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10-01 12:41:37
文档

关于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商教文〔2012〕28号商丘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为做好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豫教基二〔2012〕8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一、指导思想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我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规范秩序,阳光招生,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
推荐度:
导读商教文〔2012〕28号商丘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为做好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豫教基二〔2012〕8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一、指导思想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我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规范秩序,阳光招生,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
商教文〔2012〕28号

商丘市教育局

关于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做好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豫教基二〔2012〕8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我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规范秩序,阳光招生,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分级负责原则。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仍然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各地组织实施的办法。省辖市和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和组织本地的学生报名、考务、阅卷和普通高中录取,具体工作由基础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各高中学校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负责做好本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二)公开公正原则。招生、计划、程序、录取标准、录取信息、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咨询渠道等要向社会公布,并完善各种监督机制,加强过程监控和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三)正确导向原则。对初中毕业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全面考察,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价;高中招生不仅要依据学生的考试成绩,还要依据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通过这些改革,对中小学教育教学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三、正常录取批招生范围

市一高面向全市招生;市回中、市实验中学、市三高在市直和梁园区、开发区招生;其他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招生;市回中在全市招生少数民族考生;民办高中在全市范围内招生。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各普通高中只能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不准招收规定招生范围以外的学生。

四、报名、填报志愿

(一)报名

2012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工作由市、县(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可以登录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hagaozhong.net)填报自己的报名信息。

未在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可在就读初中学校报名,也可回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回户籍所在地报名的考生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各县(市、区)要把普通高中招生和规定传达到每个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要传达到每个考生和考生家长,考生报名登记表和志愿表由考生和考生家长共同签字后由初中学校密封存放备查。

应届初中毕业生考生资格审查由考生所在初级中学负责。

报名时间:全市统一规定为5月29日至6月2日。

(二)填报志愿

考生报考类别分为三类:普通高中类、普通中专类、职业学校类。

普通高中志愿分为提前批志愿、正常录取批志愿和征求志愿。

提前批志愿是指省厅批准举办的普通高中“宏志班”。 “宏志班”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中“宏志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09〕393号)。

正常录取批志愿共设三个,其中:统招志愿(含分配生)2个(含省、市级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公办普通高中);择校志愿1个(含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民办高中)。

每个考生可选报2个统招志愿和1个择校志愿,也可只报一个志愿。无志愿者不录取。

职业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

普通中专招生报名工作按《商丘市招生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2012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商招字〔2012〕14号)执行。

五、命题、考试和阅卷工作

(一)命题

中招命题的依据是学科课程标准,体现新课程的理念与要求,加强试题与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012年河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命题要求》详见附件2)。

(二)考试

考试是整个招生工作的中心环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继续把防止利用手机等通讯手段作弊作为重点,加强监考和巡视工作,切实加强对考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对考生的诚信教育,提高考务人员和考生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加大巡视检查工作的力度,市教育局巡视到每一个县(市、区)及每个考点,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巡视到每一个考点和每个考场。

为严肃招生考试纪律,今年我市的中招考点原则上不设在初中学校,所有涉考工作人员一律从高中和小学教师中抽调。各考点和考场一律加装手机信。

2012年全省中招考试方案实行单科考试方案,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从今年起,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县(市、区)务必要提前准备好统一的播放设备,以确保英语听力考试的顺利进行。开卷考试科目,考生必须坚持答卷,不得交头接耳,相互商量和相互抄袭。(各学科考试时间和分值见附件1)。

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并按满分30分计入中招考试总分。

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每科5分,三科共15分计入中招考试总分。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是必修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三)阅卷

高质量的阅卷是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的关键,也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阅卷工作,要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要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加强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评阅制度。要切实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提高阅卷质量。

今年我市的阅卷工作仍然实行分科集中评阅的办法,做到统一评卷时间,统一评卷地点,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抽调评卷人员,统一评卷标准,统一评卷进度,确保客观公正。

六、考试成绩呈现方式

考生的考试成绩以等级制和分数两种方式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包括各学科成绩的等级和总成绩的等级,C等为合格等级,具体办法由市教育局根据考生中招成绩结合高中招生计划确定。考生中招成绩和等级由初中毕业学校通知本人,可通过12580查询,也可登录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hagaozhong.net)查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学业考试成绩对县(市、区)、学校以及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

七、普通高中录取

(一)普通高中录取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考试与照顾成绩、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提前批录取按省教育厅教基〔2009〕(393号)文件执行。

正常批录取顺序是:先录取统招生(含分配生),再录取择校生。统招生(含分配生)录取时,先录第一志愿,再录第二志愿。择校生(含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民办高中)录取时,只按志愿录取,无志愿不录取。

为防止个别考生落选,出现个别学校有计划无生源的情况,在正常批录取结束后,再安排一次“征求考生志愿”的环节。对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将根据计划完成情况制订征求志愿办法,未被录取考生在征求志愿时重新选报一次志愿。

考生一旦被普通高中录取,必须到校报到注册,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其他学校也不能再录取。

(二)继续实行指标分配制度。逐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的比例,今年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比例按50%,睢县、夏邑县(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所属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比例按60%。今年分配生指标核定的原则是:按普通高中招生报名人数分别核定。享受分配生待遇的考生必须是应届初中毕业生,且连续三年在同一所初中学校就读。

(三)进一步深化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几年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完善,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教基〔2005〕59号)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定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中的作用,逐步改变以考试分数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唯一依据的做法。

(四)市教育局依据各县(市、区)初三毕业生人数及各普通高中办学规模、省厅下达我市招生任务等因素确定今年的招生计划。严禁普通高中录取未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和已经注册高中学籍的学生。在我市以外其他地方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申请回我市就读普通高中时须先参加当地的普通高中录取,待取得高中学籍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五)普通中专和中职学校录取,按照省招生办公室和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奖励与照顾

按照有关规定,对以下情况予以奖励和照顾:

1.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须提供学生名单及光盘)

2.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同胞投资保〉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须提供市级以上侨务部门出据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管理人员凭《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须提供市级以上台办出据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政联〔2011〕7号)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规定,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自治区,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作战、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驻一般地区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照顾15分录取。(现役军人除提供证明外,还须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役军人的证明须注明所在的本人姓名和子女姓名及所属关系和详细驻军地址及团级以上政治机关联系方式,其他须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驻豫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4.根据《、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规定,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子女照顾10分录取。(须提供市级以上、民政部门有关证明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根据教育部《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6.根据河南、河南省《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须提供县级及以上计生部门的证明原件)

7.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须提供市级以上驻村办的证明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8.根据河南省《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的通知》(豫政〔2008〕56号)精神,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顾10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上述加分外,各地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内容。对三好学生、体育尖子、晨光杯体育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计算机表演赛等活动的优胜者,其奖励和照顾体现在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享受奖励和照顾的考生必须提供相应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于中招报名时一并上交报名点,过期不予受理。

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审查照顾对象的资格,学校负责人和具体审查人签字负责,并在校内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县(市、区)教育局也要明确专人,认真审核,签字负责。对弄虚作假者除通报批评,还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的普通高中招生文件,要经当地同意后实施,报市教育局备案。要教育和约束所属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相关规定。发现个别学校违规招生,要立即制止并及时纠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中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基础教育工作的负责同志,基础教育科(股)长和各普通高中校长为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高中招生的专职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相关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中招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投入,完善设施,保证必须的工作条件。学生缴纳的报名费和试卷费是中招工作专用经费,必须保证普通高中招生各项开支,购置相关设施设备,配备必须的器材和物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中招经费不得挪用或截留。

(三)加强管理,严肃纪律。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学校要严格遵守《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六不准》(教基〔2007〕252号)及市教育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通知》(商教基〔2012〕109号)的规定。

一是维护中招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除全省普通高中招生统一考试外,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已经组织的,不得作为录取依据,并退还所收费用;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

二是除经省教育厅批准的普通高中宏志班、实验班、国际班和民办学校外,任何学校不得跨省辖市面向全省招生。宏志班的招生仍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中“宏志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09〕393号)执行。

三是按照教育部、国家《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1〕7号)和省教育厅、省《关于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意见》(教基二〔2012〕291号)精神,普通高中分校今年停止招生。

四是严格执行教育部等七部门下发的《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11]8号)。明确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择校生比例要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普通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人数)的20%以下;不得在“三限”之外,以自费、旁听、借读、非计划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学校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学生中途转学或退学时,学校要按学期退还相应的择校费。严禁向择校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五是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文件要求,不得学生报名,坚决禁止下达升学指标,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

六是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学校不准违规收费。

(四) 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落实公示制度。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各初中学校要将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普通高中招生方案、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以及考试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公示,分配生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和办法以及拟录取名单等要在校内张榜公示。

二是健全诚信制度。要建立健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参与中招工作的工作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并采取措施督促工作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是完善监督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以及普通高中录取等工作的监督,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中出现的各种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投诉,有关部门要及时给予答复。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凡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的,要及时处理。

(五)加强考试信息管理。

为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今年我市将在传统录取方式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实行网上录取。通过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以此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的通知》(教基厅〔2007〕10号)精神,我省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省厅对各地中招考号和基本信息采集标准进行了重新编排。全省中招考号统一为12位,第一、二位为年份,第三、四位为省辖市代码,第五、六位为县(市、区)代码,第七位为报考类别代码(1为普通高中,2为普通中专,3为职专),第八至十二位为考生顺序号。商丘市的代码为14,各县(区)代码分别是:市直(含开发区)01,梁园区02,睢阳区03,民权县21,睢县22,宁陵县23,柘城县24,虞城县25,夏邑县26。其他报名基本信息标准在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供学生在报名时查询使用。

(六)搞好宣传,保持稳定。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有关和新的课程理念,宣传省、市、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有关和实施意见,争取社会各界对中招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招生工作氛围,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附件:1.河南省2012年中招考试方案

2.2012年河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命题要求

3.商丘市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河南省2012年中招考试方案

分值:600分

日 期

时 间

科目

分值

备 注

6月25日

上午

8:30—10:30

120分钟

语文

120

 

11:10—12:00

50分钟

历史

50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下午

15:00—16:00

60分钟

物理

70

 

16:40—17:30

50分钟

化学

50

 

6月26日

上午

8:30—10:10

100分钟

数学

120

 

10:50—11:50

60分钟

思想

品德

70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下午

15:00—16:40

100分钟

英语

120

笔试100分,听力20分

  

附件2

2012年河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命题要求

语 文

一、命题理念:命题要体现语文课程评价的整体性和综合性,要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几个方面进行评价,以全面考查学生的语文素养。

二、命题依据:以《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为命题依据。

三、命题内容与要求:考查语文积累与运用、现代文阅读、古诗文阅读与写作。积累与运用着重考查汉字的音、形、义,文学文化常识,古代优秀诗文的记诵,课外名著阅读以及语言的实际运用等方面的内容。阅读主要考查现代文阅读和古诗文阅读情况。写作是学生认识世界、认识自我、创造性表述的过程,着重考查学生恰当运用语言文字表达真情实感的能力,对有创意的表达应予鼓励。

 

数 学

一、命题理念: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的联系,重视考查学生运用基础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设计一定的结合现实情境的问题,适当增加开放性和探究性题目,鼓励学生提出自己的见解,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注意考查具有综合性和实践性的内容。

二、命题依据:以《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为命题依据。

三、命题内容与要求:考查内容是课程标准中“内容标准”规定的“数与代数”“空间与图形”“统计与概率”“课题学习”四个领域的内容。主要考查的方面包括: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数学活动过程;数学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数学的基本认识等。着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对数学的基本认识,关注学生对符号感、空间观念、统计观念、应用意识、推理能力等核心内容的考查,渗透数学思想方法的考查。设计一定的结合实际情境的问题和开放性问题,加强创新意识、数学思维能力及数学应用能力的考查。注重通性、通法,不追求解法技巧,适当控制运算量。

 

英 语

一、命题理念:初中英语学业考试要体现《全日制义务教育普通高级中学英语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课程标准》”)所确立的课程评价理念,要有利于促进和引导英语教学全面落实《课程标准》所规定的课程目标,有利于引导学生改进英语学习方式、拓展英语学习渠道、提高英语学习效率,有利于初中学校综合评价学生的英语学习状况。

二、命题依据:主要依据是《课程标准》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即:《课程标准》之“内容标准”中五级目标的内容和要求及相关的附录,同时参考三级和四级的内容和要求。

三、命题内容与要求:听力考试采用听对话、短文等考查学生通过听来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对语言知识的考查应保证对《课程标准》设定的重要语言知识点的涵盖率,避免机械地考查对知识点的记忆情况;阅读理解主要考查学生理解各种题材和体裁的书面材料的能力以及从各种材料中获取信息的能力,所选素材既注重趣味性,如:故事、短文等,又注重实用性,如:广告、图表、说明书、指令等;书面表达着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语言知识,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信息沟通、再现生活经历、描述周围事物、表达意见或观点的能力。

 

物 理

一、命题理念:初中物理学业考试要体现《全日制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物理课程标准》”)所确立的课程评价理念,面向全体学生,全面考查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达到课程目标要求的程度。突出试题的基础性、科学性、教育性、时代性和导向性,有效促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发展和提高,为评定学生的初中物理学业水平提供客观公正的依据。

二、命题依据:以《物理课程标准》为依据。

三、命题内容与要求:命题内容不超过《物理课程标准》中的“内容标准”所规定的范围,包括科学探究和科学内容两部分。科学探究的考查形式要灵活多样,加强基本实验技能与探究过程的考查,有效促进学生科学探究和实验能力的提高。对科学内容的考查要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和社会实际,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对物理概念和规律的理解和应用。发挥不同题型功能,优化试题结构,控制试题难度,促进物理教学。

 

化 学

一、命题理念:命题力求体现对学生化学素养的考查,体现课程标准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全面、准确地评价初中毕业生在化学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有利于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推进新课程的实施。

二、命题依据:以《全日制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中的“内容标准”为基本依据,结合我省初中化学教学实际和初中学生的认知特点命题。

三、命题内容与要求:命题内容包括科学探究、身边的化学物质、物质构成的奥秘、物质的化学变化、化学与社会发展五个方面。试卷包括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和综合应用题共四种题型。命题既要注重考查学生对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又要评价学生的科学探究和实践能力,同时关注学生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的发展。注意加强与社会和学生生活实际的联系,提高学生运用化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试题的实践性;注意在具体情景中考查学生对基本概念、原理的理解和认识,避免机械记忆性试题;注意考查学生实验设计和探究能力,试题灵活开放,有助于学生拓宽思维空间;注意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知识的综合应用,增强试题的综合性。

 

思想品德

一、命题理念:一是依据课标,坚持开放性(开放性设计试题、开放性设置答案),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努力巩固新课改成果。二是有利于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的性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中学课程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三是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应用性和探究性,重视对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注重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考查的有机结合。

二、命题依据:以教育部2003年5月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实验稿)》为主要依据。

三、命题内容与要求:具体内容:一是考查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思想品德》教学内容;二是考查2011年国内十大新闻、国际十大新闻,2012年1月至3月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七大精神及十七大以来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命题要求:一是严格控制客观题比例,加大主观性、开放性试题比例,着重考查主干知识、核心内容和核心能力,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辨别是非、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增强初中思想品德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引导考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体现时代性,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引导考生了解中国国情,关注国内外形势,关注国计民生,透视生活,弘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现代公识,培养爱国主义和热爱家乡的情感。三是突出思想性,坚持正确价值观的引导;彰显人文性,促进学生人格健康发展;增强实践性,注重与学生生活经验和社会实践的联系;体现综合性,将道德、心理健康、法律和国情等多方面的学习内容进行有机结合。四是依据课标,注重“双基”,联系实际,难易适度,考查能力,关注发展。对日常教育教学工作起到积极的引领和导向作用,为全面深化新课程打下良好基础。

 

历 史

一、命题理念:题目设计、答题、评价均体现开放性。充分体现历史课程鉴古知今和独特的情感教育功能,渗透对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考查。充分体现新课程的特点,一是运用开卷考试的方式了解学生学习的过程与方法;二是运用开放性试题考查学生运用历史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命题依据:以《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稿)》为基本依据。

三、命题内容与要求:具体内容包括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世界古代史、世界近代史、世界现代史共六部分。要求依据课标,体现课标对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要求;注重基础性和探究性;适当增加主观性试题比重;题目设置符合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认知特点,试题难易程度适中。

附件3

商丘市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序号工作时间内容安排主办单位
15月24日

召开2012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工作会议

市教育局基教科

25月29日—6月2日

组织考生报名、审查奖励和照顾对象、公示

县(区)教育局基教科(股)、各初中学校

35月28日前

向市局基教科报送本县(区)中招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办公地点、电话号码    

县(区)教育局基教科(股)

46月4日

向市局报考生报名人数、报名盘、考点数、考场数、试卷数以及体育、理化生实验考试成绩盘,向市行政大厅交报名费、试卷费。

县(区)教育局基教科(股)
56月6日

向省报送试卷数。市教育局基教科
66月8日前

向省汇试卷款市教育局基教科
76月16日

召开考务工作会议市教育局
86月21日

赴省里领取中招试卷市教育局基教科

96月21日至26日

做好试卷的保管、保密、分发工作市、县教育局基教科(股)

10

6月23日

召开巡视员培训会,县区安排考务工作,培训主考市、县教育局基教科(股)

116月24日

赴市局领取中招试卷

县(区)教育局基教科(股)

126月25日至26日

普通高中招生统考

市、县教育局基教科(股)、各考点

136月27日

将考生试卷送达市教育局

市、县教育局基教科(股)

146月27日至7月2日

评阅中招试卷市、县(区)教育局基教科(股)

157月3日

已评试卷及成绩盘送达市局基教科市、县教育局基教科(股)

167月3日至6日

复查中招试卷市教育局基教科
177月7日至10日

集中纠错市教育局基教科
187月11日至12日

发布中招成绩市、县教育局基教科(股)

197月13日至14日

接受中招成绩查询市教育局基教科
207月16日至20日

正常录取批录取,注册市、县教育局基教科(股)、各高中

21

7月22日至23日

征求未被录取考生志愿市、县教育局基教科(股)

22

7月25日至26日

征求志愿批录取市、县(区)教育局基教科(股)、高中

23

7月31日

向市局报送中招工作总结县(区)教育局基教科
主题词:普通  高中  招生  意见                                 

  抄报:省教育厅,市办公室。                       

  商丘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5月23日印发  

文档

关于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商教文〔2012〕28号商丘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为做好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豫教基二〔2012〕8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一、指导思想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我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规范秩序,阳光招生,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