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11-01 06:40 |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武汉中百 编号:2005-9号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5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
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05年10月31日在公司本部2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汪爱群先生主
持,应到董事12人,实到9人,其中董事余玉苗、赵曼因公出差,分别委托董事谭力
文、佘廉代行表决权,董事魏永新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审议,全票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汪爱群董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俞善伟董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任期三年。
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议案》
1、战略委员会由谭力文、汪爱群、张锦松、余玉苗、赵曼五人组成,召集人谭力文。
2、提名委员会由佘廉、俞善伟、魏永新、谭力文、赵曼五人组成,召集人佘廉。
3、审计委员会由余玉苗、魏永新、黄其龙、谭力文、赵曼五人组成,召集人余玉苗;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赵曼、汪爱群、魏永新、余玉苗、谭力文五人组成,召集人赵曼。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董事会研究决定,拟续聘杨晓红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
书资格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正式聘任),任期三年。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新一届经理班子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研究决定,续聘张锦松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研究,聘任俞善伟、程军、张冬生、王辉、杨晓红、赵琳为公司
副总经理,任期三年。公司新一届经理班子对第五届董事会负责,行使有关职权,负责公司
行政工作(新一届经理班子简历附后)。
五、审议通过《关于同意继续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近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发挥连锁经营的扩张能力,资源共享,公司拟继续为四家下属
控股子公司-武汉中百连锁仓储超市有限公司、武汉中百便民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武汉中百百
货有限责任公司、武汉中百电器连锁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支持其发展壮大。2004年度报
告期内,公司为全资下属企业提供担保额合计2.18亿元,占公司净资产的26.67%。
公司本届董事会拟同意继续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根据《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担保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0%。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班子成员简历:
张锦松,男,1962年出生,本科学历,党员、会计师。曾任公司总会计师兼董事会
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俞善伟,男,1952年出生,本科学历,党员,经济师。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副总经理,兼任武汉中百便民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董
事长,武汉中百物流配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程军,男,1961年出生,本科学历,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公司办公室主任、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武汉中百连锁仓储超市有限公司总经
理。
张冬生,男,1954年出生,大专学历,党员,经济师。1999年加入武汉中百集团,
并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辉,女,1962年出生,本科学历,党员。曾任公司宣传部、副总经理。现任
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武汉中百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杨晓红,女,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党员。曾任公司经理办公室主任、秘书处主
任、董事会秘书。2003年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
赵琳,女,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党员。曾任公司团委副、武汉中百连锁仓
储超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起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并兼任人力资源部。
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书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的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就公司第五届第一次董事会选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
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发表意见如下:
1、任职资格合法。本次选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资格。
2、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选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合法。
3、同意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人选及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谭力文、余玉苗、赵曼、佘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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