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建筑专业提供资料(第一时段)
在初步设计工作展开第一时段,建筑专业首先将批准的方案设计资料进行必要的调整和补充后,提供给各专业,作为下一步设计工作的依据。其提供资料内容深度要求见表3.1.
表3.1 建筑专业提供资料(第一时段)
| 接收专业 | 内容 | 表达方式 | 备注 | ||
| 图 | 表 | 文字 | |||
| 各专业 | 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方案设计审批意见 | ● | 1.审批意见由建设单位提供资料 2.图纸由建筑专业负责提供 | ||
| 依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审查意见,适当调整方案设计图纸(总平面布置、平、立、剖面图) | ● | ||||
| 在初步设计过程中需要补充和调整的内容 | ● | ||||
各专业在初步设计第一时段接到建筑专业提供资料后,应及时提供资料加以复核、确认并将初步设计中所需的设计参数、设计要求及时反馈给建筑专业,作为下一步工作的依据。其接收各专业资料的内容深度要求见表3.2.
表3.2 建筑专业接收结构、水、暖、电专业资料(第一时段)
| 接收专业 | 内容 | 表达方式 | 备注 | ||
| 图 | 表 | 文字 | |||
| 结构 | 对设计方案结构选型的修改和确认。提出调整和补充的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设计参数 | ● | |||
| 给排水 | 对设计方案中本专业内容的复核和确认,并提供必要的设计参数 | ● | |||
| 暖通 | 对设计方案中本专业内容的复核和确认,并提供必要的设计参数 | ● | |||
| 电气 | 对设计方案中本专业内容的复核和确认,并提供必要的设计参数 | ● | |||
3.建筑建筑提供资料(第二时段)
在初步设计工作展开的第二时段,建筑专业依据各专业反馈的资料,完成设计方案的调整工作后,既可按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开展深化设计工作,并对设计过程中所需要的设计参数、设计要求,以及初步设计过程中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再次向各专业提供设计资料。在初步设计阶段为更好完成报送审批工作,各专业在初步设计第二时段内还应完成设计说明书的合作工作。第二时段建筑专业提供资料内容深度要求见表3.3.
表3.3 建筑建筑提供资料(第二时段)
| 接收专业 | 内容 | 深度要求 | 表达方式 | 备注 | |||
| 图 | 表 | 文字 | |||||
| 各专业 | 设计依据 | 补充设计任务书 | ● | 1.本图中设计依据应由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向建设单位索取。 2.地质勘测资料如在方案中提出初步设计可不用再提。 3.第一时段已提出部分可省略。 | |||
| 规划委员会审定后的设计方案通知书 | ● | ||||||
| 建设单位对设计方案的修改意见和有关会议纪要等文件 | ● | ||||||
| 建设单位提供的地形图、红线图、市政道路(现状、规划)、管线图(规划或现状)及地质勘测资料 | ● | ● | |||||
| 简要设计说明 | 概述经过调整后的方案设计(包括:层数、层高、总高度。结构造型和墙体材料。建筑背部的交通组织、防火设计以及无障碍、节能、智能化、人防等)设计情况和采取的特殊技术措施 | ● | ● | 1.交通组织中的电梯,电动扶梯的功能、数量及吨位、速度等参数可用表格表示。 2.多子项工程的单子项工程可采用表格表示。 | |||
| 多子项工程中的单子项工程可用建筑项目主要特征表做综合说明 | ● | ● | |||||
| 建筑工程有特殊要求、需要另行委托设计、加工的工程内容 | ● | ||||||
|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筑规模、建筑面积、总平面及竖向布置说明 | ● | ● | |||||
| 设计说明书 | 建筑说明部分 | ● | 1.设计说明书为初步设计文件的一部分。 2.节水篇见给排水专业。 | ||||
| 消防设计专篇(建筑部分) | ● | ||||||
| 人防设计专篇(建筑部分) | ● | ||||||
| 环保设计专篇(建筑部分) | ● | ||||||
| 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建筑部分) | ● | ||||||
| 设 计 图 纸 | 总 平 面 图 | 测量坐标网、坐标值、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建筑红线用地界线 | ● | 1.总平面图见图样3-4页。 2.简单的单子项工程,竖向布置同时与总平面图合并。 | |||
| 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和邻地的控制标高和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建筑间距 | ● | ||||||
| 场区道路、广场的停车场及停车位、消防车道 | ● | ||||||
| 绿化、景观(水景、喷泉)及休闲设施的布置示意图 | ● | ||||||
| 主要道路广场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标高,以及场地的控制性标高 | ● | ||||||
| 用箭头或等高线表示地面破向,并表示出护坡、挡土墙、排水沟等 | ● | ||||||
| 注明建筑单体相对定位,以及±0.00与绝对标高的关系。室外地坪(四角标高、出入口标高) | ● | ||||||
| 设 计 图 纸 | 各 层 平 面 图 | 注明房间名称 | ● | 1.平面图尺寸一般为两道,轴线尺寸及建筑外轮廓尺寸(外包尺寸)。 2.剖切线应画在首层平面图。 3.在平面图中应能清楚代表本层标高处标注标高,有高差的房间应另行标注标高,底层出入口处标高。 4.平面图见图样3-5、6、7、9页。 5.消防平面图见图样3-8页。 6.屋顶平面图见图样3-10页。 7.客房详图见图样3-13页。 8对于紧邻原有建筑,应绘出局部平面。 | |||
| 表明承重结构的轴线及编号、柱网尺寸和总尺寸 | ● | ||||||
| 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配件,如非承重墙、壁柱、门窗、楼梯、电梯、自动扶梯(及其上空)、平台、阳台、雨棚、台阶、坡道等 | ● | ||||||
| 主要建筑设备的固定位置,如水池、卫生器具与设备专业有关的设备位置 | ● | ||||||
| 建筑平面的防火分区和防火分区分隔位置、面积及防火门、防火卷帘的位置和等级,同时应表示疏散方向灯 | ● | ||||||
| 变形缝位置 | ● | ||||||
| 室内、室外地面设计标高及地上、地下各层楼地面标高 | ● | ||||||
| 室内停车库的停车位和行车线路、机械停车范围 | ● | ||||||
| 人防分区图、人防的布置、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口部、通风竖井等 | ● | ||||||
| 管道井及其他专业需要的竖井位置,楼屋面及承重墙上较大洞口的位置 | ● | ||||||
| 当围护结构采用特殊材料时,应标明与主体结构的定位关系 | ● | ||||||
| 有特殊要求的房间放大平面布置 | ● | ||||||
| 立 面 图 | 立面图两端的轴线号 | ● | 1.立面图见图样3-11页。 2.对于紧邻原有建筑,应绘出局部立面。 | ||||
| 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部件的可见部分 | ● | ||||||
| 平、剖面未能表示的屋顶标高或高度 | ● | ||||||
| 外墙面装饰材料 | ● | ||||||
| 剖 面 图 | 建筑物两端的轴线 | ● | 1.必须标注所剖切到的轴线号,转折剖切时应标注转折处的轴线号。 2.剖面图见图样3-12页。 | ||||
| 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配件部分,如:地面、楼板、檐口、女儿墙、梁、柱、内外门窗、阳台、栏杆、调廊、共享空间、电梯机房、屋顶等,或其它特殊空间; | ● | ||||||
| 各层楼地面、室外标高、以及室外地面至建筑檐口或女儿墙顶的总高度,各楼层之间尺寸 | ● | ||||||
| 楼地面、屋面、吊顶、隔墙、保温、地下室防水处理示意图 | ● | ||||||
各专业接到建筑专业第二时段提供的资料,应认真核对,并将工程设计中的平面布置、技术要求等以说明和图纸的形式反馈给建筑专业,做为建筑专业完善初步设计的依据。同时水、暖、电专业应将管道综合部分的资料提供给建筑专业。结构专业提供给建筑专业的设计资料内容深度要求见表3.4,水、暖、电专业提供给建筑专业的设计资料内容深度要求见表3.5.
表3.4 建筑专业接收结构专业资料(第二时段)
| 接收专业 | 内容 | 深度要求 | 表达方式 | 备注 | ||
| 图 | 表 | 文字 | ||||
| 结构 | 上部结构选型 | 对方案阶段结构选型的确认和补充 | ● | 结构专业图纸见图样3-16~3-19。 | ||
| 基础平面图 | 基础、条形基础、交叉梁基础、筏形基础、箱形基础、桩基等 | ● | ||||
| 楼层、屋顶结构平面布置草图 | 梁、板、柱、墙等结构布置及主要构件初步估计界面尺寸 | ● | ||||
| 结构区段(单元)的划分及后浇带 | 结构缝的位置及宽度,后浇带的位置和宽度(区分收缩后浇带和沉降后浇带) | ● | ||||
| 大跨度、大空间结构的布置 | 大跨度、大空间部分结构,采用平面结构、空间结构、预应力结构或其它新型结构。针对不同的结构体系提出相应的设计参数,如结构的高跨比等。提出主要节点构造草图,如大跨度屋盖的钢结构内部节点和支座节点构造 | ● | ● | |||
| 地基处理 | 地基处理深度,范围和方式 | ● | ||||
| 设计说明书 | 结构设计说明(包括人防设计说明) | ● | ||||
| 接收专业 | 内容 | 深度要求 | 表达方式 | 备注 | ||||||
| 位置 | 尺寸 | 标高 | 荷载 | 其他 | 图 | 表 | 文字 | |||
| 给排水 | 各类水专业泵房及水处理机房、热交换站、水池(箱)等用房 | ● | ● | ● | 平面布置 | ● | 1.内排水雨水斗位置由建筑专业提出,给排水专业复核。 2.专篇内容参见05S902(民用建筑工程给排水初步设计深度图样),并为本专业部分。 3.给排水专业图纸见图样3-20页~3-24页。 | |||
| 大型设备吊装孔、通道 | ● | ● | ● | ● | ||||||
| 报警阀间、水表间、给排水 | ● | ● | ● | |||||||
| 冷却塔 | ● | ● | ● | ● | ||||||
| 影响建筑、结构布置的小型水处理构筑物 | ● | ● | ● | |||||||
| 集水坑等专业构筑物,车库及设备用房内排水地沟 | ● | ● | ● | ● | ||||||
| 主要干管数设路由 | ● | ● | ● | ● | ||||||
| 内排水雨水斗 | ● | ● | ● | |||||||
| 给水、排水、热媒与小区或市政接口 | ● | ● | ● | |||||||
| 给排水局部总平面(包括主要管道布置、化粪池、隔油池、降温池、水表井、水泵节合器井等构筑物) | ● | ● | ● | |||||||
| 设计说明书(内容包括:设计说明、消防专篇、人防专篇、环保专篇、节水专篇) | ● | |||||||||
| 暖通 | 制冷机房设备平面布置 | ● | ● | ● | 设备平面布置 | ● | ● | 1.制冷机房与燃油燃气锅炉房应核算泄爆面积,核对防暴墙等安全设施的设置及烟囱的位置尺寸。 2.暖通空调专业图纸3-25页。 | ||
| 燃油燃气锅炉设备平面布置图 | ● | ● | ● | 设备平面布置 | ● | ● | ||||
| 空调机房设备平面及风管井、水管井 | ● | ● | ● | 设备平面布置 | ● | ● | ||||
| 换热站设备平面布置、膨胀水箱间设备平面布置 | ● | ● | ● | 设备平面布置 | ● | ● | ||||
| 通风空调系统主风管道平面布置 | ● | ● | ● | |||||||
| 在垫层内埋管的区域和垫层厚度 | ● | ● | ● | |||||||
| 设备吊装孔及运输通道 | ● | ● | ● | |||||||
| 送、排风系统在外墙或出地面的口部 | ● | ● | ● | |||||||
| 设计说明(内容包括:设计说明、消防专篇、人防专篇、环保专篇、节水专篇) | ● | |||||||||
| 电气 | 变配电室(站)、电缆夹层、地沟 | ● | ● | √ | 平面布置 | ● | 电气专业图纸见图样3-26~3-28页。 | |||
| 柴油发电机房 | ● | ● | √ | ● | ● | |||||
| 各弱电机房及管理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 ● | ● | √ | ● | ||||||
| 电气(强电、弱电)竖井 | ● | 面积 | ● | ● | ||||||
| 缆线进出建筑物位置、主要敷设通道 | ● | ● | ● | |||||||
| 设备吊装孔及运输通道 | ● | ● | ● | |||||||
| 有特殊要求的功能用房 | ● | √ | 面积 | ● | ● | |||||
| 设计说明书(内容包括:设计说明、消防专篇、人防专篇)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