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1 年南平市延平区造林绿化及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考评表 | ||||
| 乡(镇)、事处: 考核时间: 考核人: | ||||
|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考核得分 |
| (一) 造林绿化(35分) | 1、按照南委〔2010〕66号文要求,完成2011年植树造林任务。 | 35 | 全面完成2011年植树造林任务,并通过省级检查验收的得35分,否则,不得分。 | |
| (二) 绿色城市(15分) | 1、完成2011年城市园林绿化任务。 | 4 | 完成城市园林绿化任务得4分,新增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绿地面积、新增公园绿地面积、人均公园面积、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有一项不达标扣1分。 | |
| 2、按闽政办〔2010〕290号文要求,完成城市绿地和立体绿化建设任务。 | 4 | 完成城市绿地建设任务得2分,每少10%扣1分,扣完为止;完成立体绿化任务得2分,每少10%扣1分,扣完为止。 | ||
| 3、完成绿色校园创建任务。 | 4 | 完成2011年绿色校园任务,得4分;未完成绿色校园任务的每个扣2分。 | ||
| 4、完成绿色开发区创建任务。 | 3 | 完成2011年绿色开发区的建设任务,得3分;未完成绿色开发区任务的不得分。 | ||
| (三) 绿色村镇(20分) | 1、根据闽政办〔2010〕290号文的任务和闽建村〔2010〕18号《福建省绿色乡镇标准》的要求,完成绿色乡镇创建任务。 | 5 | 全面完成绿色乡镇创建任务,得5分;未完成绿色乡镇建设任务,每少1个扣2.5分。 | |
| 2、根据延委农办〔2011〕2号文的任务和闽农办(2010)79号文的要求,完成绿色村庄创建任务。 | 15 | 全面完成绿色村庄创建任务,得5分;未完成绿色村庄建设任务,每少5%扣1分。 | ||
| (四) 绿色通道(10分) | 1、完成县乡道绿化里程数。 | 5 | 全面完成县乡道绿化任务得5分;任务完成率每减少5%扣1分,任务完成率低于80%的不得分。 | |
| 2、完成 “绿色生态单位”和公路园林景观工程建设任务。 | 5 | 按照“三化”要求,完成“绿色生态单位”建设任务得2.5分;任务完成率每减少10%扣1分。完成公路园林景观工程建设任务得2.5分;任务完成率每减少10%扣1分。 | ||
| (五) 绿色屏障(20分) | 1、完成“二沿一环”一重山造林绿化任务。 | 10 | 全面完成2011年“二沿一环”一重山造林绿化任务得5分;完成任务90-99%的每减少1%扣0.5分,任务完成率低于%的不得分。 | |
| 2、完成水土流失治理任务。 | 5 | 全面完成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得满5分;完成任务每减少1%扣0.25分,任务完成率低于80%,不得分。 | ||
| 3、完成“二沿一环”一重山范围内废弃矿山“青山挂白”治理任务。 | 5 | 全面完成“二沿一环”一重山范围内废弃矿山“青山挂白”治理任务,植被恢复治理率达到95%以上,得5分;未治理或治理效果不佳,每发现一处扣1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