,定期走进校园,以案释法,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二、在平谷区、平谷区、平谷区第一职业学校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通平谷区青少年法制教育网,不断丰富法制教育资源。保证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坚持学法与守法、用法相结合,以案释法、以法导规、以规促行。
三、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11·9”消防周、综合治理宣传月、“12·4”普法日之际,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和教育资源,开展形式灵活、成效显著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各种法律知识和预防犯罪知识、组织火灾逃生演练、征集法制文艺作品、举办法制教育情景剧比赛,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意识、自我教育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预防意外伤害的发生,帮助学生平安生活、快乐学习、健康成长,尽量减少在校生为反犯罪案件的发生。
(单位印章)
2008年3月25日
主管领导签发: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张光存 69962744
委员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