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序号 | 零件 名称 | 大修理项目 | 技术标准 | ||
| 1 | 吊 钩 | 1、拆卸检查吊钩、轴、横梁、滑轮、轴承并清洗润滑。 2、检查危险断面磨损状况。 3、吊钩的试验 4、板钩检修 | 1、吊钩、横梁、滑轮轴不准有裂纹,螺纹部分不应松脱拔牙,轴承完好,转动滑轮,螺纹退刀槽处有刀痕或裂纹者应更换。 2、危险断面磨损超过原高度的10%的应作更换。 3、大修后,吊钩应做试验检查,以1.25倍的额定负荷悬吊10分钟,钩口弹性张开量不应超过钩口尺寸的0.25%,卸载后不应有永久变形和裂纹。 4、板钩铆接后,板与板的间隙,不应大于0.3mm。 | ||
| 2 | 抓 斗 | 1、抓斗刃口间隙的检查 2、抓斗张开后,斗口不平行度的检查 3、斗口对称中心线与抓斗垂直中心的偏差 | 1、抓斗闭合时,两水平刃口和垂直刃口的错位差及斗口接触处的间隙不得大于3mm,最大间隙处的长度不应大于200mm。 2、斗口不平行度不得超过20mm。 3、斗口对称中心线和抓斗垂直中心线应在同一垂直平面内,其偏差不得超过20mm。 | ||
| 3 | 钢丝绳 | 1、断丝检查 2、径向磨损量 3、变形检查 4、钢丝绳润滑 | 1、1个捻距内断丝数超过钢丝绳总数10%的应按标准报废。 2、钢丝径向磨损超过原直径40%的,整根钢丝绳应报废。 3、钢丝绳直径缩细量至绳径70%的,扭结,绳芯外露,断股者应报废换新钢丝绳。 4、润滑前先用钢丝刷、煤油等清洗,用钢丝绳麻芯脂(Q/SY1152-65)或合成石墨钙基润滑脂(SYA1405-65)浸涂饱和为宜。 | ||
| 4 | 滑轮组 | 1、拆洗检修滑轮组,检查裂纹 2、滑轮槽的检修 3、轴孔的检查 4、装配 | 1、滑轮轴不得有裂纹,轴颈不得磨损原直径的30%,圆锥度不大于5%,超过此值即应更换。 2、用样板检查滑轮槽形,径向磨损不应超过壁厚的30%,否则应报废。不超过标准者可以补修。大修后用样板检查,其底部与侧向间隙均不应大于0.5mm,轮槽中心线与滑轮中心线的偏差不应大于0.2mm,绳槽中心对轮廓端面的偏差不应大于1mm 3、大修后,轴孔允许有不超过0.25cm2缺陷,深度不应超过4mm 4、装配后,应能用手灵活转动,侧向摆动不得超过D‰。 D-滑轮的名义直径。 | ||
| 序号 | 零件 名称 | 大修理项目 | 技术标准 | ||
| 5 | 卷 筒 | 1、卷筒绳槽 2、卷筒表面 3、卷筒轴 4、装配与安装 | 1、绳槽磨损超过2mm应重新车制,大修后绳槽应达到图纸要求,但卷筒壁厚不应小于原厚度的85%。 2、卷筒表面不应有裂纹,不应有明显的失圆度,压板螺钉不应该松动。 3、卷筒轴上不得有裂纹,大修理后应达到图纸要求,磨损超过名义直径的5%时,应更换新件。 4、卷筒轴中心线与小车架支承面要平行,其偏差不应大于1mm/m,卷筒安装后两轴端中心线偏差不应大于0.15mm。 | ||
| 6 | 车 轮 | 1、车轮踏面磨损 2、两个相互匹配车轮的直径偏差。 3、轮缘磨损与折断、变形 4、车轮裂纹 5、踏面椭圆度 6、车轮组装配 | 1、车轮踏面磨损量超过原厚度的15%时应更换新件,没超过此值,可重新车制,热处理修复。车轮直径应在公差范围内,表面淬火硬度HB300-350,对车轮直径大于¢400mm的淬火层厚应大于20mm;小于¢400mm时,淬火层厚不应小于15mm。 2、主动车轮直径偏差不应超过名义直径的0.1%,从动车轮则不应超过0.2%;电动葫芦车轮直径偏差不应超过名义直径的1% 3、轮缘磨损量达原厚的50%或折断面积超过30mm2应报废,轮缘厚度弯曲变形达原厚度20%应报废 4、车轮发现裂纹则应报废 5、车轮踏面椭圆度达1mm应报废 6、安装好的车轮组件,应能手转动灵活,安装在同一平衡架上的几个车轮应在同一垂直平面内,允许偏差为1mm。 | ||
| 7 | 车轮轴与轴承 | 1、轴颈的检修 2、裂纹的检修 3、滚动轴承的检修 4、滑动轴承间隙的检查 5、轴键间隙检查 | 1、轴径在大修后的椭圆度,圆锥度不应大于0.03mm。 2、用磁力或超声波探伤器检查轴,轴上不得有裂纹,划伤深度不得超过0.03mm。 3、圆锥滚子轴承内外圈之间允许有0.03-0.18mm范围内的轴向间隙,轴承压盖调整间隙应在0.5-1.5mm的范围之内 4、轴与轴瓦的允许间隙(mm) 如表a 轴颈 | 主动轴间隙 | 从动轴间隙 |
| 20-40 | 0.6 | 1.2 | |||
| 40-90 | 0.8 | 1.6 |
键槽与键侧向允许间隙(mm) 如表c
| 轴径 | 侧向允许间隙 |
| 20-40 | 0.1-0.2 |
| 41-80 | 0.2-0.3 |
| >80 | 0.3-0.5 |
| 轴径 | 径向允许间隙 |
| 20-40 | 0.1-0.3 |
| 41-80 | 0.1-0.4 |
| >80 | 0.1-0.5 |
| 8 | 齿轮与减速器 | 1、拆解减速器,清洗检查齿轮磨损状况 2、齿面的检查 | 1、起升机构减速器第一轴上的齿轮磨损量不应超过原齿厚的10%,其余则应小于20%;大小车运行机构减速器第一轴上齿轮磨损量不应超过15%,其余则应小于25%。 2、齿面点蚀损坏达啮合面的30%,且深度达原齿厚的10%时应报废齿轮,轮齿不应有裂纹或齿轮不能有断齿,否则更换 | |
| 序号 | 零件 名称 | 大修理项目 | 技术标准 | |
| 8 | 齿轮与减速机 | 3、轴的检修 4、轴承的检修 5、装配检查 5.1、中心距:用千分尺或专用游标卡尺测量齿轮的中心距离。 5.2、齿侧齿顶间隙,可用压铅线方法测量 5.3、啮合面积的检修 6、运转试验 | 3、轴上不得有裂纹,轴的弯曲度全长不应超过0.03mm/m,超标则校直。 4、大修后轴承的径向间隙允许偏差(mm) 轴承内径 | 允许间隙 |
| 17-30 | 0.02 | |||
| 35-50 | 0.03 | |||
| 55-90 | 0.04 |
5.1、中心距允许偏差
| 中心距 | <100 | 100-200 | 250-400 | >500 |
| 允许偏差 | ±0.07 | ±0.09 | ±0.120 | ±0.150 |
| 中心距 | 80-120 | 120-200 | 200-300 | 320-500 | 500-800 |
| 齿侧间隙 | 0.13-0.26 | 0.17-0.34 | 0.21-0.4 | 0.26-0.53 | 0.34-0.67 |
5.3、用涂红丹的方法检查。啮合面积不低于齿高的45%,齿宽的60%。
| 6、减速器箱体接合面(剖分面)在任何部位不允许有砸、碰及严重划伤,连缘高点、翻边等,并且剖分面贴合后间隙都不应超过0.03mm,并保证不漏油。平行度在1m以上不得大于0.5mm;在空载情况下,以1000r/min拖动运转,正反转各不小于10分钟,启动时电动机不应有振动、撞击和剧烈或断续的异常声响;箱体内温升不得超过70℃,且绝对温度不高于80℃;轴承温升不应超过40℃,其绝对值不应超过80℃。 | ||||||||
| 9 | 联轴器 | 1、齿形联轴器齿面检修 2、内、外齿圈端面对中心线的摆动量的检验 3、当轴的中心线无倾斜时,检查联轴器安装径向位移 4、无径向位移时,因两联轴器的不同心所引起的外齿圈轴线的歪斜角检查 5、用中间轴联接的齿形联轴器径向位移 | 1、可参考齿轮部分 2、内外齿圈端面允许摆动量(mm) 直径D | 40-100 | 100-200 | 200-400 | 400-800 | 800-1200 |
| 允许摆动量 | ±0.01 | ±0.02 | ±0.04 | ±0.08 | ±0.120 |
| 模数/m | 2.5 | 2.5 | 3 | 3 | 3 | 4 | 4 | 4 |
| 齿数/z | 30 | 38 | 40 | 48 | 56 | 48 | 56 | 62 |
| 径向位移/mm | 0.4 | 0.65 | 0.8 | 1 | 1.25 | 1.35 | 1.6 | 1.8 |
5、径向位移最大值Ymax=0.00872A。
| A—两外齿套从齿中心量起的中间轴长度。 | |||||||
| 序号 | 零件 名称 | 大修理项目 | 技术标准 | ||||
| 10 | 制动器 | 1、制动摩擦片检修 2、制动轮检修 2.1、制动轮表面 2.2、制动轮与摩擦片的接触面积及其中心线的偏差 2.3、制动轮安装后,轮缘摆幅检查 2.4、制动轮与联轴器的安装 3、小轴,心轴,轴孔的检修 4、制动臂与工作弹簧 5、制动器杠杆系统 | 1、其磨损量不应超过原厚度的50%,铆钉应下沉≥2mm 2、包括制动轮工作表面、制动轮与摩擦片接触的面积等项标准。 2.1、制动轮工作表面精糙度不低于Ra=1.6μm,HRC不低于50,深度2mm处不低于HRC40;工作表面凹痕或单边径向磨损量达1.5mm时应重新车制及热处理。加工后的制动轮厚度:对起升机构不应小于原厚度的70%,对运行机构不应小于原厚度的50%,制动修后,D≤200mm的径向跳动不应大于0.05mm,D>200mm的径向跳动不应大于0.1mm。 2.2、接触面积不小于摩擦片总面积的80%;二者中心线的偏差值为:当D≤200mm时,不应超过2mm,D>300mm时,不应超过3mm。 2.3、制动轮安装后允许的摆幅 mm 制动轮直径D | ≤200 | >200-300 | >300-600 | |
| 允许摆幅 | 径面 | 0.10 | 0.12 | 0.18 | |||
| 端面 | 0.15 | 0.20 | 0.25 | ||||
3、小轴、心轴磨损量达名义直径的20%时应修复,超过此值应更换。
4、制动臂和工作弹簧均不能有裂纹或断裂
| 5、空行程不得超过衔铁冲程的10%,试车时应反应灵敏可靠 | |||
| 11 | 起升机构及小车部分 | 1、起升机构的轴 2、电动机与减速器轴的位移检查 3、卷筒和减速器轴线偏差 4、小车轮距偏差 5、小车轨道标高偏差 6、轨道中心线离承轨梁设计中心线的偏差 7、小车轨道接头偏差 8、小车轮端面水平偏差 9、小车轮端面垂直偏差 10、小车轮踏面偏差 11、小车轮距偏差 | 1、探伤检查起升机构的主轴和传动轴,不允许有裂纹 2、应符合联轴器的安装要求 3、在轴承座处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3mm 4、由小车轮测量的小车轨距偏差;当轨距≤2.5mm,允许其偏差为±2mm,且主从动车轮相对差不大于2mm,当轨距>2.5mm,允许其偏差不大于±3mm,且主从动轮相对差不大于3mm。 5、当小车轨距≤2.5mm,允许偏差为3mm;轨距>2.5m,允许偏差为5mm。 6、箱形单梁允许偏差为:不得大于1/2§,§--腹板厚度(mm)单腹板梁允许偏差为:小于10mm;箱形双主梁允许偏差为:2-3mm 7、轨道接头处标高偏差及中心线偏差≤1mm 8、水平偏差不应大于1‰。且两主动轮偏斜方向相反。 I—测量长度 9、不得大于D/400 10、所有车轮踏面都必须在1个平面内,偏差不应大于0.5mm 11、允许相对偏差为4mm |
| 序号 | 零件 名称 | 大修理项目 | 技术标准 |
| 12 | 大车运行机构 | 1、车轮偏差 2、同一平衡梁上的车轮检查 3、轨道的检查 3.1、轨道外观检查 3.2、纵向倾斜度 3.3、轨距偏差 3.4、两根轨道相对高差 4、夹轨器检修 5、由车轮测量出的起重机跨度偏差 6、由车轮量出的对角线偏差 | 1、大车车轮的水平、垂直偏差与小车轮相同 2、同一平衡梁上的两个车轮的对称平面应在同一垂直平面内,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mm 3、包括外观、倾斜度、轨距等项的技术标准 3.1、轨道不应有裂纹、轨顶、轨道头侧面等磨损量不应超过3mm 3.2、起重机轨道纵向倾斜度不应大于5‰ 3.3、其值≤10mm 3.4、同一断面内的两根轨道相对标高偏差≤10mm 4、钳口磨损量超过原厚40%的应更换,电动夹轨器要经常注意调节安全尺,使其指针处在规定的位置。 5、当跨度S≤30mm,跨距偏差不应大于5mm,当S>30m,跨距偏差不应大于8mm 6、当跨度S≤30mm,偏差不应大于5mm,当S>30m,其偏差不应大于10m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