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字画资产的管理,减少毁损、杜绝流失,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字画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以购买、获赠或以笔会、即兴创作等方式而拥有的(如中国字画、油画、装饰画等及签字册、签字单页、照片包括照片底稿、摄像带);
(二)单位价值较高或具有保存价值的。
第三条 字画资产实行归口分级管理制度。公司办公室为统一管理部门, 各所属其它部门分别负责管理各自的字画资产。公司及其它部门字画的使用部门为保管责任主体,各使用部门应明确兼职责任人,负责字画的日常维护管理。
第四条 建立字画的专项管理档案。各企业办公室按照类别、名称、来源、规格、使用部门或存放地点等统一编号,编制字画目录,并附字画的照片。档案资料报公司办公室一份备案。
第五条 字画的封存、启用、毁损、报废。因装修改造等原因需将原使用的字画暂时封存或重新启用时,由使用部门向公司办公室提出申请,办理相关交存、领用手续。封存的字画应符合一定温度、湿度及亮度的要求。
因意外或过失造成的字画丢失、报废,由使用部门查明原因,向办公室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从登记档案中撤消。对丢失、损毁的字画, 属人为或因未尽责而造成的损毁,对过失人以降薪、降职、调动工作、辞退等方式进行处理。
第六条 字画的清点与盘查;
(一) 公司及各企业每半年应清查、盘点一次字画的存在和使用保管情况。
(二) 清点小组由公司办公室及各其它部门的抽调人员组成。清点小组应根据字画的使用部门和存放地点对照存档登记,逐一盘点,编写顺序编号的字画盘点表(格式见附件),详细记录数量、存放地点、使用人、责任人、目前使用状况等。
(三) 清点结束后,有关人员应将盘点表与原登记资料进行核对,如有出入,查明原因,出具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按照审批权限报请主管领导或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处理程序:各企业使用部门→各企业办公室(经各企业领导签发后)→公司办公室→公司领导等。
第七条 本管理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字画登记表
| 编号 | 类别 | 来源 | 作者 | 创作年代 | 作品名称(内容) | 规格 | 存放地点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使用部门 | 使用人 | 备注 |
负责人: 复核: 制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