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关于全民健身的,广场舞爱好者自愿发起、参与健身活动,为营造一个文明、安全、健康、快乐、和谐的健身环境,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人声明:
1.本声明的目的是为了广场舞健身活动发起人或组织者或领队(以下协议中简称:发起者)和参与成员明确知晓活动所存在的风险,提高参加人员的抗风险和自律能力,免除活动的发起人和同行成员在活动中出现的相关民事赔偿责任,让广场舞活动更加安全、健康、快乐。
2.本活动参与的每一位成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的,国家法律法规,如有触犯相关法律法规,其责任自行承担。
3.凡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仔细阅读和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声明的全部条款。
4.本声明为相关责任的豁免,权利的放弃,风险的承担和免赔的协议。你如果在本声明上签字,视为你已经完全知晓、理解和同意接受该声明的全部条款,视为放弃向所有共同参与者主张赔偿或人道主义补偿的民事权利。
二、活动风险的承担
我参加此次活动是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依签署此有关豁免、权利放弃和风险自担的协议为前提要件的。我知晓活动的发起者只是活动的联系人,协调人,无须对本活动参与者尽任何安全保障义务。
三、豁免责任、权利放弃
1.广场舞健身活动属于非赢利性质活动;是属于广场舞爱好者自愿参加、共同参与、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公益健身活动;全程遵循“自助,互助,环保”的原则;本活动没有管理者和组织者,所有参与者行动自由,参与成员自愿共同推举由 传授参与成员舞蹈知识,提供活动的音响支持,参与成员每月自愿支付6元人民币作为音响设备维护,充电以及其他因舞蹈活动产生的费用;
2.凡参加活动的人员均视自身健康条件具备广场舞的舞蹈条件,没有不利于舞蹈的任何重大疾病或病史,参与活动活的近亲属的理解和支持。舞蹈活动中发生的一切意外(包括但不限于摔伤,猝死、脑梗等)自行负责,与其他任何共同参加者无关,其亲属不得以任何理由追究其他参加者的任何法律责任。
3.在参与广场舞活动中,参与者应做好自我安全保护,与其他活的居民和睦相处,爱护环境,不得扰民,寻衅滋事,不得宣扬违背国家,不利于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的任何言论。因个人原因侵犯他利的,其责任自行承担。
4.凡是参见广场舞健身活动的成员,应自行购买意外伤害险等保障自身权利的人身及财产保险,自行看护好随身携带的财物,在人身受到伤害时除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外,不得向其他活动队员主张赔偿及法律连带责任。
四、本声明适用范围
凡是参加者均视为已经阅读、理解,并完全接受本声明条款;本声明自签字后开始生效,任何成员一经签字即具有约束力。
五、活动时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本期间与实际活动时间不一致时,以实际活动时间为准)。
本人已经详细阅读上述条款,同意执行,并再次重申:
1.我了解本活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整个活动期间,我将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2.我保证在本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保护环境,与他人和睦相处。
3.整个活动期间,我保证对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
4.我自愿参加本活动并同意以上声明!
参与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及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同意免责条款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