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沉降观测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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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长:
专业总工程师:
审 核 人:
审 查 人:
编 写:
二○○二年三月 武汉
沉降观测方案
一.概况
×××××位于汉阳,层高12层,其基础型式及地质条件详见有关报告。沉降观测点由设计院及我院检测中心布设,其布设位置详见附图一。
二.建立水准基准点及沉降观测点
1.水准基准点的布设及埋设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依照《建筑物变形测量规程》及技术要求,拟在建筑物影响范围外,布设既有利于固定保存又利于埋设及观测的3-4个基准点。基准点的埋设按《建筑物变形测量规程》的有关要求进行,基准点制作详见附图二。
2.沉降观测点制作及设置
依照沉降观测规范及技术要求,沉降观测点标志采用隐蔽式标志。沉降观测点的埋设按《建筑物变形测量规程》的有关要求进行。标志的埋设方法及埋设型式见附图三。
3.水准基准点的联测
将各个水准基准点按Ⅰ等水准测量的要求进行往返联测(有条件可与城市水准点联测),使用日本产SOKKIPL1型精密水准仪和两米铟钢水准尺进行施测,精度要求闭合差不得大于±0.3√‾n(mm),n为测站数。进行往返观测时,其往返测高差不得超过±0.4√‾n(mm),n为测站数。计算用日本产PC-1500计算机进行平差计算。水准基准点应每年检测一次,以检核稳定性。
三.沉降观测的依据和稳定标准
本方案编制依据以下规范规程:
《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93)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 8-9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规定的安全阀值控制报警,根据《建筑变形测量规程》判定建筑物是否稳定:沉降速率≤0.04mm/d
四、质保体系及沉降观测组织方案
为确保沉降观测工程质量,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全面质量管理的方法对工程进行管理。拟建立以院专业总工程师牵头管理的管理体系,指派有多年实际经验的专业工程师任工程负责人。每次观测成果须经专业工程师检查,并有专业主任工程师签字,专业总工程师审核。
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工程审核人:×××××(测量专业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工程审查人:×××××(工程测绘处主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工程负责人:×××××(工程师)
每次观测时间应与建设方、工程监理方、施工单位协商。工程负责人接到须进行沉降观测的通知后,应及时组织人员,精心施测,满足设计技术要求和规范的要求,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观测精度,及时分析和提供观测资料,为楼房施工提供可靠保证,确保建筑物施工的顺利进行。
五、沉降观测
1.观测要求
对本建筑物群共 栋建筑物,本方案拟按Ⅱ等水准测量的方法施测,使用日本产SOKKIPL1型精密水准仪和两米铟钢水准尺,用光学测微镜读数。每次施测前要检查、校正;每次观测前要采用仪器设备、测站路线、施测人员“三固定”的方法以提高观测精度和速度; 每次观测要选择有利时间,晴天观测必须用白布伞遮蔽阳光;每一测段往返测时,其测站数均应为偶数,否则就应加入标尺零点差的改正;仪器至标尺的距离,最长不得超过30m;每次观测应注记施工进度、天气情况和荷载情况;首次观测应重复测量两次,取平均值为观测结果;每次观测均应采用附合或闭合线路施测,并当场检查。
2.精度要求
环形闭合差和往返测限差不得大于±0.4√‾n㎜,n为测站数,沉降观测最弱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得大于±0.5mm。
六、观测周期以及工作量计算
1.标志埋设:计2个组日
2.沉降观测
a.水准点联测四次:计2个组日
b.结构施工期:
每二层观测一次,结构封顶时共观测5次;
c.结构封顶后砌块施工及装修期间,观测2次;
d.竣工后观测1次。
共观测8次
以上观测次数观测完毕,若建筑物稳定则提交观测报告书。
七、资料整理和提交
沉降观测结束后,根据《建筑变形测量规程》应提交以下资料:
1.沉降观测成果表,附观测点平面位置图;
2.绘制沉降量、荷载与延续时间三者的关系曲线图;
3.计算平均沉降量、沉降速率;
4.绘制累计沉降量等值线图;
5.沉降观测技术报告书。
资料的提交方法:每次观测后提交阶段性沉降观测成果表叁份,工程结束后,提交正式报告书叁份。
八、工程预算(另附)
工程预算
1、观测标志材料费:
50元/个×83个=4150元
2、标志埋设及水准点联测四次:计4个组日
1000元/组日×4=4000元
3、沉降观测
a、结构施工期:
每二层观测一次,结构封顶时共观测6次;
b、结构封顶后砌块施工及装修期间,观测2次;
c、竣工后观测2次。
共观测10次
83点×10次×91元/点次=75530元
4、技术工作费
(1+2)×22%=18410
5、合计: 10209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