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矿产资源勘查项目
年 度 检 查 报 告
( 年度)
项 目 名 称
勘 查 许 可 证 号
探 矿 权 人 (盖章)
勘 查 单 位 (盖章)
勘查单位资格证 号
填 表 时 间
填 表 人 联 系 电 话
填 表 说 明
1、《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年度报告》由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探矿权人负责填写。
2、当年完成勘查投入 是指当年实际投入该勘查项目的各类经费。
财政投入 是指国家预算收支科目中安排的用于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的拨款,包括国土资源调查经费、分成的矿产资源补偿费、财政补贴、其他财政专项等。
地方财政投入 是指地方安排的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的经费,包括属地化地勘费、地方留成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其他地方财政专项等。
企业(或个人)投入 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用于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的经费,包括国内企事业投入、港澳台企业投入,其它涉外企业投入、个人投入、其他投入。
3、完成主要实物工作量
是指机械岩芯钻探、坑探、槽探、浅井工作量,以及勘查项目完成的其它实物工作量。
4、控制、预测的资源储量
按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填写现勘查阶段探明的、控制的、推断的、预测的资源量。
5、缴纳探矿权使用费年度及金额
是指本检查年度探矿权使用费缴纳数额。如有减免的应说明情况。
6、地州市、县国土资源管理机关意见
由勘查项目所在地县级及地州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年度检查情况填写。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就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属实及现场检查情况填写初审意见,地州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填写审核意见。初审或审核意见必须对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是否履行法定义务和年检建议签署清楚。
7、年检结论 填写“年检合格”或“年检不合格”。由省国土资源厅办理的探矿权由地州市国土资源局签署年检结论,由国土资源部办理的探矿权由省国土资源厅签署年检结论。
| 勘查矿种 | 勘查面积 | (km2) | |||||||||||||
| 当年完成勘查投资(万元) | |||||||||||||||
| 财政投入 | 地方财政投入 | 企业(或个人)投入 | |||||||||||||
| 完成主要实物工作量 | |||||||||||||||
| 名 称 | 设计工作量 | 当年完成工作量 | 累计完成工作量 | ||||||||||||
| 机械岩芯钻探(米) | |||||||||||||||
| 坑探(米) | |||||||||||||||
| 槽探(立方米) | |||||||||||||||
| 浅井(米) | |||||||||||||||
| 主 要 勘 查 成 果 | |||||||||||||||
| 矿种名称 | 探明的资源量(331) | 控制的资源量 (332) | 推断的资源量 (333) | 预测的资源量 (334)? | |||||||||||
| 探矿权人履行义务情况 | |||||||||||||||
| 勘查许可证取得时间 | 实际开工时间 | 向县局提交开工报告时间 | |||||||||||||
| 是否按设计施工 | 是否有采矿活动 | ||||||||||||||
| 是否编制报告 | 报 告 是 否 评 审 | 是否汇交 资料 | |||||||||||||
| 是否遵守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的规定 | |||||||||||||||
| 缴纳探矿权使用费 年度及金额 | |||||||||||||||
市县 国土 资源 管理 机关 意见 | 县级初审意见: 日期: | ||||||||||||||
| 地州市审核意见: 日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