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文件名称 | 龙湖集团工程质量检查评估管理办法-2017年版 | ||||
| 文件类型 | 强制性规范 | 专业细分 | 工程 | 发布单位 | 集团工程部 |
| 编 制 人 | 于飞 | 审 核 人 | 黄世轩 | 批 准 人 | 邵明晓 |
| 生效日期 | 2017年1月1日 | 正文页数 | 共17页 | 附件个数 | 6个 |
事前预控和事中过程管理是工程质量的保证。通过集团工程部组织对地区公司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估,地区公司工程职能对本公司所有在建项目的月度检查,项目部日常工程检查和验收,落实“6-3-1”工程管理原则,使事前预控和事中过程管理得以落地,强化生产过程工程质量风险管控,保持工程质量管理常态化。
工程质量主抓五项:防渗漏、结构尺寸、抹灰空鼓、材料质量,工完场清。
二、适用范围
各地区公司全部在施项目按下列规定参与集团工程检查:
1. 自持商业(与可售商业或其他业态共存时,结构工程检查范围以轴线为界区分,机电安装工程以系统区分),包括家悦荟、星悦荟、天街;按照自持商业工程检查标准检查;
2. 非自持商业包括住宅、酒店、写字楼、SOHO、LOFT、公寓(含自持)、代建工程、学校、幼儿园参与检查;坡地建筑正负零以下的吊层为住宅时参与检查;统一按照非自持商业类工程检查标准检查。
三、集团工程检查主要管理机制
1.即时处罚机制
对涉及“即时处罚”条款的工程管理行为进行即时处罚。
2.工程管理分析会机制
依据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查评估结果,对季度排名靠后的地区公司或项目,组织召开“工程管理分析会”。
3.工程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召回机制
依据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查评估结果,对连续两个季度排名靠后或通报批评罚星达到一定数量的地区公司工程职能负责人、项目工程经理进行召回培训。
四、管理要求
1. 基本要求:
1.1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验收不能代替“项目部的日常工程检查”。
1.2“地区公司工程职能月度工程检查”不能代替“项目部的日常工程检查”。
1.3“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估”不能代替“地区公司工程职能月度工程检查”。
1.4集团、地区公司、项目工程检查的分类:
| 序号 | 名称 | 检查范围 | 主要检查内容 | 频次 |
| 1 | 项目部日常工程检查和验收 | 项目 | 1工程的日常管理及结果抽查 2项目月度自检工作 | 日常进行 |
| 2 | 地区公司工程职能月度工程检查 | 地区公司所有项目 | 1甲方行为管理 2监理行为管理 3实测实量抽检 4总分包质量管理 5安全文明施工 | 每月一次 |
| 3 | 集团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查评估 | 按总包标段全检 | 1质量风险 2实测实量 3安全文明 | 每年共三轮: 13至5月第一轮 27至8月第二轮 310至11月第三轮 |
| 4 | 集团工程部片区抽检 | 项目 | 1计划进度检查 2工程质量抽检 3材料质量抽检 4工程技术质量行为检查 | 由集团工程管理中心片区负责人每季度完成对所管片区所有地区公司的检查 |
| 5 | 集团运营部召集的“项目停止点检查” | 交付组团 | 六大停止点中涉及工程的部分,详《集团运营停止点检查管理办法》 | 与运营停止点同步进行 |
| 注:样板区一般不参与现场检查,但如果出现极端质量问题,会纳入《工程管理分析会》 | ||||
2.1项目部日常工程检查和验收:
2.1.1项目部日常工程检查和验收分为两类:
1监理组织的检验批验收;
2项目工程团队组织的日常检查(含日常巡检、对总分包的月度检查、项目运营停止点检查中的工程检查等)。
2.1.2项目部每月对所有总分包做月度检查,且应在地区公司工程职能月度工程检查之前完成。项目工程团队组织的日常检查应涵盖地区公司月度工程检查和集团工程检查对应于该阶段的内容。
2.2 地区公司工程职能月度工程检查:
2.2.1基本规定
1组织形式:
每月末由地区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牵头,精装工程中心与抽调项目人员参与,被检项目工程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责任工程师参加,对本公司在施项目进行月度工程检查。
2检查内容与参考标准:
a.现场实测实量:参考《龙湖集团工程质量检查评估管理办法》附件1内容,编制适用于本地区公司职能月检和项目自检的相关文件,并在集团工程部报备;
b.工程质量风险:参考《龙湖集团工程质量检查评估管理办法》附件2、附件4内容,编制适用于本地区公司职能月检和项目自检的相关文件,并在集团工程部报备;
c.安全文明施工,参考《龙湖集团工程质量检查评估管理办法》附件5内容编制适用于本地区公司职能月检和项目自检的相关文件,并在集团工程部报备;
d.建筑材料质量:参考《龙湖集团项目进场材料设备检查管理规定》相关内容,编制适用于本地区公司职能月检和项目自检建筑材料月度检查的依据文件,并在集团工程部报备,检查内容应包括材料实物质量检查(结合抽样复试)和材料进场内业资料检查。
e.项目管理行为质量双月检查:由地区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牵头,工程部内业与抽调项目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内业等)参与,对项目文控内业、进度计划、技术质量行为计划、启动会回顾进行检查。检查按双月进行,具体执行参考《龙湖集团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龙湖集团工程计划管理办法》、《龙湖集团工程技术质量行为管理办法》、《龙湖集团项目启动会工程管理指引》等相关内容。
3成果输出:
地区公司月度检查内容须至少包含上述五项内容,相关检查内容不得少于集团相关参考文件要求,地区公司月度检查简报及相关附件应通过OA由地区公司工程职能负责人审批,并在公司OA新闻上发布。
3
4每月检查时间:
原则上应在当月月末完成检查,特殊情况可延长至下月5日前。OA发布时间不应迟于下月12日前。
5若检查当月已进行第三方质量评估(第三方检查的最后一天与月度检查的第一天相差不超过25天),则总包标段现场实测实量、工程质量风险和安全文明施工得分可采用第三方质量评估结果,但地区公司工程职能应进行建筑材料质量和管理行为质量的检查和评分。
2.2.2具体规定
1检查开始及结束时间:标段进入垫层施工开始至标段交房结束
2检查数量:
a.符合受检条件的标段≤5个,所有总包标段由工程职能组织全检。
b.符合受检条件的标段>5个,采用职能抽检与项目自检相结合的考评方式。
3检查结果按以下方式处理:
a.召开甲方、监理、总分包单位月度工程检查结果点评交流会,起到明确标准、落实奖惩、持续改进的作用;
b.地区公司应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简报(工程职能负责人签字),简报用word文档形式(原则上不附照片),简报上重点体现检查排序和接收简报单位检查中暴露出的工程质量问题(该单位的实体质量问题不发其它单位),快递发送监理公司(发检查排序和所监理总包在检查中暴露出的工程质量问题)、总包单位总经理,使分供方总经理了解甲方对其项目部的评价,加大分供方管理层对龙湖项目的管控力度。
4月度检查在OA公布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a.总包月度考评明细(包含实测实量、质量风险、安全文明、材料质量得分);b.总包考评汇总表。
5上述附件不得将质量缺陷照片上传至OA。
6地区公司工程职能月度检查评分作为地区公司分供方工程质量进度评价的依据之一。
2.3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估内容及计分方式
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查评估每年共进行三轮,3至5月为第一轮,7至8月为第二轮,10至11月为第三轮,对自持商业项目和非自持商业项目分别进行。
2.3.1评估内容:
①自持商业组团:质量风险、安全文明施工;
②非自持商业标段:实测实量、质量风险、安全文明施工。
2.3.2评估开始时间及结束时间
① 自持商业组团在主体结构部分出正负零即开始参评,竣备后不再参评。
② 非自持商业标段评估的开始时间应符合下表“开始时间”条件之一,结束时间为不迟于下列三个时点的较早时点。
| 业态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 独栋 | 出正负零且可实测范围不少于2栋、且每栋不少于2层 | 为不迟于下列三个时点的较早时点:1)综合竣工验收备案日,或项目质监验收日(仅成都、济南公司)。但以毛坯房报建且竣备后精装修交付的项目不受此条;2)工地开放日前30天;3)交付日前60天。 |
| 双联排、类独栋 | 出正负零且可实测范围不少于4户、且每户不少于2层 | |
| 多联排、合院 | 出正负零且可实测范围不少于6户、且每户不少于2层 | |
| 叠拼、叠院 | 出正负零且可实测范围不少于4个单元(每个单元相当于一户的面宽)、且每单元不少于2层 | |
| 洋房、小高层、高层 | 出正负零且可实测范围不少于4个单元层(某楼栋单元的某层称为1个单元层) |
2.3.4考核方式
1)自持商业
1质量风险,计分权重占比80%,详附件2《龙湖集团自持商业项目工程质量风险检查评分表》;
2安全文明施工,计分权重占比20%,详附件5《龙湖集团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3开业组团工程质量评估得分率
=(质量风险得分率)×80%+(安全文明施工得分率)×20%
2)非自持商业
1实测实量,计分权重占比35%,详附件1《龙湖集团非自持商业项目工程实测实量检查评分表》;
2质量风险,计分权重占比55%,详附件2《龙湖集团非自持商业项目工程质量风险检查评分表》;
3安全文明施工,计分权重占比10%,详附件5《龙湖集团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4总包标段工程质量评估得分率
=(实测实量得分率)×35%+(质量风险得分率)×55%+(安全文明施工得分率)×10%
2.3.5关键项直接扣总分的规定
1)自持商业评估暂不设置“关键项直接扣总分”。
2)非自持商业评估设置“关键项直接扣总分”,具体要求如下:
质量风险划定若干条关键质量项,若标段内任一子检查区质量风险关键项按A档扣分项达到下述规定;或文明施工、实测实量符合下述标准,则直接按下述规定扣除标段总分。
质量风险关键项
附件2中的第1.1条、第1.6条、第2.1条、第3.7条、第4.5条、第5.1条、第5.2条、第5.4条、第6.5条、第7.2条、第8.3条、第8.4条、第10.1条和第10.3条。
扣分规定:若有2项按A档扣分,标段总分扣1分;若有3项按A档扣分,标段总分扣1.5分;4项按A档扣分,标段总分2分;5项按A档扣分,标段总分扣2.5分;6项及以上按A档扣分,标段总分扣4分。复查标段,初评与复评的质量风险关键项扣总分累加计算(当初评和复评中均因第1.1条或第4.5条发生质量风险关键项扣总分时,复评扣总分不考虑上述两项因素)。
安全文明施工关键项
扣分规定:文明施工中若“工完场清”项得分率低于60%,标段总分扣1分。复查标段,“工完场清”项初评、复评平均得分率低于60%,标段总分扣1分;“工完场清”项初评、复评平均得分率≥60%,标段总分不扣分。
实测实量关键项
扣分规定:主体阶段“楼板厚度”项得分率低于70%,标段总分扣1分。
2.3.6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估计分规则:
(1)自持商业:自持商业项目得分=项目内各自持商业组团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2)非自持商业:
①无复评标段得分=(实测实量得分率)×35%+(质量风险得分率)×55%+(安全文明施工得分率)×10%②有复评标段得分=(实测实量得分率)×35%+[(首次质量风险得分率)+ (复评质量风险得分率)]×55%/2+[(首次安全文明得分率)+ (复评安全文明得分率)]×10%/2
③项目得分=项目内各标段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④地区公司得分=地区公司各标段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项目”的定义:OA“运营管理系统”中“基础设置”下“项目门户(新)”中某个分期,如重庆新礼嘉两江新宸B地块一期和二期算作两个“项目”。
2.3.7具体规定
(一)自持商业组团
1) 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估一般在检查组到达飞检开业组团前壹天通知。
2) 参加人员:地区公司工程职能、项目工程团队、物业前介人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监理公司总监、总监代表及相关人员。
3) 检查区选择:检查区在现场通过电脑系统随机选取,前后两次第三方质量评估处于同一施工阶段的检查区中间层不得重合。
4) 第三方质量评估组每天检查评估1个开业组团。
5) 第三方质量评估流程:
| 顺序 | 流程名称 | 步骤 | 必须参与人员 |
| 第一步 | 集团发通知进行第三方评估 | 1.评估前壹天集团向地区公司工程部发出第三方评估通知 | |
| 第二步 | 本轮评估首次会议 上午9:00至9:30 | 2.第三方介绍评估规则 | 甲方项目工程经理 甲方工程总监或工程部管理中心经理 甲方组团主管工程师 物业前介人员 第三方检查小组成员 项目监理总监及主要团队成员 开业组团总包项目经理及主要团队成员 开业组团主要分包项目经理(如有需要) |
| 3.甲方工程经理介绍受检开业组团进度情况 | |||
| 4.在评估系统上随机选择质量风险检查区,包括钢筋、模板支撑在施流水段(Ⅰ阶段),地下车库检查部位,中间层等 | |||
| 第三步 | 现场检查 | 5.组织现场检查 | 甲方工程经理 工程部管理中心经理 甲方组团主管工程师 物业前介人员 第三方检查小组成员 项目监理总监及主要团队成员 总包项目经理及主要团队成员 门窗、防水等主要分包单位 |
| 第四步 | 每日评估小结会 | 6.第三方评估小组在当日评估小结会现场给出质量风险、安全文明评分结果,并与各受检单位沟通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 甲方工程总监或甲方工程管理中心经理 甲方项目负责人 甲方项目工程经理 甲方组团主管工程师 物业前介人员 第三方检查小组成员 项目监理总监及主要团队成员 总包项目经理及主要团队成员 门窗、防水等主要分包单位 |
| 7.第三方评估组组长、甲方工程经理在评估结果的表格上签字确认 | |||
| 说明: ●自持商业组团工程经理、监理总监必须参加全程每次“现场检查”。 ●自持商业处于Ⅱ阶段检查时,精装单位项目经理及团队主要成员、甲方精装工程师需全程参加评估。 | |||
7) 检查需要的相关技术资料应在受检开业组团现场检查结束前提供,后补无效。
8) 检查完毕后,检查组须立即在该项目召开本次检查结果沟通交流会,将检查内容在会上进行通报,重点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及整改建议等;每个开业组团的交流会时间不超过3小时。
9) 地区公司应在收到第三方检查报告后10个日历日内整改完成,如不能及时整改完成的,应在10个日历日内提出整改方案及计划;
10) 地区公司工程职能负责人核查项目整改结果,并将整改完成的情况以PPT形式抄送集团工程部备案。
11) 交通接送:由受检地区公司部门统一安排交通工具负责酒店与项目间往返的接送,杜绝施工单位或监理接送。
12) 项目部仅提供工作午餐,同甲方日常工作餐标准,明确规定禁止提供晚餐(评估超过晚上七点时可以提供盒饭或项目部食堂便餐)。
13)第三方检查表格和其它规定详见附件4、附件5、附件6。
(二)非自持商业标段
① 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分为实测实量检查和质量风险、安全文明检查两部分,分别进行;
② 第三方实测实量检查将在检查前壹天,由集团工程部通知,抽取测区方式不变,实测成绩当场公布,工程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现场签字确认;
③ 第三方质量风险、安全文明检查不作提前通知,集团工程部将在检查组到达受检标段时通知地区公司工程职能,由地区公司工程职能通知项目部立即配合检查组开始相关检查评估;
④ 质量风险检查区抽取原则不变,检查区抽取结果与实测实量测区抽取结果无关,质量风险成绩当场公布,甲方项目部委托人现场签字确认;
⑤ 检查区选择:实测测区与质量风险检查区按阶段随机抽取,前后两轮第三方质量评估处于同一施工阶段的测区和检查区中间层不得重合;
⑥ 非自持商业标段项目部须安排代表全程参加第三方评估;
⑦ 非自持商业评估每轮设置复评机制,复评标段数量不少于当轮参评标段总数10%,复检内容仅限于质量风险与安全文明施工,复检评估方式与正常质量风险与安全文明施工评估一致;
⑧ 每个标段的评估小结会不得超过两个小时,检查需要的相关技术资料应在受检标段现场检查结束前提供,后补无效;
⑨ 地区公司应在收到第三方检查报告后10个日历日内整改完成,如不能及时整改完成的,应在10个日历日内提出整改方案及计划,地区公司工程职能负责人核查项目整改结果,并将整改完成的情况以PPT形式抄送集团工程部备案。
⑩ 实测实量组由受检地区公司部门统一安排交通工具负责接送,质量风险与安全文明由受检地区公司部门统一安排交通工具负责送回酒店,杜绝施工单位接送。项目部仅提供工作午餐,同甲方日常工作餐标准,明确规定禁止提供晚餐(评估超过晚上七点时可以提供盒饭或项目部食堂便餐),项目配合提供合同约定的检查工具。
第三方检查表格和其它规定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5、附件6。
2.4集团工程部片区抽检
2.4.1检查频次
每个地区公司每季度不少于2个组团次。
2.4.2材料飞检
① 随机抽查项目及标段的建筑材料是否为我方指定品牌或合同约定品牌以及规格型号,并现场测量门窗、栏杆、幕墙龙骨、幕墙面板、桥架、防水、管道等材料厚度尺寸和钢筋等材料的单位长度重量;
② 对材料现场抽样,送集团约定的检测单位进行检验。此项检查不纳入质量评估的计分,但作为“即时处罚”的依据。
2.4.3计划及进度检查
具体检查办法详见《龙湖集团工程计划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2.4.4工程技术质量行为检查
具体检查办法详见《龙湖集团工程技术质量行为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2.4.5工程质量检查
按交房组团检查项目工程质量,重点检查结构安全、防渗漏,兼顾重要的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若发现标段存在系统性渗漏隐患时,非随机抽取检查区进行检查,若检查结果触犯“即时处罚”条款,进行即时处罚。
对于存在进度风险和质量风险的项目,片区抽检报告发集团运营中心、地区公司总经理、运营总、工程总。地区公司应在收到报告后10日内予以首次回复,并按计划进行整改;完成整改后应回复集团工程部。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回复集团,按“即时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五、管理制度
1.管理职责
1.1各地区公司工程职能
各地区公司工程职能负有对各项目工程管理行为的日常指导、培训和检查职责,对各地区公司项目的整体质量提升负有管理责任。对集团检查结果,工程职能负责人须组织部门员工进行培训交流,督促项目落实整改措施并整改到位。
1.2项目总监
项目总监负有对本项目工程质量的日常督导和检查的责任,对项目工程质量负有管理职责,对与工程管理相关的跨部门问题解决效率在项目层面承担第一责任。
1.3项目工程经理
项目工程经理负责项目月度现场检查的组织,安排项目日常工程检查,是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1.4地区公司工程管理中心
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对本公司重要施工方案组织评审(包括交房后重要报修施工方案的审核)、主持月度现场检查、员工专业培训等职责。
1.5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本项目技术方案及技术变更审核、协助工程经理主持对本项目全部总分包单位进行月度检查,参加停止点检查,项目内部技术培训、技术管理等工作。
2.奖罚
2.1地区公司年度集团工程质量大奖
2.1.1年度集团工程质量大奖参评条件:
1)地区公司有年度工程质量客户满意度数据,且数据须包含“磨合期2”或“稳定期”相关维度数据;
2)地区公司符合参与集团非自持商业项目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年度排名的条件。
2.1.2年度集团工程质量大奖计算规则:
1)评价维度:
①地区公司当年年度工程质量客户满意度:计分权重占比50%,数据来自第三方客户满意度调研;
②非自持商业工程质量第三方评估当年年度地区公司得分:计分权重占比50%;
2)评价方式
地区公司年度集团工程质量大奖评分=地区公司当年年度工程质量客户满意度×0.5+非自持商业工程质量第三方评估当年年度地区公司得分×0.5。
2.1.3年度集团工程质量大奖类别
地区公司本年度无非自持商业第三方质量检查评估中★及以上通报批评记录,且当年未召开地区公司级工程管理分析会,且本年度所有项目按时交付(集团运营节奏调整外)按以下标准获得“地区公司年度奖励”(若地区公司因上述原因丧失获奖资格,则该奖项空缺):
①年度集团工程质量大奖评分排名第一的地区公司,获“工程质量金奖”,给予★★★★★通报表扬;
②年度集团工程质量大奖评分排名第二的地区公司,获“工程质量银奖”,分别给予★★★★通报表扬;
③年度集团工程质量大奖评分排名第三的地区公司,获“工程质量铜奖”,分别给予★★★通报表扬;
2.2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年度奖励和年度处罚
自持商业不设置年度排名、年度奖励、年度处罚。
地区公司参与集团非自持商业项目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年度排名、年度奖励、年度处罚的条件:地区公司本年度参与3轮集团非自持商业项目工程检查;或地区公司本年度参与前两轮集团非自持商业项目工程检查,且上一年第三轮参与检查。地区公司按本年度得分排名,地区公司年度得分=地区公司本年度参检各轮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非自持商业项目参与集团年度排名、年度奖励、年度处罚的条件:项目本年度参与3轮集团非自持商业项目工程检查;或项目本年度参与前两轮集团工程检查,且上一年第三轮参与检查。项目按本年度得分排名,项目年度得分=项目本年度参检各轮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2.2.1地区公司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年度奖励
地区公司本年度工程检查无★★★通报批评记录,且当年未召开地区公司级的工程管理分析会,且本年度所有项目按时交付时(集团运营节奏调整外),按以下标准获得“地区公司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年度奖励”(若地区公司因上述原因丧失获奖资格,则该奖项空缺):
1)非自持商业年度得分最终排名第一的地区公司,给予★★★★★通报表扬;
2)非自持商业年度得分最终排名第二的地区公司,给予★★★★通报表扬;
3)非自持商业年度得分最终排名第三的地区公司,给予★★★通报表扬;
4)非自持商业年度得分最终排名第四、第五的地区公司,给予★★通报表扬;
5)非首次参评地区公司和上一年度相比,非自持商业年度得分最终排名上升最多的,给予★★通报表扬;
6)首次参评的地区公司,年度最终排名进入前6名的,给予★★通报表扬。
以上奖项不重叠计算,如果某地区公司符合上述规定的两项以上,则以奖励较高的为准。
2.2.2项目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年度奖励
在本年度工程检查无★及以上通报批评记录前提下、当年未召开项目工程管理分析会,且若该项目本年度应交付而按时交付时,按以下标准获得“项目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年度奖励”(若项目因上述原因丧失获奖资格,则该奖项空缺):
1)非自持商业年度得分最终排名第一至第四的项目,给予★★通报表扬(优秀项目);
2)非自持商业年度得分最终排名第五至第八的项目,给予★通报表扬(优良项目)。
2.2.3地区公司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年度处罚
非自持商业年度得分排名倒数第一、第二、第三的地区公司,且地区公司年度得分<83.00分,分别给予★★★、★★、★★通报批评。
2.2.4项目年度处罚
非自持商业年度得分排名倒数第一至倒数第五的项目,分别给予★★、★★、★、★、★通报批评。
2.3工程质量检查评估轮次奖励和轮次处罚
2.3.1自持商业工程质量检查评估轮次奖励和轮次处罚
1)自持商业不设地区公司排名、奖励、处罚;
2)当轮自持商业工程质量检查评估中集团排名第一、第二的项目,分别给予★★、★通报表扬;
3)当轮自持商业工程质量检查评估中集团排名倒数第一的项目,给予★通报批评。
2.3.2非自持商业工程质量检查评估轮次奖励和轮次处罚
1)非自持商业评估不设置每轮地区公司奖励、处罚;
2)当轮评估时间范围内,在各类工程检查中无★及以上通报批评记录前提下,非自持商业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当轮排名集团前八名的项目,分别给予★★、★★、★★、★、★、★、★、★通报表扬(若项目因上述原因丧失获奖资格,则该奖项空缺);
3)非自持商业工程质量检查评估当轮排名后三名的项目,分别给予★通报批评。
2.4即时处罚
| 处罚类别 | 应处罚的情形 |
| ★★★ 通报批评 | 第1条:2015年7月1日及其后交付的组团出现系统性渗漏。 |
| 第2条:第三方检查标段检查区抽取完成后,马上进行针对性修补或进行局部遮挡,或者更换楼栋号或楼层号。 | |
| 第3条:采用各种手段,以达到让第三方检查组弄虚作假的目的。如:行贿、送礼、超规格接待(如请吃晚餐、安排旅游等)、让施工单位接待等。 | |
| ★★ 通报批评 | 第4条:集团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估单个标段总分≤75.00分。 |
| 第5条:集团工程部要求地区公司整改回复的内容在规定时限内未整改回复。分三种情形: (1)收到标段简报后10日内未完成首次回复(必须由工程职能总回复); (2)超过首次回复时确定的最后整改完成期限5天,未完成整改完工回复; (3)地区公司完成整改完工回复后,经集团复查,未达到整改要求。 | |
| 第6条:存在可能危害地基基础安全的下列行为之一,项目部未及时采取有效管理措施: (1)地基勘察管理不到位,致使勘察报告未反映地基实际情况,造成经济损失超过一百万元; (2)未按规定召开地基处理、基础(含桩基)选型、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施工方案未通过审批就开始施工; (3)软土地区,在桩基础施工完成后发生基坑违规开挖、地面大面积堆载、重型机械行进、相邻工程挤土桩施工等环境条件变化,造成基桩破坏事故,造成经济损失超过一百万元; (4)因管理不到位造成深基坑垮塌,造成经济损失超过一百万元,包括:未按通过审批后的施工方案施工、未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有效的管理、未按规范和方案进行基坑变形监测、变形监测结果异常时未及时采取有效管理措施等。 | |
| 第7条:软土地区项目未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建筑变形监测,或变形监测报告结果异常时未采取有效管理措施。 | |
| 第:车库顶板局部施工荷载(含材料堆放、车辆运输、土方堆填等)超过设计荷载要求,且无有效措施。 | |
| ★ 通报批评 | 第9条:项目及标段的建筑材料非我方指定品牌或合同约定品牌及规格型号,且未经我方项目工程经理、项目成本经理、项目总、工程职能负责人、造价采购职能负责人书面同意;或项目材料经集团抽检不合格。 |
| 第10条:存在系统性渗漏隐患,按照附件二《龙湖集团质量风险检查评分表》,某个子检查区质量风险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且达到A档扣分标准: (1)地下室外墙未设止水螺杆;螺杆端头未凹进切割且抹平就施工防水层; (2)地下防水基层处理不到位:露筋、错台、蜂窝、孔洞、裂缝等缺陷未处理就施工防水层; (3)屋面防水基层处理不到位:浮浆未清理,蜂窝麻面、疏松未处理(单处面积大于20cm2);露筋、孔洞未处理;裂缝未按审批后方案处理;女儿墙或侧墙上穿墙螺栓PVC套管未处理就已施工防水层。 | |
| 第11条:存在系统性渗漏隐患,按照附件二《龙湖集团质量风险检查评分表》,某个检查区质量风险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且达到A档扣分标准: (1)应设混凝土导墙而未设; (2)砼导墙(反坎)结合面凿毛不到位:已支模还未剔凿(特别注意竖向结合面)或剔凿不到位;透过导墙或反坎漏水; (3)砼导墙(反坎)内撑措施错误:导墙用木块、砖块等内撑,或用铁丝穿模,或使用pvc穿墙螺杆; (4)钢副框或主框与墙体间缝隙在窗边范围内抹灰前未封堵到位; (5)外墙挂网、甩浆前孔洞未封堵到位(中间层)(外墙穿墙螺杆洞可以仅用发泡聚氨酯进行封堵的城市包括:重庆、南京、无锡、常州、西安、长沙、成都、昆明); (6)管洞(含烟风道)未撑补到位:层高小于5m未撑补、撑补质量差(如存在渗漏痕迹、孔洞、蜂窝、疏松、高低不平、露筋或铁丝、或抹灰修补痕迹); (7)屋面、露台、空调机位泛水高度内采用带PVC套管的穿墙螺杆。 | |
| 第12条:项目现场存在损害主体砼结构及其受力性能的下列行为之一,每个单体达到括号内的数量: (1)未征得设计院结构设计师书面同意(仅限于施工图结构设计总说明、设计变更和技术洽商三种形式)在剪力墙、梁上后开洞(直径大于80mm,不包含悬挑架工字钢、塔吊附墙件开洞,1处); (2)截断钢筋直径不小于18mm(1处)。 | |
| 第13条:项目现场钢筋工程、模板支撑工程存在系统性质量缺陷的;混凝土浇筑过程存在严重不规范行为的。 | |
| 第14条:超过次月12日,地区公司未在OA上公布工程职能上月月度工程检查文件(上月为冬歇期或春节停工月份时往前推,直到有施工的月份);或月度检查文件不全,只有成绩排名而缺少相关附件。 | |
| 第15条:75.00分<集团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估单个标段总分≤80.00分。 | |
| 第16条:实测实量中楼板厚度项出现一处较设计值负偏差大于15mm。 | |
| 通报批评 | 第17条:集团第三方评估组凭有效工作证件无法进入施工现场的,或现场存在停工迎检、驱赶工人或故意阻挠评估工作的,点名通报批评项目工程经理且标段综合评估成绩扣3分。 |
| 第1:集团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估前,项目部代表介绍标段工程形象进度信息明显不准确,或造成选择的检查区和子检查区无效、或造成已具备检查条件的范围缩小,点名通报批评项目工程经理。 | |
| 备注: 1、以上第2、3、5、6、7、8、9、13、14、16条适用于自持商业项目,以上全部条款均适用于非自持商业项目; 2、第1条将参考集团客服渗漏报事系统数据,由集团工程部认定;第2、4、5、10、11、12、15、16条根据第三方检查报告认定;第3、5、6、7、8、9、10、11、12、13、14、16、17条集团工程部均可直接认定。 3、第14条以地区公司为计算单位;第3、6、7条以项目为计算单位;第1、2、4、5、8、9、10、11、13、14、15、16、17条以标段或组团为计算单位。 | |
2.5.1以下情况须召开工程管理分析会
1每一轮自持商业工程质量检查评估中排名集团倒数第一的项目,须召开项目级“工程管理分析会”。
2每一轮非自持商业工程质量检查评估中排名集团最后三名的地区公司, 须召开地区公司级的“工程管理分析会”。
3每一轮非自持商业工程质量检查评估中排名集团最后八名的项目,须召开项目级的“工程管理分析会”。
4地区公司在当轮评估时间范围内受到即时处罚较多时,由集团工程部通知召开地区公司级工程管理分析会。
2.5.2工程管理分析会基本要求
| 层级 | 主持人 | 参会人员 | 会议成果(至少须包括) |
| 地区 公司级 | 工程总监 | 1地区公司总经理 2地区公司相关职能团队 3集团运营中心 4集团工程部 | 1原因分析及“管理整改方案” 2跨职能的管理动作分解 3落实解决方案的计划,责任部门、责任人 4专项培训 |
| 项目级 | 工程经理 | 1地区公司工程职能负责人 2地区公司运营负责人 3项目相关职能团队 4集团工程部 | 1原因分析及“管理整改方案” 2项目部准备采取的措施 3落实解决方案的计划,责任部门、责任人 4专项培训 |
1由工程职能负责人在地区公司或项目工程管理分析会完成后3天内向集团工程部发送“工程管理分析会”的会议纪要。
2集团工程部对项目、地区公司“工程管理分析会”整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
3根据需要组织专题培训或专题讨论。
2.6工程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召回机制
集团工程部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工程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召回机制。
2.6.1工程召回机制的启动
①地区公司工程职能负责人召回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地区公司连续两个季度集团工程检查排名位于后三名,且地区公司连续两个季度得分<85.00分;地区公司因工程质量检查一个季度被通报批评达5星或两个季度达8星。
②项目工程经理召回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项目连续两个季度集团工程检查排名后八名;项目因工程质量检查一个季度被通报批评达3星或两个季度被通报批评合计达5星。
2.6.2工程召回机制的主要内容
①集团工程部总经理工作谈话,分析管理工作不足之处。
②集中培训;参观优秀项目、学习先进工程管理经验。
③学习集团工程管理制度,考试。
④工程管理答辩、改进目标承诺。
六、对分供方的评价
第三方评估成绩总包评价指标之一,具体详见《龙湖集团分供方管理制度》。
七、解释权
《龙湖集团工程质量检查评估管理办法2017年版》的解释权归集团工程部。
八、生效日期
本管理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原2015年12月发布的《龙湖集团工程质量检查评估管理办法2016年版》废止。
九、附件
| 附件编号 | 附件名称 |
| 附件1 | 龙湖集团非自持商业项目工程实测实量检查评分表(2017年版),共7页 |
| 附件2 | 龙湖集团非自持商业项目工程质量风险检查评分表(2017年版),共7页 |
| 附件3 | 龙湖集团非自持商业项目工程检查若干规则说明(2017年版),共4页 |
| 附件4 | 龙湖集团自持商业项目工程质量风险检查评分表(2017年版),共8页 |
| 附件5 | 龙湖集团项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2017年版),共10页 |
| 附件6 | 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估项目部需要准备的测量工具清单(2017年版),共1页 |
集团工程部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