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号线参建单位:
根据建管公司有关会议要求,为了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承包活动的通知》京建发〔2011〕130号文件精神,全面掌握14号线各参建单位在建筑市场行为方面贯彻、落实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检查范围:14号线全线土建单位。
二、检查内容
1、京建发〔2011〕13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承包活动的通知
2、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开展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市场行为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3、地铁14号线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表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
9月9日下班前,土建施工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将整改报告报经监理单位和建设方甲方代表审核同意后,书面送达三中心土建合同部。
(二)、重点抽查阶段
9月中下旬,三中心由土建合同部、工程部、安质部等组成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小组,并结合季度履约检查对施工单位自查及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三)、总结阶段
9月下旬,完成专项检查工作,通报检查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重视本次专项工作,按要求逐项认真梳理不留死角,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二)、监理单位安排专人督查管辖标段自查工作的开展与落实情况。
(三)、自查报告须经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签字。
(四)、施工单位应将相关基础资料按检查内容和要求整理成册备查。
(五)、资料准备要点
1、施工、监理单位自行准备相应检查资料(文字版含复印件)。对检查资料进行分类成盒管理,成盒资料要做到样式、标签一致,并对每盒资料建立目录及台帐。分类的原则以落实到部门专人专项负责,达到不留死角。
2、施工及监理单位要对检查资料进行长期、动态管理,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内容。
3、月资金收支情况明细表统计时间:从开工到2011年8月底。
附件:1、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承包活动的通知(京建发〔2011〕130号文件)
2、关于开展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市场行为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3、地铁14号线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表
4、月资金收支情况明细表
三中心联系人:吴瑞雪 联系电话:65579929 传真:65579929 特此通知。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项目管理中心
2011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