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促进我市中小学青年教师的成长,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建立青年教师成材激励机制,鼓励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脱颖而出,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青年教师中开展“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组织
为了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保障活动的有效进行,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并下设工作组。具体工作由教研室组织实施。
1.领导小组
组 长:封红伟
副组长:钟贤美 李启越 欧索漫 唐绍峰
成 员:刘泽交 刘春明 吕诗清 曹书田
2.工作小组
组 长:刘泽交
成 员:雷兴文 郭冬桂 邓 玲 曾志成
二.参评对象
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5年内(即2009年9月后参加教育工作),且年龄30岁以下(即1984年9月以后出生)在编在岗的青年教师(含特岗教师,不含顶岗实习生和代课教师)。
三.名额分配(复赛阶段)
高中学校:每校每学科报1名;
市直、民办学校:初中报1名,小学报2名;
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初中、小学各报1名。
(符合条件者较多的单位可增报1人,没有符合条件者的单位可空缺)
四.评选内容
本次评选内容为专业素养占30%,教学能力占70%。
专业素养考核为手写教案、粉笔字、普通话(英语专业增加口语)。
手写教案:用统一规定的纸张格式及模版,不得打印或请人代写(10分)。
粉笔字:规定时间内用楷体书写指定内容,要求规范、端正、整齐(10分)。
普通话:规定时间内朗读临时抽签的文字材料,要求正确、流利、有感情(10分)。
教学能力考核:采用上课的形式,评比教师的教学理念,教材处理能力,课堂组织技巧和上课相关的行为素质,授课时间中学每节45分钟,小学每节40分钟(70分)。
五.步骤及办法
1.各市直学校、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民办学校在2014年11月10日以前认真完成初评。
2.各单位于11月15日前将参加复赛的教师信息(报名登记表)发邮件到***************。
3.根据各单位复赛报名的情况再下发具体的实施方案。进入复赛的参评选手根据安排,在赛课的前一天进行专业素质考核,并抽签决定赛课内容和顺序,在任意抽签的班级上课。
六、奖励办法
本次评选根据复赛成绩总结排名情况,授予“常宁市教坛新秀”荣誉称号10名,设立一等奖(占报名的20%),二等奖(占报名的30%)。对获奖者发给奖金和证书。
常 宁 市 教 育 局
2014年10月28日
附:
2014年常宁市“教坛新秀”评选报名表
(请于11月15日前用Excel表格上报到***************邮箱)
|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 作时间 | 年级 | 学科 | 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