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的:为明确管理职责,根据公司《生产流程制度》、《仓库出入库制度》及公司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物料损失、返工损失、维修费用、以及其他个人原因造成的公司损失等。
第一条 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的,按原价金额赔偿,可修复的,按修复所产生的金额赔偿。违反设备设施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按原价赔偿外,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条 赔偿处理流程如下:
1、根据公司检查通报或业务发生部门主管填写质量事故(损失处理)报告单,主管领导签字明确损失金额及责任归属,交行政部。
2、损失金额在100元(含100元)及以内的,由责任人全额承担,由经管部门及行政部、财务部提出处理意见,厂长审批从绩效工资中扣除。
3、损失金额在100元以上1000元(含1000元)以内的,按比例承担30%(承担金额不足100元的,按100元计算),从绩效工资中扣除;
1000元以上的按比例承担30%,从绩效工资中扣除,绩效工资不够扣的,再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4、没有绩效工资的,从提成或当月工资中扣除。
5、次月15日前,行政部与财务部核对上月应从当月工资中扣除的赔偿明细,录入系统人事薪资系统。
第三条 发生问题故意隐瞒不报、弄虚做假的,一经查出,加倍处罚。
第四条 本制度经厂长审核、总经理签字后,自2019年8月15起执行。
质量事故(损失)报告单
| 发生时间 | 2019.6.23 | 发生地点 | 包装部 | 发生部门 | 包装部 | |||||
| 部门负责人 | A 、B | 责任人员C | 质检D | |||||||
| 损失描述: 2019/6/23,操作工(新员工)C在20190601单工序生产中,由于 ,在 时产生误差,致使 不符合 要求,导致 报废,造成损失 500元。 | ||||||||||
| 原因分析: 1.管理人员未很好履行管理职责,新员工岗前培训不到位; 2.日常检验巡检频率偏低;(抽样比例标准) 3.操作工工作疏忽。 | ||||||||||
| 整改措施: 1.加强 生产日常管理,提高 质量; 2.加大日常质量检验巡查频次; 3.提高操作工责任心。 | ||||||||||
| 处理方案: 1.造成的损失500元*30%=150元,对下列管理人员进行赔偿: A元(主要责任)车间主管 (分管领导、车间主管、助理、当事人)按比例 B元(次要责任)行政经理 C元(次要责任)质检员 D元(主要责任)当事人 希全体员工引以为戒,加强责任心,避免此类事故再发生。 | ||||||||||
| 报告单位 | 负责人 | 批准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