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工作票应清楚、详细载明工作任务、停电范围、安全措施。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经批准的有权人签发后生效,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
二、下列工作必须填用第一种工作票:
1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或部分停电者。
2 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三、下列工作必须填用第二种工作票:
1 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2 控制屏、直流屏和低压配电屏、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3 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须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4 在水轮机、发电机、调速器及与机组安全有关的附属设备上工作。
四、值班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在收到工作票后,应认真审查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然后进行停电、验电、挂接地线、装设遮栏和悬挂标示牌操作。
五、对两个以上的工作班应各自开一张工作票,但在同一设备上的工作,可使用一张工作票,由总负责人与工作许可人联系。
六、值班人员做好全部安全措施后,由值班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交待检修现场停电范围和安全措施,并指出带电部位,同时向工作负责人当面触摸被检修的设备确无电压,双方签字后,由工作许可人下达工作许可命令。
七、工作负责人接收现场后,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范围、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需离开现场时,应指定专人负责,并告诉工作班成员和值班负责人。工作中需要变更安全措施时,必须取得值班负责人的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
八、工作间断施工,安全措施应保持不变,如施工设备急需送电时,值班人员应在合闸送电前通知检修人员,否则,应派专人看守已送电的设备,直到通知全体工作班人员为止。
九、工作票一式两份,工作许可后,双方各执一份。对施工设备当日不能完工的,应将工作票交给值班人员按值移交。次日复工时,应取得值班人员许可,并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应重新认真查实安全措施,确定符合工作票上的要求,方可工作。工作终结后,经双方签字各保存一份工作票,保存期为三个月。
十、值班人员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规程时,应立即制止,若不听劝阻又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十一、工作终结时,由工作班清理现场,设备验收合格,工作班人员查明现场确实无问题、人员全部撤离后,才能撤除全部安全措施,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在得到有关人员的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十二、严禁约时停、送电。
制度2:操作票制度
一、电力系统的一切操作,必须得到当值调度或所属领导的命令方可执行。值班员在接受当值调度员或所属领导的一切操作(包括保护装置停用、启用)命令时,双方应互报姓名,坚持复诵制度,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倒闸操作命令应由班长或主值班员亲自接听,并逐字逐句记入记录簿。
二、值班员接到命令后,应及时按操作顺序填写操作票,经班长或主值班员审核后,方可执行。
三、倒闸操作票填写好后,应在一次主接线图上唱票复诵预演操作,再到现场核对实物,按操作顺序正确执行。在执行一项操作后,监护人须在操作票对应栏内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并加盖“已执行”章。如操作过程中发生疑问应立即停止操作,待问题弄清楚后再执行。
四、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项操作任务,在操作票的任务栏中,须写明设备名称和调度认可的编号(即双重编号)。
五、电力系统的倒闸操作,应有两人执行,班长或主值班员监护,副值班员操作。单人值班的倒闸操作,可由一人执行,但较复杂的重要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
六、用绝缘棒或经传动机构断开或闭合开关和刀闸,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靴。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操作接地电阻不符合要求的设备时,晴天也应穿绝缘靴。雷雨时,禁止倒闸操作。
七、下列倒闸操作可不用操作票,但应在操作记录上详细载明。
1 事故处理。
2 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
3 拉开接地刀闸或拆除全站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制度3:工作许可制度
一、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以下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1 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 修设备确无电压;
2 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3 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
二、运行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取得对方的同意并及时恢复。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在值班日志内。
制度4:工作监护制度
一、工作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后,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进行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二、所有工作班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进入、滞留在高压室和室外高压设备区内。
若工作需要(如测量极性、回路导通试验、光纤回路检查等),而且现场设备允许时,可以准许工作班中有实际经验的一个人或几人同时进行工作,但工作负责人应在事前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予以详尽的告知。
三、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
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若因故需要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
四、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需要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代替,告知工作班全体成员,履行变更手续。
制度5:运行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规程,遵守纪律,做好安全经济运行。
二、值班人员穿戴整齐、符合规定。不准蓄长发、穿拖鞋、打赤膊、穿背心短裤、高跟鞋、裙子上班,严禁在岗位上喧哗、追逐、做私活、打瞌睡及上网玩游戏、炒股等一切与值班无关的事。
三、运行值班人员必须熟悉业务,掌握设备的特性和结构,工作原理,操作程序,做到操作熟练,准确迅速,及时调整有功、无功负荷,确保机组运行在最佳状态。
四、服从调度命令,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五、严格执行设备巡视检查制度,监视各种表计、信号,准确判断运行情况,认真作好运行记录,清楚无误,书写工整,规范的记录各种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情况。
六、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处理有关问题,发现事故和故障时,保持慎重、冷静、正确地分析,果断、迅速地处理故障和事故,尽量缩小事故范围,避免设备损坏和人身伤亡事故,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做好记录。
七、严禁将危险品、杂物带入厂房、控制室等生产场所,不得在岗位上带小孩,会见客人等。
八、不准擅自换人值班,有特殊情况确需换班的,必须按身份对等原则,并应办理相关手续。
九、认真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发电车间的“无尘、无蛛、无油”三无清洁工作及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
制度6:运行交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按规定的交时间进行交接,在未办理完交接手续前,不得擅离职守。
二、在处理事故或进行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交时发生事故,停止交,并由人员处理,人员在负责人指挥下协助工作。
三、交前,人员应打扫厂房卫生,作好有关记录,整理好资料、图表、上级命令或通知,清点器具,并就以下内容在记录簿上做好小结向人员现场指明:
1 系统和本站运行方式。
2 保护和自动装置运行及变更情况。
3 事故处理、设备异常、缺陷发现及时处理情况。
4 接地线、标示牌悬挂情况及检修、试验情况。
5 倒闸操作、未完的操作指令及其它未完结的工作。
四、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达机房、中控室,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勤,人员未按时到达,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上级,人员不许饮酒。
五、交时应做到全面地对口交接,交接双方共同检查设备,人员应认真检查各种记录。
六、人员如发现人员未做好交准备和清洁卫生等工作时,有权拒绝。
七、交接完毕后,双方值班人员在交记录簿上签字。
制度7: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按时巡视设备,对设备异常状况要及时发现,认真分析,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和按规定上报,巡视设备要仔细检查、观察、倾听、鼻嗅,辨别有无异味、异音等情况,牢记巡视要领,做到细微情况不放过。
二、巡视检查按照发电站运行维护规程逐项进行。
三、设备巡视检查时间:
1 交时,两值人员应共同检查室内、外设备(仅指厂房)一次,值班人员每小时巡视室内、外设备(仅指厂房)一次,高峰负荷时增加巡视室内、外设备次数。
2 全体检修人员定期全面巡视室内、外机电设备(含取水闸门、快速闸门),白天、夜间(闭灯)各一次。
四、特殊巡视
1 事故跳闸后,对故障电流所通过的路径详细检查一次。
2 恶劣天气或天气突变时均应增加巡视室内、外设备的次数。
3 发电机组、调速器、变压器新投入或大修后投入运行二十四小时内,每小时巡视一次。
4 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时,应加强监视设备温度、油温及其它运行情况。
5 设备缺陷有所发展时应加强监视。
6 节假日及上级要求的特殊时段要加强巡视。
7 巡视设备发现缺陷时,应及时在设备缺陷表上作好详细记录并报告上级部门。
五、运行、检修人员进入升压站巡视检查、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穿绝缘鞋。
制度8:运行管理制度
一、电站应制定符合实际的现场运行规程,并严格执行。
二、值班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悉水电站各电气设备运行情况,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当值运行、维护、操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值班人员在接到停送电指令后,实行复述制,认真核对所要停、送电的开关,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停电后加锁挂牌。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在执行工作票、操作票时应按要求认真审核,工作结束后应及时交回存档。
四、交人员应严格执行交制度。对当值期间设备的运行情况认真填写记录并向人员详细交待告知,在交时发生事故或运行异常时停止交接,由当值人员组织处理,人员在人员的指挥下协助处理。
五、值班人员应按设备巡回检查制度要求,对运行设备定时、定点按巡视路线进行巡视检查。
六、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按照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处理。
七、认真清扫生产场所卫生,严禁用湿抹布擦拭电气设备及电缆。
八、与电网联络线按调度指挥操作,发生跳闸时,必须向调度报告经同意后方可送电。
九、水电站应具备的法规及规程文本: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4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令第239号)。
5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3 号)。
6 《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 )。
7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4285 )。
8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GB26860-2011)。
9 《水轮机发电机组起动试验规程》(DL507)。
10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572)。
11 《电力变压器检修导则》(DL/T573)。
12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596)。
13 《水轮机运行规程》(DL/T710)。
14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DL/724)。
15 《水轮发电机运行规程》(DL/T751)。
16 《水轮机调速器及油压装置运行规程》(DL/T792)。
17 《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运行及维护规程》(DL/T1009)。
18 《发电厂检修规程》(SD230)。
19 《农村水电站优化运行导则》(SL293)。
20 《微机继电保护运行技术管理规程》(YB/T4122)。
21 其它适应本站的法规和规程。
十、应悬挂下列图表:
1 电气主接线模拟板。
2 安全运行揭示牌。
3 调速系统及油、水、气系统图。
4 水轮机运行特性曲线图。
5 电气防误闭锁装置模拟图。
6 设备巡视路线图。
十一、应具备下列提示图表:
1 主要设备参数表。
2 有权签发工作票人员、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监护人及有权单独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名单。
3 接地选择顺位表。
4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定值表。
5 紧急停机操作顺序表。
6 紧急情况电话表。
十二、应具备下列记录:
1 交记录。
2 运行分析记录。
3 安全活动工作记录。
4 设备检修试验记录。
5 万用钥匙使用记录。
6 反事故演习记录。
7 设备事故处理记录。
8 设备缺陷及处理记录。
9 电气绝缘工具和安全用具检查试验记录。
10 避雷器动作记录。
11 水工建筑物检查记录。
12 指令、指示记录。
13 水轮发电机组启停记录。
14 水轮发电机组自动装置故障动作记录。
15 断路器、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记录。
16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调试记录。
17 工具及备品备件记录。
18 蓄电池测试记录。
19 水工交记录。
20 外来人员记录。
21 上岗人员技术考核记录。
22 运行记录(格式自定)。
十四、应具备下列管理制度:
1 工作票制度。
2 操作票制度。
3 交制度。
4 设备巡视检查制度。
5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6 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制度。
7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8 设备验收管理制度。
9 水工建筑物管理制度。
10 备品备件管理制度。
11 安全管理制度。
12 防汛及突发事故管理制度。
13 应急设备管理制度。
14 消防管理制度。
15 设备、设施评级管理制度。
16 其它适应本站的管理制度。
制度9:检修管理制度
一、一般检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备检修应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质量第一"的原则。
2 设备检修宜安排在枯水季节。
3 设备检修应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缩短检修工期,确保检修质量。
二、定期检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根据厂家要求和设备运行状况制定定期检修计划。
2 定期检修通常分为小修、大修和扩大性大修三类。
3 检修前应深入现场,充分了解运行设备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为检修提供依据。
4 定期检修应确定类别,制定检修工艺流程,经批准后实施。
5 检修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要求。
6 检修后的设备应进行检测、试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7 检修、测试、试验有关技术资料应及时存档。
三、检修组织
1 根据巡检记录、设备运行状况,生产部门制定大、小修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大、小修项目、内容、实施的具体措施、检修工艺、时间计划、所需材料、备件与费用预算。
2 大、小修方案经审批同意后,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学习,提前做好检修准备。检修完成后由检修部门总结并上报。
3 日常维修由检修部门根据设备运行的具体情况,充分利用停产时间主动进行维护检修。保证设备完好率。
4 计划检修须提前申报。
四、计划检修的范围
1 小修:为了保证发电机大修周期内安全运行到下一次大修,对发电机进行定期的检查、清扫、试验和修理,消除已发现的局部缺陷和更换个别部件。
2 大修:对发电机组有计划的进行彻底的、全面的检查和修理,全部和部分解体,进行更换、修理易损的主要部件,恢复发电机组设计性能和出力。
3 扩大性大修:指吊出发电机转子的检修,以保持,恢复或提高设备性能。
4 一般检修间隔:
| 设备名称 | 小修间隔 | 大修间隔 |
| 水轮机 | 每年2次 | 3~6年 |
| 发电机 | 每年2次 | 3~6年 |
| 调速器 | 每年2次 | 3~6年 |
| 进水阀 | 每年2次 | 3~6年 |
| 主变压器 | 每年1次 | 10年 |
五、设备检修验收
设备检修完毕,按《发电厂检修规程》进行验收。
六、相关记录
1 检修计划。
2 检修试验记录。
3 检修(大小修)总结。
附: 设备检修和试验记录
| 年 月 日 | 天 气: | ||
| 设备名称及编号: | |||
| 设备铭牌 参数 | |||
| 设备检修 试验原因 | |||
| 设备检修 内容 | |||
| 试验项目 及结果 | |||
| 设备质量 评价 | |||
| 检修单位 | 试验 单位 | ||
| 检修 负责人 | 试验 人员 | ||
| 检修时间 | 试验 时间 | ||
| 备注 | |||
一、生产目标的制定,必须全面分析,通盘考察,综合协调。目标计划由电站下达,统一指挥,组织生产,各部门要通力协作,相互配合。
二、分管生产领导负责生产管理工作,并具体操作。
三、生产必须安全、高效、优质,以节约能源、降低成本为出发点,生产管理部门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运行方案,组织生产,确保生产目标的实现。
四、调动生产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合理安排、优化调度、量化管理。完成生产任务必须要有切实的保证措施。遇到生产任务需要调整时,各部门必须服从统一调整、调度。
五、各部门根据生产目标分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制度11:技术管理制度
一、编制并严格执行生产技术规范,各项技术要符合生产与安全要求。
二、以《规程》为工作标准,以技术为手段,加强设备的技术管理。
三、各工作岗位人员,要切实掌握岗位技术,熟练处理各种技术问题,认真执行《运行规程》、《检修规程》、《安全规程》。
四、仪器、仪表要符合标准,检查、检修、测量数据要准确,符合规程规范。
五、技术设计数据及图纸,在符合运转要求的前提下,不得任意修改,若不符合运转要求,要提出修改意见及依据,经批准后执行。
六、及时收集电站定期检测、试验、大修资料,建立技术档案。电站所有的设备图纸、技术资料由生产管理部门管理,实行借用登记制。任何人不得据为私有。所有新设备、仪器的使用说明书必须立即复印备份,原件存档,复印件方可借阅。
制度12:设备技术监测制度
一、绝缘技术监测:主要指发电机组、主变、生活变、厂用变、电力电缆、断路器、互感器、避雷器、电动机等,除《规程》要求外,还须按下列规定进行监测:
1 发电机停机72小时以上、受冲击后或带负荷异常运行后,必须进行绝缘测量,每月15日进行正常绝缘测量(指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但应保证每月不少于一次)。
2 主变、厂用变、生活变监测每年2次,受到外界故障冲击或瓦斯、差动动作后必须进行绝缘测量和外观检查。
3 断路器、互感器、避雷器,应在雨季前进行预防性试验。电动机每月一次绝缘测量,断路器受到强烈冲击或事故跳闸5次,必须进行详细检查及绝缘测量。
二、油务技术监测:
1 电机、电器及其它用油,要保证油色正常,干净无杂质。水份、酸碱及化学成分、耐压值必须符合标准。每年至少两次油样化验及耐压试验。
2 一般性检验项目,按规程进行周期检查,同时还应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及使用环境条件、气候等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验。
三、仪表技术监测:
1 按技术文件要求、标准及生产需要,建立计量仪表、标准仪表及其它仪表管理卡,确保仪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仪表的存放应保持干燥、清洁、通风,做到防震、防磁。
3 各种仪表要按其规程或规范使用。运行、检修人员要经常检查巡视在线的计量、监视、控制仪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4 计量级表计,按规程要求送校验。
四、机械技术监测
1 发电机组每月至少两次监测摆度及振动情况,在机组受到较大冲击后,必须进行检测。
2 在条件许可情况下,监测各种间隙。
3 主阀、调速器、空压机、行车等按规程检测。
制度13:计量管理制度
一、各种计量仪表及器具必须符合标准,计量准确无误,严格执行周期定检。对计量表误差超过规定者,禁止使用。
二、电能计量表必须是倍率无误、编号无误、计数准确,更改倍率或停换表计或移动表位,均须报告各方验收抄表。关口表必须每年更换一次,计量装置每半年检验校正一次。所有电能表计必须按规定如实抄录。做到抄表、开票、收款分开进行。
三、每月统计发、供电量、自耗电量、计算综合网损,损耗量过大要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处理。
四、直供区用电抄表由电站负责,上下网及大用户的用电情况要逐日计算比较,及时发现并消除误差。每月按供电部门统一的时间抄录用户电表,然后过簿给财务部门开票,再由电站领票收款,最后将电费款交财务部门。
五、严格执行《计量管理条例》。
制度14:设备、设施缺陷管理制度
一、运行、检修、试验等生产一线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严格执行本规定,及时发现和主动消除设备缺陷。
二、所有设备、仪器要统一分类、编号、定级、建档立卡。档案一式两份,电站和生产管理部门各一份。
三、设备的维护、检修由专人负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确保主要设备完好率100%。
四、每年一次对所有电机的轴承部位清洗及加注润滑油。
五、定期巡视检查测试,做好原始记录,整理存档备查。
六、设备缺陷的分类:
1 紧急缺陷:凡严重威胁人身设备安全,不立即进行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
2 重大缺陷:对人身设备安全有一定威胁,但仍能继续坚持运行,不致于很快造成事故者。
3 一般缺陷:对运行有影响但不危及安全者。
七、值班人员应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无论消除与否均应做好记录,确定缺陷分类,及时上报。
八、检修人员对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应及时安排处理,防止故障扩大造成事故。对一般缺陷可列入计划定期检修处理。
九、设备缺陷处理:
1 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在分管领导的指挥下处理,一般缺陷均由各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处理。
2 运行人员、检修人员或有关人员对设备进行严格检查,发现设备缺陷,应对其性质分类,填写设备缺陷表。紧急、重大缺陷应立即报告,并着手处理,在缺陷处理之前,应加强巡视,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故障蔓延。
3 发现缺陷或接到缺陷报告,要立即组织各有关专业人员进行抢修,消除隐患。
4 对设备缺陷的发现、处理结果,均要登记存档。
十、缺陷处理后的验收:
设备缺陷消除后,值班人员要认真验收;检修人员将消缺情况在设备缺陷记录簿做好记录。由运行负责人审核确认设备缺陷已消除,并在设备缺陷记录簿验收栏内签注意见并签名。
生产管理部门应经常检查和督促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情况,负责质量验收的组织工作,分析形成设备缺陷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附: 设备缺陷发现及处理记录
| 缺陷发现班组 | 发现人签字 | ||
| 发现日期: | 年 月 日 时 分 | ||
| 缺陷状况: | |||
| 处理结果及交待:
检修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 |||
| 运检双方验收意见: 运行人员签字: 检修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 |||
1、设备的定期试验与轮换制度是检查设备运行状况,提高备用设备可靠性的重要手段,是保证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
2、各岗位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由岗位值班员具体负责,数据及轮换的结果,岗位负责人应详细填入值班记录并签字。
3、对系统有影响的电气设备轮换试验应请示生产管理部门联系有关单位后方可进行。
4、试验与轮换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特殊试验有关人员必须到现场监督。
5、主要试验及主要动力设备的轮换,要经分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间隔时间内进行过试验或轮换的设备经分管负责人同意后可以不进行轮换,但应做好记录。
6、设备试验与轮换过程中运行工况应稳定,并做好专业、工序间的联系和配合,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和操作过程中的安全。
7、试验与轮换工作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
8、试验与轮换后的设备要具备备用条件。
9、因故不能试验与轮换的设备或项目,要将其原因记录在值班记录和试验记录簿内,等具备试验条件或轮换条件时补做。
10、试验中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有关单位处理,不应无故拖延,并做好异常情况记录。
11、机组大小修前后及设备改进前、后的试验工作应按运行规程规定或相关试验规范进行。
12、各种试验工作的进行不得违反安规,应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试验前应做好相关工作,试验后应恢复原运行方式,因故不能恢复原运行方式的,应记录。
附: 设备试验或轮换记录
| 日 期 | 试验或轮换内容 | 试验或轮换前设备状态 | 试验或轮换后设备状态 | 操作人签名 | 监护人签名 |
一、电站安全工器具包括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棒、验电器、接地线、安全带、脚扣、绝缘夹钳等。
二、保管
1 设立安全工器具柜,安全工器具建立台帐。
2 工器具应保持整洁。
3 绝缘杆应垂直放在支架上或悬挂起来。
4 验电笔(器)存于盒(箱)内,接地线应编号,放在固定地点。
5 安全工器具上面不准存放其他物件,橡胶制品不可与石油类的油脂接触。
6 工器具及仪表等应分类编号登记,定期进行检查,按期进行绝缘和机械试验。
三、试验
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工器具定期进行试验检查,确保齐全合格。
2 绝缘杆、验电笔(器)应每年试验一次。
3 绝缘手套、绝缘靴应每六个月试验一次。
4 携带型短路接地线应每五年试验一次。
5 安全带应每年试验一次(牛皮带试验周期为半年)。
6 脚扣应每年试验一次,使用前应检查一次。
7 绝缘夹钳应每年试验一次。
四、检查考核
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安全工器具试验情况进行检查。
2 对工器具不按期试验者,按电站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3 对已消耗或损坏的工器具应及时提出购置计划,报批后予以配齐,保证储备定额。
4 安全工具按值移交,对无故损坏或丢失者,按电站有关规定处罚。
附:安全工器具台帐
| 序号 | 工器具名称 | 规格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检验 日期 | 检验 结果 | 下次检 查日期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一、管理职责
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制度负责。
2 检修部门对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制度的执行负责。
3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月不定期地对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二、管理内容和要求
1 定期检查
1)消防管理部门每月应当对消防设施进行至少一次的定期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2)消防器材、设施做到登记在册,分工管理,责任到人,定岗定位,不准丢失、转借或挪用。
3)消防设施和器材按规定定期检测,发现损坏或失效,及时维修或更新。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和设施的使用和保养情况,发现问题立即上报。
5)消防器材和设施按规定排列整齐,防止风吹、雨淋和日晒,确保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
6)定期维护、测试消防设施及安全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室内外消防栓、安全标识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7)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保障畅通,严禁占用。
2 定期维护
1)各部门的所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必须有单位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维护保养,严禁乱扔乱放,确保器材的完好有效。
2)消防设施配置的消防工具如:锹、桶、斧、钩严禁在非生产劳动中使用。
3)所设的室内消火栓不准用作浇地、冲洗地面、洗车或与消防无关的方面。消防器材、设施不准损坏、丢失或擅自挪作它用。
4)所有的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统一由检修部门负责维护保养。检修部门要经常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更换、维修。
5)如需购置灭火器、消防工具,需要递交购置灭火器审批单,批准后,送往生产管理部门统一购置。
制度18: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对易燃易爆危险品、气瓶等压力容器检验、监督负责,每月不定期地到现场或班组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负责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保卫、消防工作和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检查、监督、考核。
二、各值班长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负责。
三、各值人员对设备消防安全和自身消防安全负责。
四、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五、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六、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应保持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八、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九、消防设备、设施做到 “三定”,即设置定点、管理定人、检查定时,消防设施的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和其他设备,消防用沙应保持充足和干燥,消防沙箱、消防桶和消防铲、斧柄上应涂红色标志。
十、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各条规定,做到“三懂二会”,即懂得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扑救方法;会使用就地设置的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十一、电站站长要把防火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之中,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带领全体职工学习消防业务知识。
十二、若火警、火灾事故发生应积极组织扑救,值班人员应立即汇报,事后站长应将事故原因、损失、处理情况及今后采取的预防措施等书面形式向有关上级部门汇报。
十三、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安全监督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十四、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十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人员担任。
十六、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十七、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制度19:设备、设施标志标识管理制度
一、设备标志标识
1 设备标识包括设备名称、编号及颜色等。
2 设备标识应设置在明显、操作时能看到的地方,字体为仿宋字,不得人工手写。数字为阿拉伯数字,字母符号书写规范。
二、设备名称及编号
1 发电机、水轮机应有名称、编号,如“××号发电机”、“××号水轮机”。
2 调速器应有名称、编号,如“1号调速器”,油压装置油压泵应有编号,如“1-1“、“2-2”。
3 油、气、水设备应有名称、编号,如“1号空压机”、“1号滤水器”。
4 油、气、水管路设置的各种阀门、传感器、指示仪表标识应有名称、编号,随主设备统一编号,如1号发电机组压力路阀门为“1-1号压力油阀门”,1号发电机组供水管路阀门为“1-1号供水阀门”。
5 机前进水蝶阀应有名称、编号,如“1号进水蝶阀”。
6 尾水闸门应有名称、编号,如“1号尾水闸门”。
7 尾水闸门启闭机应有名称、编号,如“1号尾水闸门启闭机”。
8 进水口闸门应有名称、编号,如“1号进水闸门”。
9 进水闸门启闭机应有名称、编号,如“1号进水闸门启闭机”。
10 溢洪道闸门应有名称、编号,如“1号溢洪道闸门”。
11 溢洪道闸门启闭机应有名称、编号,如“1号溢洪道闸门启闭机”。
12 变压器应有名称、编号,如“××主变压器”、“1号励磁变压器”、“1号厂用变压器”。
13 断路器、隔离开关应有名称、编号,如“××线××断路器”。组合电气设备按内部各组件分别制作标识牌,分相组件应每相分别制作相位牌。
14 避雷器、互感器应有名称、相别。避雷针应有名称、编号,如“1 号避雷针”。
15 室内外的交、直流分线箱及保护端子箱应有名称,断路器机构箱、交直流分线箱及保护端子箱内部组件应有名称和符号,如“电源总开关1QF”、 “停止按钮 SBS”等。
16 高压母线两端应有电压等级、名称,如“35kV母线”,分别悬挂相别标识。柜内高压母线和引线应涂相别色。
17 线路出口应有电压等级、名称,如“35kV ××线”,分别悬挂相别标识。
18 电力电缆的端部引线上,用黄、绿、红颜色标明相别。
19 站内所有盘、柜、屏前、后,均应有设备名称、编号。如“××主变保护屏”、“××开关柜”。
20 控制屏、配电屏的控制开关应标明设备名称及编号。
21 断路器的直流控制、直流合闸熔丝,应标明回路的名称和极性。
22 指示仪表应标明名称。多回路选测参数用在一个仪表,应标明所有回路的名称。
23 控制屏及保护屏上部的小母线,应标明母线名称和代号。
24 蓄电池、电容器,均应有顺序号标识,外壳透明的蓄电池应有液位标识。
25 变压器、充油互感器,均应有对应的油位标示线。
26 设备固定接地点(含接地线专用接地端)应有名称,如“××线××刀闸线路侧接地点”,并在标识牌上画接地标识。
27 其他有关设备,电站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名称、编号。
三、标识牌尺寸、颜色
1 一般设备的标识牌应为白底、红字,字体采用仿宋体。接地刀闸标识牌应为白底、黑字。相位牌应为方形、白底、相位色字,主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刀闸标示牌应为白底、赭色字。接地点标识牌应为方形,白底、黑字。
2 发电机、水轮机标识牌根据设备外形尺寸确定,标识牌外形应为长方形,按2:1比例设置。
3 调速器标识牌根据设备外形尺寸确定,标识牌外形应为长方形,按2:1比例设置。
4 油、气、水设备标识牌根据设备外形尺寸确定,标识牌外形应为长方形,按2:1比例设置。
5 油、气、水管路设置的各种阀门、传感器、指示仪表标识牌根据设备外形尺寸确定,标识牌外形应为长方形,按2:1比例设置。
6 油、气、水管路颜色及流向标识:压力路应喷涂红色(方向应标为黄色),无压回路应喷涂黄色(方向应标为红色),气管路应喷涂白色(方向应标为蓝色),供水管路应喷涂蓝色(方向应标为白色),排水管路应喷涂绿色(方向应标为白色),消防水管应喷涂橙色(方向应标为蓝色),排污管应喷涂黑色(方向应标为蓝色)。方向标尺寸可根据管路直径自行确定。
7 闸门、闸门启闭机标识牌应为长方形,尺寸自行确定。
8 110KV主变压器标识尺寸应为500mm×400mm;35(63)kV主变压器标识尺寸应为450mm×230mm;10kV主变压器标识牌尺寸应为350mm×230mm。散热器标识牌尺寸应为圆形,直径可根据设备情况自定。风扇标识牌应为长方形,按2:1比例设置,尺寸自定。
9 35~110KV设备和户外断路器、隔离开关标识牌尺寸应为450mm×230mm,10kV设备和户外断路器、隔离开关标识牌应为230mm×170mm。
10 室内盘、屏眉标识牌尺寸,高应为50 mm,长应为屏、盘宽度。
11 避雷器、互感器标识牌尺寸应为230mm×170mm。
12 室内外母线、线路进出线出口名称、相位牌,可根据不同的构架尺寸协调制作。
13 接地刀闸操作竖拉杆,自操作把手处向上应涂黑漆,高度应不低500 mm。
四、标识牌的固定
1 发电机标识牌应固定在发电机顶部。
2 水轮机标识牌宜固定在水轮机顶部或固定在水轮机转轮室进口处上方。
3 调速器标识牌应固定在调速器控制箱上方,油压泵标识牌应固定在电机上方。
4 油、气、水设备标识牌应固定在设备上方。
5 油、气、水管路设置的各种阀门标识直径超过200mm以上应喷涂在阀体上,直径在200mm以下闸阀、传感器、指示仪表应用防水、防油标牌,用尼龙锁扣线固定在不影响操作、便于观察位置。
6 闸门启闭机标识牌应固定在启闭机设备上方。
7 变压器标识牌应固定在器身的中部,正面朝向巡视通道。
8 断路器标识牌应固定在便于观察分、合闸指示一侧的机构箱门上。
9 隔离开关标识牌应固定在操作把手的正面,电动机构隔离开关应固定在电动操作机构箱门上。
10 母线标示牌应固定在母线构架横梁上,面向升压站里侧,母线名称牌应安装在A相、B相之间。
11 母线相位牌应与相应的相位母线正对固定,正面朝向母线侧。
12 线路标识牌应固定在进出线构架横梁上,正面朝向升压站里侧。
13 线路相位牌应与相应的相位线路正对固定,正面朝向升压站里侧。
14 端子箱、电源箱的标识牌,应固定在箱门处。
15 开关操作把手、保护压板等标识牌,宜固定在其下方。
16 其他设备标识牌的固定,正面应朝向巡视通道。
17 设备名称标识牌应固定在构架上,采用螺栓或铆钉固定,应达到牢固、美观的效果。相位和接地点的标识牌,可采用粘贴固定,要求牢固不脱落。
五、标识牌更新
1 应及时更新已变更的原有设备名称、编号及颜色。
2 标识褪色、破损应及时更新。
制度20:设备专职巡查、维护和保洁制度
一、设备专职人员负责制是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和电站文明生产的有力手段,它要求所有设备的巡回检查、维护和保洁有专人负责,以确保设备的健康、安全运行。
二、设备专职人有义务搞好设备巡视检查、维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三、设备专职人员负责制由生产管理部门按专业和设备管辖区进行分类,必须做到每台设备都有人负责,建立设备专职台帐档案,并报站部备案。
四、设备专职人员负责制台帐由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报站部审核。
五、设备专职牌的制作由生产管理部门根据设备专职台帐规格要求进行制作,由检修部门按要求规范安装。
六、设备维护工作包括:主机维护、高压柜维护、控制屏、保护屏前后清扫;闸刀、防护锁、网门锁试开加油,供水系统维护、照明回路维护及灯泡更换等。
七、清洁卫生工作包括:中控室、办公室、资料室、储藏室、电缆室、高压室、安全器具室、各主设备及场地清扫。
八、主厂房、副厂房、升压站、生活区的清洁卫生工作,实行责任到人,分片包干包管的原则,每月由电站组织检查考核。电缆沟每季检查清扫一次,做到电缆沟内干净,盖板齐全。有整洁的巡视路线,有关运行设备的命名、警告标识齐全、清楚、正确,并无脱落现象。
九、厂房内照明每月检查一次,做到照明充足,亮灯率达95%以上。
十、清扫屏面、屏后卫生。注意做好继电器和屏面按钮、压板的安措工作,防止误碰造成开关跳闸事故。
十一、电站内外环境整洁,场地平整,生产场地不存放与运行无关的闲散器材和私人物品,房屋不漏雨、高压室、中控室无孔洞,安全网门完整,正常关闭加锁。
十二、电站设备维修的工作内容包括:主设备维修;各种屏柜维修;照明回路故障检查、改造;漏水处理;接地线、标示牌、绝缘棒增补;接地线维修;机械防误装置更新、改进、安装等。
十三、设备专职人分工任务:
1 设备专职人分工管理是充分发动群众,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责任心,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管好设备,确保设备完好,安全运行的好方法。每位设备专职人必须以主人翁态度管好设备。
2 设备专职人必须努力钻研业务技术,熟悉所管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和检修工艺及试验合格标准,做到准确判断和分析设备缺陷。
3 每月的运行分析会上,设备专职人应提出设备的健康状况,定级和检修意见,参加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定级工作。
4 设备专职人应经常清扫所管设备,做到各设备单元无灰尘、蜘蛛网。分管设备场地无杂草,端子箱、机构箱无鸟窝,负责审查所管设备的试验报告、设备台帐记录是否齐全完整。
5 设备专职人管辖范围,一般按设备定级单元划分,由电站根据各专职人员的具体分工,指定所管辖的设备并列表公布。
6 负责整理本人所管设备台帐,定期补充填写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
十四、考核:
当设备专职人存在以下情形时,将按电站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存在设备卫生较差、未定期进行巡回检查、未及时发现设备缺陷、缺陷整改不及时等。
制度2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归口电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电站站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副站长为分管范围内第一责任人,各部门正职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副职为该部门分管范围内第一责任人。
二、第一责任人负责电站或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贯彻落实。
三、第一责任人主持安全生产会议或例会,及时研究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主持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认真吸取教训,对已发生的事故坚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四、建立健全电站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落实责任制。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责。
六、坚持安全例会制度,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规》考试。
七、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安全监察规定》、《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以及电站电力生产管理制度。
制度22:安全生产职责
一、总则
1 安全生产是电站的一项综合工作,必须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规范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做好电站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电站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规章制度。在安全工作中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即“五同时”)。
二、电站站长安全职责
1 电站站长是电站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电站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规、指令及指示,统筹协调并亲自过问电站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 组织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措施,按控制重伤和一般事故的目标,层层落实、分级控制,杜绝人身伤亡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确保年度目标的实现。
3 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主业及多种经营的关系,保证不发生因“短期行为”而损害电站的安全生产基础,不出现多种经营影响主业的负面效应,保证生产一线职工思想稳定。
4 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并督促有关部门和个人贯彻落实。
5 督促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现党、政、工齐抓齐管安全生产。
6 审批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两措”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7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生产监察体系。督促、检查、指导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8 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消除事故隐患。
9 组织制定并实施电站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0 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接受职工代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和建议。
11 督促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责成有关部门制订整改方案限期解决,并检查落实情况。
12 支持和鼓励职工在改善劳动条件方面的革新创造及合理化建议,表彰、鼓励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严肃处理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
13 经常深入各班组,及时掌握电站安全生产情况,对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一经发现要督促或组织有关人员及时研究解决。
三、班长安全职责
1 班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班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所管理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2 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安全目标的具体措施,按设备系统进行安全技术分析预测,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并进行安全控制。
3 带领本班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4 主持召开好班前、班后会和每周的班安全生产日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
5 负责督促工作负责人做好倒闸操作、检修、施工、试验等各项工作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
6 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和新进职工班组安全教育工作,并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意识教育。
7 开展好本班的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落实电站和生产管理部门下达的反事故措施。
8 经常检查本组工作场所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发现隐患及时登记上报,本班能处理的应及时处理。对本班组人员正确佩戴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9 支持班安全员履行职责。对本班组发生的异常、障碍、未遂及事故,要及时登记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认真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落实整改措施。
十一、职工安全职责
1 所有职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及电站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种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 从业职工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职工不得上岗作业。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 从业职工在作业前应当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5 从业职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电站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6 从业职工对电站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建议、批评、检举、控告。对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应当拒绝执行。
7 从业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当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随后应及时向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制度23:抢险救灾应急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电站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二、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三、成立以电站站长为组长,副站长、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为成员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符合《安全生产法》,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五、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六、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七、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八、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九、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处于危险中的人员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十、成立兼职救护队,人员由各班组主要负责人及职工、劳务工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制度24: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检查是抓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的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检查的内容分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
一、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
二、电站组织以站长、副站长、班长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检查组,每季度对电站进行一次电力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检查中心内容,其中第二季度末安全检查时一并完成电站的设备评级工作。
三、每年4月份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四、各种检查均应事先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事后及时通报检查排查情况。
五、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
六、对威胁安全生产且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电站应列入设备缺陷公示牌,做到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限期整改。
七、生产管理部门暂时无法解决的事故隐患,应书面向电站报告,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制定相应整改方案。
制度25: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电站负责人报告,电站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视事故性质确定是否向发生地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二、事故报告要及时准确,完整,对事故不得迟报、谎报、漏报、或者瞒报。
三、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的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四、事故报告以后出现新的情况应当补报。
五、事故发生电站负责人接到事故发生的报告后 ,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的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相关的证据,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的证据;需要移动的现场物件,应当做出标记,留影像资料。
七、事故单位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八、事故调查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 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者依法追究责任。
九、事故发生电站(部门)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十、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秘密。
附: 事故报告及调查记录
| 设备名称及编号: | ||||
| 事故发生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 处理起止日期: 月 日 至 月 日 | |||
| 参加处理事故人员: | ||||
| 事故经过及原因分析: | ||||
| 性质 | 责任划分 | |||
| 损失情况 | ||||
| 处理意见及结果: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 反事故对策: 主管生产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