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不良反应、当地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结合本单位用药实际将将抗菌药物进行分级管理。
一、分级原则
1.非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使用:与非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二、分级管理
1.“使用”的抗菌药物,须由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医嘱)。
2.“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须经科主任或分管副院长会诊同意后,方可开具处方(医嘱)。
三、用药原则
1、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2、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抗生素分级管理表
| 抗生素种类 | 非使用药物 | 使用药物 | 特殊使用药物 |
| 青霉素类 | 青霉素、青霉素V钾、氨苄青霉素 | 阿莫西林、美洛西林 | |
| 头孢菌素类 | 头孢氨苄、头孢唑啉、头孢曲松、头孢噻肟、头孢哌酮、头孢拉定 | 头孢克洛、头孢克肟、头孢呋辛、头孢他啶 | 头孢米诺、头孢吡肟 |
| 其他B-内酰胺类酶抑制剂 | 头孢哌酮舒巴坦、氨苄西林西林舒巴坦 |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 美洛西林舒巴坦 |
| 氨基糖苷类 | 庆大霉素、阿米卡星 | 妥布霉素 | 奈替米星 |
| 大环内酯类 | 红霉素、琥乙红霉素、吉他霉素、乙酰螺旋霉素、罗红霉素、阿奇霉素 | 门冬氨酸阿奇霉素 | |
| 林克霉素类 | 林可霉素 | 克林霉素 | |
| 四环素类 | 四环素 | ||
| 磺胺类 | 磺胺甲恶唑甲氧苄啶 | ||
| 喹诺酮类 | 环丙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左氧氟沙星 | 氟罗沙星、加替沙星 | 洛美沙星 |
| 抗真菌药 | 制霉菌素、克霉唑、酮康唑 | 氟康唑 | |
| 硝咪唑类 | 甲硝唑、替硝唑 | 奥硝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