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进入公司各区域的外来承包施工人员、实习人员的安全环保培训工作,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3、定义
3.1 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是指新进员工进行公司(厂、部门)、车间(科、室)、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3.2转(离)岗安全培训教育:是指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3.3 “四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3.4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包括电工、压力容器操作工、金属焊接(气割)操作工、厂内机动车驾驶人员、电梯操作工等。
4、职责
4.1 安管部(安管科):
4.1.1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1.2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安全培训计划;
4.1.3负责组织检查、监督落实安全培训制度;
4.1.4负责组织编写公司(厂、部门)级教育培训教材,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公司(厂、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组织指导对各厂(部门)做好车间(科、室)、班(组)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教材编写、培训、考核;
4.1.5负责组织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上级安全培训及复训;
4.1.6负责建立、完善公司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4.2各厂(部门)、车间(科、室)、班(组):
4.2.1负责组织本厂(部门)车间(科、室)、班(组)新员工二级、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
4.2.2负责组织、检查日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检查节假日开工安全教育培训、复训,组织、检查转(离)岗安全培训教育,组织检查车间(科、室)、班(组)班前班后会教育。
4.2.3组织、参加编写本厂(部门)、车间(科)、班(组)二级、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
4.3工艺部(科):
4.3.1负责组织员工的“四新”教育培训并考核;
4.3.2负责编写“四新”教育培训教材并发至有关岗位并在安管部(科)备案。
4.4人事部
4.4.1负责组织新录用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生产副总
负责《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的审批;
4.5董事长
负责安全教育培训预算的审批;
5、培训
5.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5.2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环保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5.3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4编制培训计划。 各厂(部门)每年底填写下年度安全培训计划表(见附表1),安管部根据各厂(部门)报表编制《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报生产副总批准;
5.5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5.5.1安管部(科)根据上级培训通知和公司培训计划,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确定参训人,报主管副总批准后准备资料、费用到培训部门报名,按上级通知提前通知参训人;
5.5.2参训人参加培训要自觉遵守培训机构规定要求,参加培训(考核)期间不得请假和早退,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按规定向培训机构和本公司请假;
5.6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5.6.1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由安管部(科)根据上级培训通知和公司培训计划,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确定参训人,报主管副总批准后准备资料、费用到培训部门报名,按上级通知提前通知参训人;
5.6.2参训人参加培训要自觉遵守培训机构规定要求,参加培训(考核)期间不得请假和早退,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按规定向培训机构和本公司请假;
5.6.3特种作业人员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特种作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职格证书,一般在安管部(科)存放(备案);
5.7其它人员培训
5.7.1新员工培训
5.7.1.1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由人事部负责组织,按照培训参加人员、培训时间、内容、地点做出培训计划(见附表2),通知安管部和用人部门进行授课培训。公司(部门)级安全培训由安管部或用人部门授课,车间(科、室)、班组级培训由用人部门安排相应负责人授课;
5.7.1.2新员工培训由人事部填写“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表”(见附表3),通知安管部、用人部门培训要提前2天以上,以利于授课人准备(通知要填写通知单:告知培训参加人数、岗位、培训地点、组织人员,见附表2);
5.7.1.3授课人按照培训内容规定认真准备授课内容和试卷,按时授课和考核,并填写授课记录并签名及培训日期;
5.7.1.4对日化厂、气雾剂公司、储运中心、销售部新进员工培训,人事部填写“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表”(见附表3),做出培训计划后可委托其部门按计划组织“三级”培训,其它部门不得委托组织;
5.7.1.5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公司(厂、部门)级培训和车间(科)培训时间均不少于4学时,班组培训可采取理论与现场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不少于16学时;
5.7.1.6培训内容:
(1)公司(厂、部门)级培训内容:(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2)车间(科、室)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一)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二)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及以往发生事故的案例;(三)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六)本车间(工段、区)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八)有关事故案例;(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三)有关事故案例;(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5.7.1.7培训考核。三级安全教育培训采取分级培训、分级考核的方式进行,由授课人和人事部组织考试、判卷和统计,试卷与考试成绩记录留档;
5.7.1.8培训记录与建档
培训、考核、记录、签字结束后,人事部将填写好的“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表”、试卷交用人部门安管科存档,日化厂、气雾剂公司、储运中心、技术部分别由本部门安管科或安环主管存档,其它部门统一交日化厂安保科存档;
安管部(科)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5.7.2“四新”安全教育培训。
5.7.2.1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之前,工艺部或工艺设备科应组织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一)“四新”内容;(二)存在的危险危害;(三)操作规程及要求;(四)应急处置程序;
5.7.2.2使用部门负责人应配合工艺部门做好“四新”培训,培训要指定专人准备并授课,培训内容要经过考核并合格方可上岗;
5.7.2.3培训和考核应按附表4“ 部门(车间)四新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进行记录并存档,日化厂、气雾剂公司、技术部、储运中心“四新”培训教育分别在本部门安管科或安环主管处存档备案;
5.7.3转(离)岗安全培训教育
5.7.3.1从业人员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由新上岗部门组织进行车间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填写“ 部门(车间)转(离)岗员工安全培训教育表”(见附表5),记录及考核交本部门安管科存档;
5.7.4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和其它外来参观、见习人员培训教育
5.7.4.1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和其它外来参观、见习人员培训教育由接洽部门负责组织。接洽部门确定任务后,应向安管部(科)通报有关情况,领取并填写“外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表”(见附表6),由安管部(科)和接洽部门或相关部门分别授课培训,培训经考核合格后,由培训人员、接洽部门、受训人员分别签字后送安管部(科)备案;
5.7.4.2进入生产区由相应安管或车间管理人员陪同。
6、引用文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 2015第80号)
7、相关记录
7.1附表1: 厂(部) 年度安全培训计划表
7.2附表2: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通知(计划)
7.3附表3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表
7.4附表4 部门(车间)“四新”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7.5附表5 部门(车间)、转(离)岗员工安全培训教育表
7.6附表6外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表
附表1: 厂(部) 年度安全培训计划表
编号 | 项目 | 参加人数 | 岗位名称 | 培训时间 |
1 | 主要负责人 | |||
2 | 安全管理人员 | |||
3 | 特种作业人员 | |||
4 | 其它人员培训 | |||
说明 |
附表2: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通知(计划)
(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新录用员工 名,其中包括:
岗 人, 岗 人, 岗 人,请于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到
(地点)组织 级安全培训并考核。
组织人:
人事部
年 月 日
附表3 (部门)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表
姓 名 | 性 别 | 年龄 | 进公司日期 | 文化 | |||||||||
原工作单位 | 工作岗位 | 部门负责人 | |||||||||||
“三级”培训内容 | 公司(厂、部门)培训 | 车间(科、室)培训 | 班(组)培训 | ||||||||||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 (一)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二)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三)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六)本车间(工段、区)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八)有关事故案例;(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三)有关事故案例;(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 |||||||||||
培训、被培训人签字 | 培训人 | 被培训人 | 考核成绩 | 培训人 | 被培训人 | 考核成绩 | 培训人 | 被培训人 | 考核成绩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复训记录 | 日期 | 复训内容 | 复训人 | 考核成绩 | 被复训人签字 | ||||||||
说明 |
四新名称 | 培训人 | 培训日期 | |||||
培训内容 | 参加人员 | ||||||
(一)“四新”内容;(二)存在的危险危害;(三)操作规程及要求;(四)应急处置程序。 | 姓名 | 岗位 | 考核成绩 | 备注 | |||
说明 |
姓名 | 原岗位 | 现岗位 | 离岗时间 | |||||||||
车间(科) | 班(组)级 | |||||||||||
(一)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二)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三)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六)本车间(工段、区)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八)有关事故案例;(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三)有关事故案例;(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 |||||||||||
培训人 | 考核成绩 | 培训时间 | 培训人 | 考核成绩 | 培训时间 | |||||||
说明 |
外来人员类别 | 人数 | 接洽部门 | |||
培训人 | 培训时间 | ||||
培训内容 | |||||
参加人员 | |||||
姓名 | 单位 | 姓别 | 考核成绩 | 联系方式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