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媒体战略合作协议
甲 方:
乙 方: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网络媒体战略合作协议
编号:
甲方:
住所地:
负责人:
联系方式: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真诚合作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在乙方网站发布广告一事达成如下框架协议,以期进行长期战略合作。
一、合作时间
合作时间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合作范围
甲方及甲方旗下在豫所有项目。
三、发布位置
乙方网站 。
四、发布形式
静态或动态。
五、合作内容
1、甲方在合作期内开发的项目在 网及其旗下 网站刊登的广告由乙方独家进行协作。
2、本战略协议的执行,由甲方负责配合乙方督促、协调旗下所有项目公司的报版、定版、换版、送稿、付款方面的事宜。(相关内容见附件)
3、乙方应及时处理甲方及甲方旗下在豫所有项目在 网及乙方旗下的其它网络媒体的负面新闻报道及相关言论,并反馈给甲方,同时为甲方在此方面提供新闻支持和品牌保护。
4、甲方在选择乙方旗下 网之外的其它媒体进行宣传时,乙方负责协调最优惠的广告价格。
5、具体合作事宜由甲方项目公司与乙方根据所附价表(见附件)协商确定,单独签 订合同。
六、特别约定
1、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的战略框架性协议,当其内容和具体合同表述不一致时,以具体合同的约定为准。
2、双方明确,甲方或乙方均不因签署本协议而代替具体相关合同,也不对具体的合同承担担保等任何相关责任。
3、乙方不得以本协议为依据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4、乙方不得利用 网及旗下的其它网络媒体侵害甲方的相关权益,否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乙方网络服务对甲方实施侵权行为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乙方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乙方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甲方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七、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应对其所接触到的对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同时约定,对本协议的存在和条款不得透漏给甲乙双方同意外的任何第三者,否则应赔偿对方损失。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相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各方的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未能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合同附件:
附件一:相关广告价目及优惠
附件二:其他相关约定(除本合同正文及其他附件外,双方尚有其他事项需要约定的,可在本附件中进行补充。双方同意:本附件中载明补充约定与本合同正文和其他附件就同一事项的描述存在差异或冲突的,以本附件中的相关约定为准。)
(此行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相关广告价目及优惠
一、网络广告发布尺寸、像素等规格:
。
二、广告发布费:
。
三、增值服务
1、 ;
2、 ;
3、 。
4、根据 网往年价格调整情况,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如遇网刊例价格或广告有所调整,将执行新的价格或广告;但如遇价格上浮时,在本协议生效的剩余时间内仍按原价格执行。
附件二:其他相关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