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用火、用电、用气应认真执行相关专业操作规程和检修制度;
二、施工单位进场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要确定专人负责,动火完毕立刻清查现场。
三、电焊、焊割作业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持有许可证书的人员实施,并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焊割点周围情况,清除可燃物,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严禁在有可燃蒸气、气体或粉尘的爆炸场所焊割,盛过或盛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和设备,未彻底清洗干净或采取其他有效防护措施前,不得进行焊割。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四、严禁私自增加用电容量和用电设备,严禁私拉电器线路,加装用电设备必须经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后,由专业人员施工、安装。
五、增加用气设备、改动用气管线,必须向管理人申请,经审批后,由专业队伍施工、安装。
六、严禁使用瓶装石油液化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